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晓当然不能向程戬说出自己的内心所想,就白了他一眼,道“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只要和菲菲过好日子就行了,我有自己的打算和安排。”
程戬说你能有什么安排还不是人家都没有打动你呗。
宫晓说都是你那破乌鸦嘴诅咒的我,说我三十以前找不到对象。这下应验了。都怪你
程戬说我那纯是胡呱哒,没一点科学依据,你老人家还当真了。
宫晓说我也是一个普通人,自是在那个普通人的范围内;咋能不当真唉,都是命,看来我三十以前要真的嫁不出去喽。
程戬还想劝她,被宫晓瞪了一眼,吓得把话又缩了回去,再不敢说这事。他心里再急,也帮不上忙,基本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他接触的人当中,更没有能和宫晓相匹配相抗衡的人。宫晓能力太强,工作业绩太突出,不如她的人怎能入她法眼呢
程戬与刘菲菲结婚后,夫妻二人的整体感情还可以。程戬这人大气,纵是刘菲菲耍些小性子,他也是一笑了之,不和她计较。刘菲菲的爸妈对程戬也是一百个满意;程戬住在他们家,真成了他们的儿子。程戬虽然是烟草局的临时工,但收入也不错,而且额外的收入也不少。当时烟厂给的赠品,像衬衫、挂历、毛巾、香皂等物品多不胜数,这些东西除了给商户一部分,但很多都被程戬拿回了家里。他们当然也用不完,还给了亲戚邻居不少。
程戬一结婚,宫晓就把他的工资卡给了刘菲菲。还交代刘菲菲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让程戬摸钱,他手里有了钱那是会没有原则和目的地乱花,你一定要掌控好你们的小金库。
刘菲菲人长得洋气又秀气,漂亮靓丽,又是医院的正式工;但她也不敢小瞧程戬。他们的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太大了,自己的工资根本无法与程戬的相比。况且结了婚又跟着自己的爸妈一起生活,这让她心理上感到无比的踏实、满足。所以她对自己的对象还比较满意的。小俩口也是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过日子就是锅碗瓢勺的碰碰撞撞,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产生。再恩爱的夫妻,也会有拌嘴赌气的时候。程戬和刘菲菲在一起时日一久,两人难免会有隔阂及不愉快产生。
程戬最看不惯刘菲菲的地方是她好以城里人自居,动不动就横加指责程戬老家的缺陷,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满眼的鄙夷之气。这令程戬很不舒服,感觉受了奇耻大辱一样,让他怒不可竭,双目冒火。
最令程戬不能忍受的是程戬家族中有了红白喜事,叫他们夫妻二人回去,刘菲菲是能躲就躲,能不去就不去,千方百计找借口不回家。不能夫唱妇随,让程戬很没面子。但刘菲菲死活不回去,程戬也没辙,只得一人回家。只好向别人解释刘菲菲工作太忙,委实请不下来假来搪塞。但他心里却气得咬牙切齿。这也是他们夫妻不能成为推心置腹、无话不谈的知己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刘菲菲就是一个花瓶,外表光鲜,内涵空洞。除了长得美艳娇俏外,其他方面几乎没什么值得骄傲的长项。她不懂文学,没有宫晓的诗情画意及浪漫情怀,对她讲文学,简直是对牛弹琴。和不在一个频道及不知所云的人讲唐诗宋词,对讲者和听者都是一种侮辱。刘菲菲没内涵,俗人一个,又对人情世故知之甚少,所以她活得简单又复杂。简单的是她没什么朋友,没什么交往,只处在一个不大的圈子内做着机械重复的事情;她的复杂是对自己的衣着打扮相当刻意上心,打扮起来无休无止,眼看要到了上班的点了,才慌慌张张地又重照一下镜子,扭一下腰肢,看一眼镜子里的形象,抓起包就急急地出门而去。她对别人苛刻,对自己无限度地宽容。她表面光鲜亮丽,出门漂漂亮亮;但家里却乱糟糟的一窝蜂,物品摆得乱七八糟。就连睡觉的床也弄得窝窝囊囊,经常是三天两头的不叠被子。与宫晓那干净整洁的房间没一点可比性。她自己睡觉的床铺收拾得还不成样子,为不愿回老家却偏偏找令人笑掉大牙的借口老家太脏,睡觉不舒服。
程戬反驳她说不愿意回家就别乱找理由,小姑不比你干净一百倍呀,我也没听她说过我家里脏,真是乱弹琴
刘菲菲令他在族人面前丢尽了脸面;他真怕别人说他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不孝之子。但刘菲菲那自品的贵族一样的性格,典型的自私自利的心态,又不通情理的做法,程戬委实是无可奈何,只能委曲求全,并千方百计为她开脱、卸责。还好,他爹娘并不责怪他,理解他的处境。但越是这样,他越愧疚不安,汗颜羞愧,总感觉自己特不孝,父母白养他了。
但宫晓与刘菲菲截然相反。她与程戬结婚后,基本上是家里的全拿,一个人说了算。但她讲理,会来事,人情世故老练。凡事都处理得恰如其分,面面俱到,让人无可挑剔,无话可说。
程戬坐牢回来,性格变了很多,他也懒得回老家了。如果老家有事通知他回去,他一般会找借口推脱不回去。家族里门次远一点的,他娘一人回去;近一点的,宫晓和他娘回去,反正他不回去。
只要是老家的事,宫晓都高高兴兴地应承下来,自己只要不是有特别的工作缠身,和同事换换课也要和婆婆一起到乡下老家去。程戬见她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嘲笑她说回趟家有必要那么兴奋吗,至于这么乐吗
宫晓说怎么不高兴,在县城里憋屈死了,到乡下透透气,和家里的嫂子们说说笑笑,也能调和一下神经嘛多好的机会呀
有一次,家族里有人家过事,是纪念本家的一个爷爷逝世三周年,新阳人叫做过三年。程戬破天荒地和宫晓回了家。
进入那个过事叔叔家后,宫晓进堂屋里去烧纸,程戬则在外面和家族里的人闲说话。突然,本族一个二爷走近程戬,小声对他说道
“小戬,有个事我要对你说一下。”
“啥事二爷。”
“我上次去走一家亲戚,和柳屯街上那个某某某坐在了一个酒席上,他向我打听你呢”
程戬一听,知道二爷所说的这个人,是他初中和中专时期的一个同班女同学的爸爸。挺和善和气的一个人。在新阳县政府里上班;妻子在家务农也是一个衣着整洁、稳重、有涵养又慈祥的女人。他们夫妇给程戬的印象很深刻。这个女同学的哥哥和两个姐姐都有正式工作。有的在乡政府工作,有的教学;其他的事情程戬知道得不是太详细。哦对了,那个同学的爷爷很慈善友好,不把程戬当外人。
程戬怎么和这家人扯上关系的呢还是因为那个女同学的缘故。
程戬上初中时复习的第三年,他们二人开始互相认识的。一班么,怎能不认识呢但他们一年里没说过一句话,更没打过一次交道。所以说他们只是互相认识。在一个班里交集了一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竟没说过话,虽是个奇葩事,但有时也很正常,不足为怪。
那时一个班级的学生多,三间屋子的教室,最少的也容纳着七八十个学生;最多的九十以上甚至上百。这么多学生,程戬又那么平不塌,表现的一无所是,没一点闪光点和亮点,不引人注目,自是没有女生搭理他,更没女生关注他。在程戬的记忆里,他的六年初中时光里,说过话的女人应该不过五人。五人也许他还多估计了,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掺杂着。在学校虽然彼此不说话不打招呼,但并不是说他们毕业后偶然相逢在了一起也不说话,互不搭理。一般情况下,程戬会和那些女同学打上一声招呼;但也有时候路上碰到了一起,也在他们彼此的纠结中擦肩而过,还是谁也不搭理谁。如果和长相一般的女同学不说话,程戬心里还无所谓,反正以前就没说过话,偶然相遇在一起,不说话也情有可原;但是和一个极有韵味非常妖娆的女同学半路上相遇了,他竟被突然滋生的一种莫名的自卑感打击得无所适从,竟不好意思搭讪人家。那女孩也好像对他不屑一顾,自是互看一眼后各走各路。这会让程戬后悔不迭,捶胸顿足。心说我他妈的怎么不和美女说话呀吹嘘自己啊这不是以后继续交往的良好开始吗真笨
程戬初中时代在交往方面的不尽人意甚至表现得相当糟糕相当懦弱,这与他的性格息息相关,密不可分。那个时代他有无法言表的自卑倾向学习一般般,复习了好几年,前景暗淡渺茫,都令他苦恼不已,更加重了他的自卑情绪。他也羞于和女孩搭讪说话,更没心情和她们谈天说地甚至胡说八道。他被升学的压力打击得永久沉默寡言,甚至闭口缄言。
这种不尽人意的状况在他升入高中后才生了彻底的改变。他的性格从沉闷中又恢复到了张扬的少年时代。尤其是和宫晓交往后,他的自信心和野心更是不断地膨胀起来。和女同学谈天说地他已不再犹豫害羞,几乎成了家常便饭和司空见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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