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落里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不说,他是在大山里长大。
大山里长大的孩子,以长辈和大自然为师,受了点小伤,是不必向人哭诉求助的,大山里多的是宝藏。
有白茅!
很好,但是没有必要!
因为,凌霄还看见了刺儿菜!
刺儿菜,学名小蓟,不但是可以吃的野菜,而且菜叶子捣碎了弄出汁液还可以止血,不容易感染。
至于火
自从去到部落,凌霄就没有用过打火机或者火柴了,入乡随俗,一直钻木取火。
他的手之所以这么粗糙,有一半是钻木取火的功劳。
东西很快就收集完毕。但他是为了给她们时间才离开的,所以继续往里走,想看看有没有淡水资源。
“嗯?!”
走了一截,他的眉头皱了起来,身体也紧绷起来。
打量周围一眼,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什么异常,这才缓缓地蹲下来,研究地上那个触目惊心的足印。
大型猫科动物,但不像是老虎,因为老虎一般是独居的,而这里有七八只脚印,而且比老虎小。
估计是一种山猫。
粗略估计了一下,好家伙,至少有两只猞猁大吧?!
凌霄本不想跟着脚印走,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上没有武器,太危险。
不过,最终他还是跟了过去,因为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
越往前走,血腥味越浓。
某一刻,他停了下来,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因为,地上多了另一种脚印——人类的!
而且,相交后,被那些猫科动物的足印覆盖了。
就是说,有人被猛兽追杀!
人,共有五个。
三男两女,有的穿鞋,有的没穿。
从脚印深浅不一且凌乱的情况来看,他得出的结论是:昨晚,他们被那些人被大型猫科动物追杀了。
直觉告诉他,那些血腥来自人而非大型猫科动物。
继续往前,一片刚诞生不久的空地映入眼帘。
凌霄摇头轻叹了声:“妹子真可怜真惨!”
因为,空地上满目疮痍、狼藉,不但有密密麻麻的大型猫科动物的脚印,还有碎布,还有头发、衣服一副沾满血泥的眼镜和一件破破烂烂的内衣。
咦,还有一个背包!
将双肩包从草丛里提出来,打开一看,凌霄忍不住骂了句活该。
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背着重物!
包里有肾机、平板电脑、几套衣服、一个眼镜盒和五六斤重的女x生活用品。
“谢谢!”他对着地上的血迹道了一句,就捡起眼镜、提着东西往回走。
至于另外那四个人
“呵,本大爷赤手空拳,可没有本事去救四个抛弃同伴的跑步高手!”
身为顶级猎手的他,又岂会看不出有没有搏斗过的痕迹?
身为曾经的部落成员,最看重的就是团队协作互帮互助,自然讨厌那种自私自利的人了。
既然如此,那就没必要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做好人了。
再说了,他还要保护两位美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