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笔趣小说>解离症 > 第66頁(第1页)

第66頁(第1页)

我將頭髮用夾板拉直,為的是用乾淨利落的髮型中和一下裙子過分的嫵媚,整個人不至於看上去太俗氣。我背一枚普拉達白色單肩迷你包,是零五年的款式。我很喜歡中古包,它們能讓我在擁有大牌的同時掩蓋自己不夠錢買最貴的那一款的窘迫,還能顯得我有格調和品位。這種打腫臉充胖子的行為被美國人稱為「尷尬的中產階級心態」,我怎會不知這是窮酸卻又自命不凡?但沒有關係,我想要吸引的男人也只是小中產水平,他們會與我有心照不宣的默契的。

踩著噠噠的高跟鞋,我昂挺胸地出了門。一出門我便引來了樓下花園裡許多人的矚目,我重開始享受這種感覺,那是福寶還在時我無暇去關注的讚美。

不瞞你說,福寶和李菲菲剛走時,我逼著自己硬起心腸,不要為這件事多流一滴淚,但當時我的內心是有些恐懼的。我怕那時候的我只是還沒有接受現實,有一天會突然被現實的重錘擊中繼而潰不成軍。但是我害怕的事情一直沒有發生,我昂挺胸地忙碌著生活中的所有,直到今天,我越來越遊刃有餘,越來越目標明確,我已經成為了一個升級版的夏知瀾。

福寶和李菲菲的那個小插曲就是我成功路上的一個大怪,只要打敗了它,便能成為更高一級的玩家。

這個學期還有幾天就要結束了,學編劇的一大好處便是沒有「期末考」這種折磨人的東西,我們所有的成績都來自於平時的課堂表現和日常的作業作品,但這也代表如果想要好成績便一刻也不能掉鏈子。雖然發生了福寶那個破事,但好在我並沒有讓他影響到我的出勤率和課堂參與度,作業不但沒有落下還進度遙遙領先。成績還要過幾天才能出來,但我預感不會差,全a估計不成問題。

驅車三十多分鐘後,我到達了Lacma(洛杉磯郡立藝術博物館)。天公作美,今天高上竟然沒太堵車。停好車後,我在後視鏡里補了一下口紅,無花果色的,溫柔知性中又帶著一絲文藝氣質。我深吸一口氣,才得以在身上穿的這條美麗刑具里站起身來下車。剛一下車便有一個年輕男孩上前來和我搭訕。我看他是從一輛老舊的日產車上下來的,還穿著破洞牛仔褲,於是禮貌地謝絕了他,告訴他我是來和男朋友約會的。

我確實是來約會的,只不過對方不是我真正的男朋友。

我鎖好車便向博物館大門走去,餘光看見一輛s系奔馳上下來了一位有點小帥的黑髮男人。他穿著袖口有白邊的淺藍色襯衫,戴著梵克雅寶的星座系列金色吊墜,淺棕色的牛津鞋擦得一塵不染。我迅盯緊了他,看似漫不經心地隨著他走到了「城市之光」排列有序的白色燈柱里。他拿出手機,仰拍著這個有名的景點。

「不好意思,打擾你了。」我上前去說道,「能麻煩你幫我拍個照嗎?」

他低頭看見我,微笑著接過我的手機:「我的榮幸。」

我當然不是真的需要他幫我拍照,找個由頭和他搭上話罷了。他是我的完美獵物,長相不錯,不是窮光蛋,而且很好拿捏——會戴這種項鍊的男人肯定是愛慕虛榮的,他的財力還不足以買得起一隻讓他覺得夠面子的表,於是便假裝自己只愛項鍊不愛表,和我背中古包是一個意思。他舉著手機在我面前蹲下,我毫不扭捏地擺出或沉靜或活潑或性感的姿勢——讓一個男人為你拍照,是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最高效方式。這一通操作下來,他肯定會問我要聯繫方式。

「親愛的,這杯給你。」一位花裙子的金髮美人走上前來,遞給他一杯冰拿鐵,她的脖子上戴著和男人一模一樣的項鍊。

烏龍了,原來他戴的是情侶項鍊。

我的判斷可能全錯了。他並非愛慕虛榮,也許根本不愛戴任何飾,無論是項鍊還是手錶,但是對女友的一往情深讓他心甘情願地戴著這個有些浮誇的項鍊。

人在情場混,偶爾碰壁也是難免。男人拍完後,我接過相機,大大方方地對金髮美女說「你男朋友拍照水平真棒,比我男朋友好多了」。她咯咯笑了起來,說都是她一手訓練出來的。我謝過他們後,便轉身進博物館大堂去赴約了。

約會的時間定在下午三點,此時是兩點二十五。我約會從來都是早到幾分鐘,以顯示我對對方的重視,讓對方的約會體驗不至於在一開始便染上不快的色彩。走到約定的拱門下面,我等了約莫兩三分鐘,他來了,沖我「嗨」了一聲。

萊納德今天穿一件米色襯衫,印著淺棕的豎條紋,下著深棕色長褲和同色皮鞋。他沒戴眼鏡,絡腮鬍看起來仔細梳理過,噴著淡淡的木質香味古龍水。我眯起眼睛沖他笑笑,走上前去,挎住了他的手臂,然後輕輕鬆開。

第一次約會時我們去了聖莫尼卡海邊散步。看見那落日下的太陽能摩天輪時,萊納德問我有沒有坐過,我搖頭,他便帶著我去排隊買票。在隊伍中,我輕輕挽住他的手臂,在他耳邊說,真開心第一次坐這個是和你一起。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掙脫開我,說怕有學校的人看見。我打道,那以後每次和你約會的開始我就挽你一下,之後便鬆開,那一次的約會我們就可以在心裡當做是一直挽著手了。萊納德聞言,看著我說「你怎麼沒有早點出現在我的生命中呢」。我裝作害羞地低下頭笑笑,心裡憋不住地冷哼了一聲。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1t;)

&1t;: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