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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落荒而逃的相遇(第4页)

“都吃差不多了,脱也来不及了。”

林凯的一句话让桌上的气氛瞬间缓和下来。

和老师道别,三人打车去唱歌。林凯号称n大“歌王”真不是盖的,全程都是他在捧麦,一哥和诗懿很给面儿,不让林凯扫兴。

覃毅时不时的出去接电话,诗懿忍不住问。

“今天周末那么忙吗?你要是单位有事儿就先走,我们一会儿也走了。”

“还行,电话就能解决。”

“嗯,快十一点了,我们估计一会儿也得走了,你看林凯唱的都开始撕心裂肺了。”

“别浪费我钱呗,必须到十二点再走。”

“你看林凯能不能坚持吧,我都行。”

姚健的电话不断的打进来。

“到哪了?”

“我有个事儿想和你说下。”

“我们都喝两小时了,你有事儿来了说呗。”

“彩铃现在白石桥的百乐迪,她和同学过来替导师出差,明天就走了。”

“我操,你不早说。”

姚健挂了电话直接从出门口打车,一路还不忘打电话给覃毅。

“我现在刚打到车,大概半小时到,你帮我拖住她。”

“我买了三小时的,十二点结束。”

“怎么不早告诉我。”

“没法说,之前辉哥请彩铃和她同学在东来顺吃饭,聊得挺好,辉哥不想让你过来。”

“我的天啊,辉哥这么对我?”

“我也是纠结了半天,我和辉哥心里都特难受,但是我想这也许是你们最后一次机会了,你到了看到彩铃就知道了。”

“别说了,我还有二十分钟到。”

姚健一路催着司机加,满脑子都是见面的场景。

林凯向一哥示意。

“我不行了,唱不动了。”

一哥看看表,“再唱两曲呗。”

“我一人唱两小时,你们又不唱,我太累了。”

“你这是一唱封喉呀,我们还敢吱声吗。”

“爱好爱好,我们班的歌王而已。”

诗懿不禁调侃,“n大之光”,“n大十大歌手”。

“我就那个第十位,不值一提。”

“彩铃以前高中的时候拿过我们学校的校园歌手第二名。”

“一哥,你都还记得呀。”

“印象深刻,流浪歌,不过是谁唱的我忘了。”

“叶,你还说你不会唱,隐藏得够深的呀。”

“一哥也说是高中了,都过了那么多年了,早就不行了。”

“你就谦虚吧。”

”一哥,时间也差不多了,真熬不到12点了,明天我们还得去校园半日游,下午就得去机场了。“

一哥慌忙拉着诗懿,“我有事儿和你说。”

“啥事儿?”

林凯见状,很知趣的进去又高歌了一曲。

“他回来了,现在在来这儿的路上。”

诗懿错愕,甩开一哥的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覃毅急忙解释,“你不觉得你们缘份不浅吗?你们同时昨天到的bj,多难得的机会呀,有什么就趁现在说清楚,给彼此一个机会不好吗?”

诗懿眼泪直流,“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们注定不会有交集的。”

“你知道他在国外的日子也不好过,总找机会扫听你的事儿,我和辉哥又不告诉他,别人也不知道,你俩都是我好朋友,每次他问我你在南京还好吗?胖了还是瘦了?我都骗她说你很好,你很快乐,但明明不是这样的,你说我看见你的样子,我的心别提有多难受。而他每次听到我说你很好他就像是得到心灵的解脱一样,他的语气就像是在赎罪,我也同样很难过的,有时我在想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一切,我要像其他同学一样该多好,心里没有愧疚感。”

诗懿摆摆手,“别说了,我走了,现在我也没做好和他见面的准备,也不知道见了我会怎么样,但是有一点,我不想林凯知道我的事儿。”

诗懿去厕所洗了把脸,一哥知道拖不住了,也没有拦着诗懿。

“林凯,走啦,我都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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