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一点都不懂!
当我想要气势汹汹地质问对方时,生活的艰苦再一次地摁住了我。
是直接将我按在地上的那种。
我无处可去了。
搬着个大箱子可怜兮兮地蹲在好友的家门前看着对方,我透过对方腰间的缝隙看到了里面的那只猫慢步走来,胡子上还带着牛奶的水渍。
这年头,猫都过的比我好。
惨兮兮。
最终妥协,不把我的心肝宝贝展示出来,还要去帮他相亲,最终获得了入住的资格。
不容易不容易,谁让我是寄人篱下。
还好好友怜惜我,没有让我把东西都丢出去;否则,我就。。。。。。我就。。。。。。我就只能忍痛割爱了。
当咸鱼的日子真的是太舒服了,平时替好友管管店铺,让对方能够专心地谈恋爱,自己就在家点点货,然後就是那天去帮好友相亲的事情了。
原本以为就是走个过场,没想到却一见倾心。
对方跟好友的心尖尖有一样的名字,可是两个人长得完全是不同的风格;若是说好友的心尖尖是一朵路边的小雏菊,那麽面前的这个男人就像一朵向阳而生的向日葵。
当然了,对方不爱笑,似乎也不爱讲话,全程都在对着电脑屏幕一直在敲,不知道在做些什麽。
不甘心於对方就这样一直忽视自己,想尽办法都想跟对方聊上那麽一两句,所幸对方并不会觉得不耐烦,还很耐心地回答自己那些幼稚又尴尬的问题。
小太阳真好。
我决定了,以後艺术第二,小太阳就是第一。
看着认真工作的对方,我终於体会到那句「工作中的男人最帅」这句话的含义,再想想自己干嘛嘛不行,万一对方觉得我很没用,还没有什麽承担能力,那我岂不是就直接输在了起跑线上?
第一次觉得,咸鱼也并不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正想立刻回去跟老头子说自己愿意去学习了。
那我估计会梅开二度,再次被赶出门。
失落之馀看着对方的心思都在工作上,不甘心的自己忍不住伸出自己不安分的脚去拨弄对方的脚,然後得到对方的回应。
嘶。。。。。。就是有亿点点痛而已。
但是也算一种进步了呀,对方终於分了些关注在自己的身上。
嘿嘿,很不错很不错,要再接再厉才是。
然後我就又被踢了一脚,对方还顺带瞪了我一眼。
有句老话说的好,打是亲骂是爱。
我屮,仔细一想,我现在跟小太阳一下子就进展了这麽快了吗?这麽快就成了又亲又爱的阶段。
果然,我和小太阳就是心有灵犀的一对。
下午还没有过去呢,小太阳就要离开了,或许是真的有什麽很重要的事情吧。怎麽想都有点难受,但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我,自然不会打扰小太阳去忙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