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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頁(第1页)

少爺風範,出門多事得很。只是溫遇旬也知道他不僅有磨腳的理由,說道:「你快一些過去,東西多吃一些,可能趕得上音樂節。」

沈榆眼睛都亮了:「吃完東西就能走嗎?」

然而溫遇旬只是在給他畫餅:「不知道,但是你多吃一點表現好一點,他們或許能放你先走。」

自助餐同樣安排在草坪上,菜式各異,糕更點不勝數。

只有二十多個人,姓溫的一大家子,岑漫搖那邊也來了些親戚,另有些兩人的至交好友。溫嶺常帶著溫太太坐著,身邊站著今天的兩位主角,大部分人圍在他們身邊。

溫遇旬和沈榆走近給岑漫搖和溫遠祝賀,岑漫搖今天穿一身束身白色長款禮裙,看著樸素,面料卻是上好的桑蠶絲,上頭繡著鳳凰圖案的暗紋,不知道花了多少功夫。

她今天很高興,溫家人似乎也沒有再為上次飯店的事情對她心存怨氣,溫太太剛剛還摘下手上一隻玉鐲子,給岑漫搖戴在手腕上。

「小菡的學校今天模擬考,沒時間來,不然你們三個可以一起去旁邊馬場騎騎馬的。」溫太太在一邊,微笑著說。

下午三點原本該是最熱最曬的時候,但秋季風涼,太陽不再滾燙,是最舒適騎馬的時節。

溫遠說:「馬場那邊我打過招呼的,小旬和小榆要是想去試試就去吧。」

溫遇旬一向認為這些娛樂活動可有可無,問沈榆的意見:「你想不想去?」

沈榆忖度幾秒,覺得不一直待在長輩眼皮子底下似乎更有逃跑的可能,點點頭,說可以。

岑漫搖更周到:「吃點東西再去,不要餓肚子。」

她臉上一直帶著笑容,沈榆看著她挽著溫遠的手臂,漂亮得不減當年在和沈珏的結婚照片上的風姿。

至少在今天,她是美麗的妻子,也是溫柔的母親。

離開岑漫搖身邊之前,沈榆最後看了一眼她的側臉。

脂粉,帶著歲月痕跡的明艷。

她毋庸置疑是愛沈榆的,深愛的,為兒子的前途殫精竭慮,她盡力做到一個母親能做到的最好,盡力給到一個母親能給到的最多,唯獨忘了問沈榆想不想。

沈榆終於不再看了,轉身朝著前面不遠處等著他的溫遇旬走過去。

還沒穿上多久的西裝外套又被脫去,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沈榆換好馬術裝備,頭盔有點大,護甲也不太合身,他沒對真正上馬馳騁抱有什麼期望,稍微調整了下就收手。

對沈榆來說有點寬大的裝束在溫遇旬身上正合身,沈榆動手調頭盔下頦帶的時候他就看到了,從更衣室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沈榆腦袋上的頭盔摘了。

「不舒服就不要戴了。」

沈榆對安全隱患這種事情心存餘悸,認為不太好。

溫遇旬說:「第一次騎馬也不會帶你跑,這馬要是跑瘋了把你甩下來也沒事,出事故有我在。」

早知道溫遇旬這個人就算不刻意展現什麼風頭也很盛,他這樣直接地表現自信居然也顯得很靠譜。

馬場的人果真也不敢讓沈榆的馬跑,先是給他拎了一匹小的,再小心翼翼地扶他上去。

馴馬人牽著沈榆的小馬走過半圈,溫遇旬那邊已經騎著跑了兩圈回來,在沈榆面前拉了韁繩。

他也不戴頭盔,又跑那麼快。沈榆想提醒他注意安全,又不想讓人感覺說話不吉利,婆婆媽媽嘴碎讓人討厭,只好絞盡腦汁想別的法子。

沒話找話是累人的活,沈榆用手指絞緊了韁繩:「你以前學過騎馬?」

溫遇旬馴馬得當,適力往後扯著,讓兩匹馬並排,道:「嗯,學過一點。」

他這樣子看著不像是只學過一點,颯爽得猶如常客,幾年不曾荒廢。溫遇旬伸手撫摸駿馬肌肉縱橫的脖頸,骨感瘦削的臉頰,但看著它的眼神又不像是天天見一般的熟稔自如,倒有些許久未見的感慨藏著,只露出一點。

沈榆為溫遇旬走神幾秒,一時間沒注意馬蹄子踏過一道木坎,周身一震,斜著身子就要栽下去。

所幸傾斜幅度不大,沈榆自己就能穩住。為他牽繩的工作人員眼疾手快扶他一把,穩住身形後,沈榆只能看到溫遇旬已經要收回去的手。

「我能不能騎著它跑走,它腳程快不快?」沈榆剛直起身就開口亂說。

工作人員笑了笑:「很快的,騎去西天取經也只要兩天。」

溫遇旬知道沈榆想做什麼,也想笑,不願意讓人看見,小腿夾了下馬肚,以反方向逃避的風做掩護,繞到空曠的另一側。

溫遇旬熟練地馭馬越過幾道跨欄,雙手控韁拽至內側,轉了個彎兒,放慢一些度,鼓勵似的撫摸了馬的頸側。

沈榆遠遠看著,俯身低下頭和工作人員說話:「他常來嗎?」

「從前常來,」那工作人員五十多歲的年紀,告訴沈榆,「小溫先生的馬術是在我們這裡學的。」

「我和那匹馬都算是看著他長大的,那馬是賽級馬,不跑比賽以後就一直在馬場,小溫先生那時候才十一二歲,一眼就相中這匹馬,從入門到現在,騎的基本上都是它。」

「不過我也很久沒見他了,估計是工作忙吧。」工作人員說。

一小時後,沈榆的小馬負重散步一圈,溫遇旬的黑色賽級馬跑了整整三個圈,中途還停下來吃了個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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