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不想,光是经历妊娠和中止,就已经花去了她五年的时光。
这五年里,她就一直经历着怀孕、流产的日子。
她感觉自己除了生育外,就没有了任何的价值。
最重要的是,要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
虽然都是女孩,但她们也都是生命呀。可是却因为偏见,没有生下来的可能。
可是她却不敢反抗,因为,这个男人会家暴她。
包括婚内强奸,常常不顾她的意愿,在睡梦时就会进入她。
如果不是知道是自己的丈夫,有时候想死的心都有了。
可也就是因为是丈夫,所以心更痛。
因为除了履行义务以外,他甚至没有任何的温情,也不会给予任何的关心。
哪怕是多跟村口的人说几句话,他都觉得自己和那人有奸情。
可是这么多年了,她真的已经厌倦了。
十年了,当初的孩子小的也有三岁,大的也有四岁了。
她们看见爸爸妈妈打架的时候,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
她吃苦可以,但是她的孩子不可以。
所以她请求,警察和律师可以帮助她,她可以提供任何协助。
只需要能够离开他,不管生活多苦,她都愿意。
可是案件的难度在于,医院里确实会出现几次打胎史,以及妊娠资料。
还有遭受家暴的出具证明,但这一切不能为男方所知晓。
因为他曾经在女方的面前直狠狠地说过:“如果离婚了再敢进这个家门,就打断你的腿。”
难的是,这个男人他会赌博。他会用赚来的钱去赌。
所以有时不回家,也是在躲债主。
因此,居无定所。
搜查起来难度比较大。
基于报案人的委托,跟进的律师没有向外声张,以免张某听到消息,有可能会对自己的妻子不利。
而案件变得复杂的原因也就在这儿,如果他们离开了,当事人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她的人身安全已经不在自己可以保护的范围之内了。
就算在婚姻里,她是受到保护的一方,但是张某未必会履行。
在这场婚姻里,属于婚姻满足生存和安全的需求已经得不到实现,令人唏嘘。
可叹的是,雷女士今年才35岁,可是却老得像39岁。
婚姻和生育的摧残使得她和同龄人相比,已经沧桑了不止一点点。
足以证明这个女人在婚姻里的不幸福。
……
又过了一段时间,本来案件已经进展得很顺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