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彭向明来谈,大约就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但是让孔泉一谈,光是一个授权费的问题,就又分成了好几大块。
价钱要涨,因为刚才我们做出了巨大的让步,授权范围给到了那么大,如果在授权费上你们还那么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付款方式要改,这不是预约创作,我们现在三作品已经全部创作完成了,也得到了你们的认可,是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创作的状态。
所以,绝不接受什么预付三成,编曲配乐录制等工作全部完成付四成,开播之后再付最后三成的方式,必须一把付清
然后,唱片销售的分成比例问题。
因为现在所有的音乐唱片销售几乎全部都在网上进行,而网络销售是存在单曲销售这一模式的关系,所以,这一块又分成了单作品的分成和整张专辑中彭向明应该得到的分成,这两大块。
这两大块,又牵涉到一个销售收入支付账期的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三国电视剧的配乐中一旦使用彭向明创作的三歌的旋律,将会产生的很明显的采样问题这个也是要给钱的
以上,还都只是作品授权问题。
而在原合同中,后两条甚至只是一笔带过的。
紧接着还有聘用的问题,彭向明出任三国第一季的音乐副总监,并担任滚滚长江东逝水、历史的天空和这一拜三歌的监制,每件事,都需要一笔薪酬,这笔钱需要从剧组给出的音乐方面的制作预算里扣,但能抠出多少来,甚至能不能把对方的预算窟窿给抠大点,全靠谈。
编曲版权可以给公司,但编曲费要有,尽管这个编曲,是已经被计算进此前关于唱片销售分成里面的了,是要过分成的了,但这个编曲用在电视剧上,就还得给钱这也是一种授权。
坦白讲,彭向明就在一边旁听,尽管他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他尝试着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注意力和精神,去努力的梳理并理解他们的谈判过程,掌握他们谈判中的痛点和那每一步的你进我退。
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从越来越明白,又渐渐滑落到越听越糊涂。
不是这些事情本身太难理解,是分的太细了,他有点被绕糊涂了。
但坐在小会议桌两侧的谈判双方这两个人,显然是一点都不糊涂,而且果然是像柳米此前说过的,他们是连o1都要来回撕扯、互相说服的。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双方暂时休战。
刘星语甚至都懒得客气性的挽留一下,只是安排了一个公司外联部的经理,在中午负责招待一下一顿工作餐而已,只是多了个人陪着吃。
下午两点半,两人再次开始交锋。
这一次,他们一口气撕到了下午四点多。
原版的合同被纷纷拆开,字句都要重新斟酌,按说就算谈出个纲目来,合同文本一时间也是不大可能处理出来的,今天是肯定签约不成了,但是双方基本谈定之后,刘星语出去了一下,居然转身就拿着另外的合同版本进来了。
“就这,居然还信誓旦旦的拍胸脯说自己不坑人”
但彭向明忍住了,什么都没说,表情平静。
他猜,这有可能是他们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乐人合作时的合同底稿,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出来了这似乎能够旁证,孔泉谈的还算不错。
至少帮自己摆脱那几份坑人的“新人合同”了。
重新“修改后”打印出来的合约,已经无比接近两人商议好的东西了,但还是又经历了两人的一番审读,又进行了字句和条目的调整,才终于被彻底敲定,再一次被修改,并重新打印。
经过又一次一字一句的审读,孔泉终于露出笑脸,扭头告诉彭向明“可以签字了”
这个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
说实话,彭向明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找经纪人的时候他坚持要快刀斩乱麻为什么此前的谈判,他虽然貌似绝不开口、绝不插手,但却一直都不肯出去躲一躲,要亲自盯在这里
说白了,就是怕这件事会出什么岔子。
在他而言,重要的是这个机会,重要的是让自己复制出来的这三歌成为这一部三国的主题曲、片尾曲和插曲
至于钱多一点、少一点,其实真的并不重要。
当然,谈成现在这样,他只会更高兴。
一共拆出了十份合同。
一份是彭向明受聘担任三国剧组音乐副总监的工作合同。
三份是三歌的授权使用合同。
三份是三歌的采样授权合同。
还有三份,则是三歌在将来出版原声碟之后的销售授权合同。
就这,还差三份呢,分别是三歌在原声碟中的采样授权的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