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情脸上笑意浓浓,很喜欢他叫自己“老婆”,这会勾起很多幸福而带着几丝伤感的回忆。
她咪着酒,想到他被围在人群里给人签名就觉好笑,调侃他几句,说他挺有名星的范儿。
他吃着菜,挑着眉,微笑,摇头,很绢狂的扔下一句:名星哪有我出采!
惹得若情噗哧又一笑,笑的他整个人轻飘飘!
嗯,今儿,他心情特别特别的好,进得t大时,被几个曾听过他演讲的学生认出,然后,他们殷切的想请他签名,他没怎么多想,接过笔就在他们的书上签下,可没想到,这么开了头,围过来的人就如潮水一样。
烛光底下,他们轻轻浅浅的笑着,在对方深情的凝眸里,互诉衷肠,隔了一世,有太多的思念需要分享。
浓郁的红酒清香,令她想起了策马平川时那份豪迈,那些事,就像梦境一样的不真实。
“不离,你是怎样来到现代的?我怎么想也想不透呵,为什么你会自小与我一起长大?”
若情轻吁一声,侧着红艳艳的脸蛋问他,全不知自己柔亮的眼神,有多么的勾人魂魄。
“这些,不重要!”
吃的差不多了,一诺觉的自己要是再能这么淡定的坐下去,那就是神仙。
擦了擦嘴,他笑着过去很绅士的伸手邀舞,扬着低磁性感的声线,问:“秦太太,不知道敝人有没有这个荣幸邀你共舞一曲?”
她嫣然一笑,目光流动,柔软的小手交上他温暖的手心,站起。
他轻轻一勾,妙曼的身段,很自然的贴到他身上,一口的红酒味儿,满身的清凉薄荷香,吱溜溜钻进鼻子里。
她喜欢被他抱住,喜欢这种熟悉的让人想哭的味道。
伴着悠悠的曲调,就这样踩着舞步,静静的相拥,一抬头,他的薄唇已压下,缠缠绵绵,衔住了她的柔软芬芳。
她在心里笑,他到底忍不住了。
待续!
正文番外:迟来的幸福5
四目相望,她的瞳里有他,他的眸底是她。
微微笑,任凭缕缕臊热,如月半的汐潮,一点一滴漫上心来,无声无息的将人醉倒。
腰肢被他紧抱,下巴被他轻轻抬高,柔软的唇瓣,摩挲她的,轻轻触,轻轻咬,很小心翼翼,把她当珍宝——又放肆的挑开她的皓齿,去逗弄那怯生生的丁香舌,一下又一下,在优雅的轻音乐里,很耐心的浅尝着她的美好,风度绝佳,全不像那天,狂野的恨不能当场就把她拆卸入肚,嚼的连骨头也不剩一寸。
她攀着他的脖子,面色酡红,享受这样的一刻,即便有着遥远的记忆,可是现实生活里的她,依旧是一个青涩的孩子,那滟滟生光的眼神,出卖了她的羞涩。男女之间的亲热,与她而言,依旧是一种崭新的体验,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滋味。
好吧,她承认,他的吻技不错,吻的她很有感觉,眼底全是柔软的笑。
好吧,她必须承认,这样活着,这样亲着,这样相互依靠,真好。
唔,还记得小时候,秦家和林家比邻而居,那时候的他,非常喜欢欺负她的。
她爱宅,他每天会跑来拉她去晨跑,闹的她睡不好觉——跑步时,她哈欠连连,他则气定神闲的笑她是运动草包,气得她咬牙切齿,每每暴跳如雷。
她讨厌骑车,他有空就逼着她练车,常常将她摔的鼻青脸肿,用冰敷脸时,还故意整的她哭爹叫妈,损她是离不开温室的小花。
她悻悻的不爱理他,他笑的灿烂阳光,时不时捉弄她一下,完全不顾忌他足足比她大了五岁,以大欺小,却还理直气壮。
后来,他们慢慢长大,她的世界里有了金贤这么一个小尾巴,他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圈,远度重洋,游学到异国他乡,他们之间,开始慢慢生疏,慢慢客气,慢慢不再属于同一个世界。
一十九岁,他出国攻读剑桥大学,便开始用自己的才华为他的人生赚取第一桶金,那个时候,她只是中学里一个优等生,每番回国,他最常给她带的礼物是“哈皮狗”。
二十二岁,他用他累积的财富成立“九华”公司,扬起他人生之帆时,她是高中里的尖子生,他们之间渐渐没了交际,因为她身边有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小贤子。
二十五岁,他学成回国,“九华”也已经越做越大,成了商界的黑马,她则刚刚踏进t大的校园,传闻,这个时候的他,换女朋友如换衣裳,私生活不检点,常常被秦爸秦妈追着训话,怨秦家如此严谨的家风,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爱出风头的“败家子”,钱赚的再多,算啥,秦家的家长,没一个稀罕他的钱财。
她听着笑笑,不以为然,儿时的情份早已淡下。父母双亡以后,她继承着巨额保险金,日子过的安静而没有风浪。
她怎么也想不到会在二十二岁时,会嫁进秦家,做了他秦一诺的妻,摘了这一枚闪闪发光,人见人爱的大钻石,戴到了自己身上。
更没料到,她与他之间,隔着这样一个传奇的过去,点点滴滴,全是爱的印迹。
“情子……”
他放开了她,眼神贼深,贼亮,低声唤她,唇角上翘,笑的欣喜。
“恩!”
“那个,吻上去有点不一样!”
语气有点像抱怨,但含笑中露着几分促狭,他在她耳朵低声说:“怎么这么乖巧,你的泼辣劲儿呢?”
手指捉着她几丝刘海摆弄着,眼睛眨呀眨:“而且,还这么容易脸红……唔,呵呵呵,真是有趣……那会儿时,你可没这么好摆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