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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方时祺忍着刺痛不可思议看着魔魂,恍然大悟它之前一直隐藏实力试探自己。她神魂飘飘荡荡,宛如破布,干笑后悔不已。

“我偏要求,偏要强求,还要雍鸣心甘情愿。”魔魂腥红瞳孔扭曲狂舞,执迷不悟恨道:“我神魂生生世世只认定他。”

“强求不会有结果,爱……”爱什么?

她十七岁生命只明白亲情,长辈关爱,表兄弟喜爱。从来不知魔魂那般狂热男女情爱。可她明白,说:“爱只会自然而然发生。”

所谓两情相悦就是,她想,顺其自然喜欢就喜欢,哪里需要争抢。

就像你不能强求爱兰之人去喜爱红梅一般,不是发自真心,如何能长久呢。

方时祺神魂剧痛,花瓣眼瞳半颌半睁,恍惚间仍在喃喃:“是从来没人爱过你么?你才会如此渴求,你应该先学着自己爱自己……”

魔剑毫不犹豫抽出,直接当胸一剑再次刺入,这下烦人唠叨终于停下。方时祺神魂奄奄一息,似睡似醒,无力飘荡。

可是,魔剑刺入她胸口之时,自己胸口也跟着绞痛不止。它惊诧不已,神魂又没融合为何痛感相通。它拔出魔剑,见她神魂无意识痉挛抽痛几下,它也跟着抖动生疼。

它扔掉魔剑,蜷缩在识海一角,心知不必再尝试。这里并不适合它恢复应该即刻退出才是,可是它有预感肯定有自己未知之事悄然发生,所以才会如此。

它静静等待。

果然,没过多久,就见三股清气一齐修复方时祺神魂以及自己刚刚刺穿伤口,自己识海那股清气像是终于找到归属一般,似乎同入侵者相处良好。

它气恨,眼前眩晕,打算背后偷袭让那背叛者清醒一点,却被自己攻击反噬直接两眼发黑痛晕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魔魂:鸠占鹊巢是么!

以前,它实在无聊时候,会去识海挑衅。魔魂是魔,清气残存体内,这对魔来来说可是致命威胁,不仅会被同族取笑也是死穴。

它将清气掩藏。

随着自己身躯越发壮大,它被掩埋越深,直至谁也无法发现,暂时安全。它悟性极高,法力高超,懂得伪装,从未出事。

到底是只能在人间界游荡,它从未发现与自己相似情况。这种隐秘事情当然不可能向别人打听,它便一边寻找一边置之不理。

魔魂万年间没有受到威胁,从未忧心想着将清气清除掉。

若是哪天遇到强大对手,能窥到神魂深处清气,它即使战败也不羞耻,对方肯定强于自己。他明白只能通过加倍狩猎增强自身实力,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识海整个如同光线突然消失一样,黑暗巨幕笼罩,驱逐出去主人,留一个受伤晕厥外魂在此静静修复。完全鸠占鹊巢。

魔魂这个时候悔恨不已,想,后顾之忧得即刻解决才是,拖延万年,结果自己不能掌控自己识海,似乎还在被它排斥嫌弃,直接扫地出门。

魔做到这份上,可真憋闷。

它摸着胸口胀痛,很奇怪这种感觉,一边享受痛感一边欣喜自己五感渐全。

意外之喜,这是融魂之效,对吧?

魔魂昏迷数日未醒令方伯辉忧心不已,多位大夫诊断后摇头表示无能为力。

“方山长……”又一位老大夫诊脉以后,面色凝重,据实以告,叹息道:“女郎,恐怕不久于人世。”

“你说什么!”方伯辉心下一沉,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什么。

这几日他早有觉察。

大夫诊脉,他在旁观看,竟然看到孙女枯瘦胳膊只剩下薄薄一层皮,像是失去生机娇花一样,马上就要枯萎。孙女最近看似一切正常,他竟未曾觉察出异状。

时祺自幼瘦弱,可绝不是如今这幅皮包骨之相。

她是个体贴孩子,惯于隐忍,没想到竟早已病入膏肓。

大夫们欲言又止,从凝重神情里可猜到一两分。虽是早有心理准备,陡然听到还是心痛不已。

老大夫看他满脸悲痛,出口宽慰:“您,切勿太过伤心,保重身体要紧。”

几日前黄金车队为聘驶入方府,梅山谁人不知。

藏匿颇深巨富之家寒家为其子雍鸣下聘求娶方家女郎。两人本都是大龄未定亲,四邻曾私下议论。没想竟会走到一起。

缘分当真妙不可言。

之前雍鸣家什么情况大家都清楚。那日他拼死抢到绣球还被大家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甘愿舍命,觉得方山长根本不会同意呢。

哪知转眼两家早已商量妥当,聘礼都已备好。

惊掉梅山人下巴同时,也让众人意识到寒老板果真如传闻所言,是巨富家逍遥度日二代。

寒家出手阔绰买下“寒记粥铺”周遭几条巷子土地,正在建新宅,看情况是要与方家比邻而居。

眼看两家马上要办喜事,真是没想动,方小娘子突然昏迷不醒,病危垂死,当真令人唏嘘不已。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是人间惨剧。

方伯辉看着昏睡孙女,惨白一张小脸,一点血色也无,不必大夫诊脉,也能看出她情况不好。他心慌胸闷跌坐在椅上,神情凄凉。

时祺今年才十七岁,是一位女郎最好年华,不应该死去。要死也该是他去死,他活到今日,父母,妻儿都已离世,无甚亲族,若是论该死,也该是他。他已老去,活到这般岁数也是活够。

老天为何如此不公!

以前方伯辉不曾抱怨,寒冬快冻死时他没有,官场勾心斗角几次被逼到绝境时也没有,他知自己最终会改变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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