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狗冷靜地看了他一眼:「好。這事很短,在我十一歲那年,跟殷殷養狗的時候差不多大。」
丘平很不樂意:「又講小學那種幼稚初戀?不愛聽。換個別的。」
「跟戀愛沒關係。」
「對啊,你十一歲不是還被關在聖母院嗎?」
「等等,」丘平抗議道:「不是戀愛算個球的分手,pass了,講另一個。」
殷殷:「是你說講什麼都行,老闆別管他,講講你在聖母院的事。聽說你小時候被拐賣了,拐你的人叫什麼名字?」
「叫大豁牙。我不是被關在聖母院,大豁牙常常帶我出去,去其他村,去鎮裡,去縣城裡。」
麻殷來了興:「那時候人**那麼猖狂,帶你到處跑?」
「他不是人**,是我自己走進桃林,誤打誤撞來到聖母院。剛來的時候,我有想過要回家,但他不讓我走。他也沒關著我,聖母院的門從來不鎖,是我年紀太小,出了門,找不到回家的路。」
這一段丘平倒是沒聽過:「那不還是拐帶嗎!非法囚禁兒童啊。他不要贖金,又不把你賣了,他想拿你幹嘛呢?」
「我可以幫他忙。」
麻殷道:「肯定不是好事。聖母院附近沒地,沒礦,那時候也不興做民宿,他靠什麼生活!」
雷狗做了個插門開鎖的手勢。丘平恍然大悟,原來雷狗的手藝是童子功,打小跟著大豁牙入門盜竊學回來的。「他帶你去鎮上偷東西!他媽的,帶個孩子做犯罪掩護,可比人**還壞。偷不到就沒飯吃了吧?」
雷狗搖搖頭:「那沒有,我從沒餓過肚子,遇到好吃的他都讓我先吃。那時候治安挺亂,我們小偷小摸,警察也不使勁抓,弄點吃的玩的很容易。」
「那人不是個教士嗎?」
「他是個教士,他說,沒有教徒的教士,等於無業游民。他是個孤兒,被之前的教士收養,一直住在聖母院。後來搞運動,教士全走了,教堂也荒廢了,他沒地兒去,一個人住在這裡。」
麻殷道:「幾十年孤身一人住在聖母院,也是個傳奇了。」
「大豁牙沒念過書,不會正經手藝,沒有賺錢的營生。隔幾天他會帶我去鎮裡或市里『扒門』。我們一般拿點吃的用的,還有桌上的零錢,不敢拿太多,怕被逮捕。有一次我們闖進了一個樓房,挺的小區,住在那裡的人經濟條件都好。我們進了門,看見有個小孩在做作業。這家留了個孩子,大人都不在。孩子比我小點,見到我們喊了一聲。大豁牙騙他說,我們是來修地板的。這孩子挺機靈,不說話了,大豁牙知道大事不好,把孩子綁起來,嘴裡塞了手絹,防他大喊大叫。他不是幹這事的人,手都在發抖。」
雷狗講的雲淡風輕,丘平和麻殷聽得驚心動魄,入戶綁架和偷東西完全不可同日而語,抓住了得判個十年八年的。麻殷問:「你害怕嗎?」
雷狗嘴角微翹:「不怕,我對大豁牙幹什麼沒興。我坐了下來,看小孩寫的作業。我看的也不是作業,是上面的圖畫,在聖母院幾年,我很久沒看過書了,覺得很鮮。我坐下來一頁頁翻,不知道過了多久,就聽見大豁牙跟小孩講了很多話,解釋說他不是壞人,還給了他糖果,反正挺蠢的。」
丘平已經猜到後來的結局,「後來大豁牙被抓,不是因為你,是因為這小孩。」
「沒錯,當時我們一進門,見到有人,就該跑了。可能是報應吧,我們不但沒跑,還腦子進水進去綁了那個孩子。綁了人,也不知道該怎麼好,一個勁解釋說不會害他,屁用沒有。」雷狗說完這些話,看了看聖母院的外牆,就像上面寫著台詞,他忘詞了,得看看才能說下去。但聖母院牆上什麼都沒有,它的過去了無痕跡。
這是丘平聽過雷狗講的最長的一段話,他感慨道:「你說分手,原來是跟大豁牙『分』,耍賴呢嘛。」
雷狗笑:「那也是分手,我沒離題。」
「繼續繼續,別理他。後來怎樣了?」
雷狗道:「後來……我們從樓房出來,回了聖母院,值錢的東西、吃的喝的,全都沒拿。大豁牙就拿了一樣東西。」
麻殷道:「作業。」
雷狗:「殷殷腦子真靈。」
兩人碰了碰杯,一起幹了杯中酒。雷狗接著說:「大豁牙不知道什麼是作業,他當是圖畫書,偷回來送給我。他說,你喜歡就拿去看。那天天快黑的時候,他拉著我穿過桃林,到了村口。他什麼都沒跟我說,就對著村里喊了聲:『孩子回家囉。』然後跑了,跑得比兔子快,霎眼就不見了,村民來到村口的時候,只看到我一個,傻子一樣站著。」
丘平視野模糊,才發現眼眶潤濕了。或許因為身在聖母院,大豁牙的形象格外清晰:是個蠻醜陋的中年人,孩子一看就起戒心的面容。不善言辭,不怎麼識字,可能會背大段的聖經,甚至每周會做彌撒,但從來沒人來聽。沒有信徒的教士,扔下雷狗後,自個兒回到空無一人的聖母院。
「後來你沒找他嗎?」麻殷問。
「我回家之後,他們問我去了哪裡、做了什麼。我什麼都沒說,我被嚇到了,我離家差不多四年,村裡的人都不太認識,連我爸媽在內,都覺得像陌生人。他們以為我被折磨壞了,或者中了邪,一步不離地看著我。我沒機會進桃林,本來村里人也不讓進桃林,我回來之後,桃林更不讓孩子接近。我被送去了寄宿學校,隔了兩年回到村里,我也長大了些,才聽村里人說,那孩子家報了警。根據孩子的描述,他們追蹤到大豁牙,也找到了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