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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頁(第1页)

李信昀下意識地按住了腹部現在刻著諶泓渟的名字的地方,那裡曾經橫亘著的一道他已經不記得來歷的傷疤。

第27章空白

雖然李信昀現在的失憶是裝的,但是他有一段時期的記憶卻確實是遺失了的。

李信昀沒有十六歲時的記憶。

十四歲的時候,因為養父的病,養母分身乏術,於是給李信昀辦理了轉學手續,將李信昀送到了老家舊橋鎮的親戚家裡寄養。

李信昀並不怎麼擅長讀書,成績平平,因此轉學對他也沒有太大的影響,因此也並沒有對養母的決定提出什麼意見。隨著弟弟的長大,他已經越發地察覺到了自己對於這個家庭來說是格格不入的。誠然養父母對他已經能是世俗意義上的&1dquo;足夠好”,只是他始終並沒有能夠成為他們真正的家人。

於是十四歲的李信昀便順其自然地提著自己並不多的行李,到了舊橋鎮生活。

養母的親戚雖然並不如何熱情,但倒也並沒有苛待他,他們在生活起居上相當照應他,只是同如同和養父母一樣,他們之中始終隔著某種難以言喻的生分和隔閡。養母偶爾會抽時間來看他,或者給他打電話問問近況,只是她太忙碌,能做的也就僅此而已,除了李信昀時常會產生現在看來稍顯矯情的孤獨感,李信昀在舊橋鎮過得平靜而安穩。

舊橋鎮偏僻安靜,日子沒有什麼波瀾,人們的生活幾乎一成不變。李信昀對於在舊橋鎮的生活大部分還是還記得的,除了十六歲那一年的。

李信昀的記憶是直接從十五歲跳躍到十七歲的,十六歲那年留下的唯一的痕跡,就是他腹部的那道傷口。

李信昀在舊橋鎮的生活安穩得過分,他記憶里沒有任何稱得上是變故的事件和細節。他只記得自己那天在醫院醒來的前一天還是十五歲,但是在醫院醒來之後就平白地多長了一歲,而且肚子上還多了一道長長的傷疤,縫合時注射的麻藥失去作用之後疼得他死去活來的。醒來之後他久違地看到了養母,她坐在病床邊,神情之中流露出擔憂和愧疚,她懇切地和李信昀道歉,說會帶他回去一起生活。

李信昀對這一切都是茫然無措的。

據養母所說,李信昀的受傷和住院,是因為一場&1dquo;見義勇為”。據說他某日放學的時候,撞見了一場綁架案,他為了救人跟綁匪搏鬥,腹部中了一刀之後跌下了山坡,還撞傷了頭——這大概是造成他失憶的原因。雖然李信昀被送來醫院的時候作過檢查,顱內並沒有造成明顯的外傷,不過大腦結構複雜,很難查清楚原因,醫生只交代李信昀定期檢查。

而關於自己那段非常&1dquo;英雄”的經歷,李信昀也完全一點印象都沒有,全部都與十六歲的記憶一起都丟到了腦後,他所知道的都是都是由養母轉述的,養母也並不清楚他的遭遇,又是綜合警方的調查和鎮上的閒談講給李信昀聽的——對于波瀾不驚的舊橋鎮來說,光是鎮子上發生了綁架案這種事情就足以傳得沸沸揚揚。不過李信昀的身體和精神都並沒有因為這段記憶遺失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因此後來李信昀也沒有將這段記憶放在心上過,讓自己的十六歲成為了一段完全的空白。

唯一和十六歲那段空白還有關的記憶,就是後來被李信昀救下的受害者家裡來送感謝金。受害者似乎家境很好,來送感謝金的人自稱是受害者父親的助理,說許多禮貌得挑不出錯但卻疏離冷漠的感謝詞,他直接帶給李信昀一張銀行卡,銀行卡里有著對於當時的李信昀來說稱得上是天文數字的金額,還暗示說因為他們老闆名聲比較大,讓他們低調一些,不要把綁架案到處宣揚。李信昀養母當時還頗有微詞,說畢竟李信昀受了那麼重的傷,家屬都不來一趟親自感謝,做人也太不地道了。

李信昀當時感受著腹部那道還在隱隱作痛的傷疤,並沒有高風亮節地拒絕這筆感謝金。後來李信昀傷好了之後,就把這筆感謝金交給了養母,讓她去還掉因為養父的病欠下的債務。

在李信昀十六歲的這段時間裡,他的養父也去世了,經歷了幾年的病痛折磨之後,他的養父最終還是撒手人寰。

雖然養母一開始拒絕李信昀的提議,但是生活的重擔還是壓彎了這個固執剛強的女人的腰,她最終還是接受了這筆錢,並且承諾等以後家裡輕鬆一點,這筆錢她會還給李信昀。

李信昀聽到她那句&1dquo;會還給他”,知道她說得不是客套話,但他其實並不覺得高興——他那時候,再深刻不過地感覺到,養父母家與他,始終還是樹立著某種厚厚的隔閡。

再之後,雖然養母說要將李信昀接走,但他已經臨近高考,折騰來折騰去也不是辦法,於是還是先留在了舊橋鎮。不過李信昀學習一般,加上又遭遇這麼一場事故,到了也沒考出來什麼名堂,他也無心復讀,於是就讀了個本地三流的學校,讀書兼職的時候遇上了當私家偵探的師父,後來便這這行一直幹了下去。

工作之後忙碌了起來,李信昀自然而然地和家裡的聯繫漸漸地少了,他離少年時代也越來越遠,十六歲的記憶他再也沒有想起來,不過他連記得的十五歲、十七歲都很少再去回想,更何況是已經不記得的十六歲,這失去的短暫歲月並沒有對他的人生有什麼實質性的影響,所以李信昀再沒有去關心他所遺失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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