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十一点了。
朗华心里痒得很,坐不住,向孟小姐道歉,提前离场,步履匆忙,上了车,让司机立刻开往歌乐山。
夜色深沉,万籁俱寂。
福特轿车在山中驰行,两盏大灯射出刺眼的光,开到半路,突然生故障,熄了火,停在黑黢黢的树林间。
朗华暗骂倒霉,下车来,狠踹一脚轮胎。
此处离家尚有一段曲折的上坡路,朗华提一盏小马灯,独步前行。
七月流火,山中夜凉如水,抬头看,繁星满天。风吹竹林,摇曳而过,荒凉地没有路灯,无依无靠,四下黑墨一般,古树、旧房,暗影模糊,破败凄凉。
朗华听见自己的皮鞋踩在地里,一步一下。
这么沉默地走了会儿,孤独得像在胸膛放进一口棺材。
于是不由自主想起那年和温琰跑成渝公路,她长着冻疮的手紧握方向盘,像是把他的心也握住,那种踏实依靠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抬起手里的小马灯,映照腕表,凌晨一两点,他约莫走了二十分钟,两层洋房终于出现在眼前。
主人家突然回来,死沉沉的别墅如被复活。
客厅灯明如昼,佣人们精神抖擞。
“先生,要不要让厨房做宵夜”
“不用,去给我放热水。”朗华说“小姐睡了吗”
“很早就睡下了。”
“她的脚怎么样”
“请医生来看过,没什么大碍,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了。”
朗华上二楼,轻轻推开温琰的房门,驻足停留片刻,只扫两眼,转身回自己卧室去。
他赤身裸体泡着温水,险些在浴缸里睡着。
深夜听觉灵敏,外面门锁转动,有人未经同意进来了。不但如此,那人似乎还在卧房里翻找东西。
“谁啊”朗华低哑的声音疲惫清冷。
话音落下,温琰走入浴室。
灯光昏暗,人影绰约。她没有穿鞋,双脚,身上套着一件藕色睡裙,像池塘里沉睡初醒的花,迷路来到他面前。
朗华淡淡开口“大晚上的,到我房里偷东西”
温琰嘴唇微动,低眉垂眸,走上前,拿起他的烟和打火机,坐到浴缸边“我只是在找这个。”
朗华歪头打量她,抬起湿漉漉的手,犹豫着,没碰她,只拿回打火机把玩。
“脚好了”
温琰不语,挪动身子,抬起左腿放进浴缸,踩在他的肋下。
水波荡漾。
朗华心猿意马,握住这只柔软的脚丫,划过自己结实的腹部,那触感酥颤,随后往下。
温琰额角狠跳,窒息一般的麻木和厌倦,就这样吧,她不想疯不想死,不想一辈子困在这里霉,她害怕时间久了意志被消磨,真的会对朗华妥协。
没有救星,想出去必须自己想办法。
就当被狗咬了吧。
温琰按捺所有抵触,调动她与生俱来的演戏天赋,抿起嘴,喃喃低语“臭流氓,不要脸。”
事实证明她语气拿捏得无比恰当。
若即若离,似嗔似娇。
朗华因这六个字头皮麻,刹那间浑身血液都沸腾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篇幅过预期,后面还有温琰摆脱朗华、与秋意重逢、青蔓的蜕变及众人最后的结局,还有不少情节要写,稿子得继续存,所以暂时停更,一月中旬复更,抱歉大家。请牢记收藏,&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