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则已经重新拿了块洁白的棉布,自痕迹上方擦拭而过,垂眸看了看。
「蜂蜡,这是口红。」他说。
要知道,这个年代,世界各地,特别是欧洲极其各个大国的附属地,都热衷於追随伦敦的时尚风向。
这时候,欧洲大陆盛行苍白的妆感,她们认为面色以及口唇的苍白是不见阳光的贵族淑女的标志。因此,除去妓女以外,热衷於追随风尚的星洲也很少有人使用艳红色口红。
「觉得正常是吗?」
耳畔的问话使弯下腰的唐烛抬起头来。
「别移开视线,先生。」青年示意他垂下头去。
他照做,瞧见对方再次将曼莎的手抬起。
「看见什麽了,唐烛。」
唐烛的视线慌乱地在那些手指上集合,嗫嚅道:「口红填满了指甲,不,是除外大拇指的四根手指的指甲里。」
这是靠抓握动作从口红盒内抠挖出来的。
「完全没东西?」青年问。
「不丶不是,大拇指的指腹反而有很浓的一团口红膏。她——曼莎是想用拇指将口红涂匀?她为什麽要这麽做?」问出这句话的同时,唐烛自己似乎也找到了答案。
因为他终於也注意到了这些印记下的东西。
——早在口红之前,乾涩的血迹已遍布那只手。
「曼莎挣脱束缚以後,立即用手捂住了伤口,她知道怎麽做能够减少流血。可某刻,她想到了什麽,於是送开一只手来做这种事。」付凉快速说,接着,他将女人的手松开。
唐烛虽对这条信息完全没印象,但他知道,男主是去到皇后大街一家口红店里才发现了很重要的线索。
剧情进行到这里,他也终於觉得熟悉了起来。毕竟书中不会仔细描述大侦探午餐吃了什麽,又在书房中与维纳实打实谈了几个钟头的话。
很多环节,赶路丶细碎的人物对话,甚至包括验尸,没几句话便草草写完。
嗯,再加上原着中付凉的话少得可怜,作为读者,他当时完全要靠旁白读懂他对於普通人来说运行飞速的大脑。
上帝知道,现在生动的体验感使得唐烛多麽满足,事情发展到这里,甚至可以说是兴奋。
「你怎麽想?」
唐烛怔了怔,手套缓缓指向自己:「啊?问…问我?」
「嗯。」
他抽了口气,心里埋怨这个问题有多刁难人。是啊,随便其他什麽问题他都能知道,比如下一个死者的身份,又或者是凶手的身份。
可偏偏这个问题,完全超纲。
现在,他多想直接将付凉拉到皇后大街去。
「我想……我想,她是在留线索也说不定。你不也说过,曼莎非常聪明且警惕吗?她可能知道自己就要不行了,想留下些东西帮助。」
说着,唐烛想到了什麽,用馀光去瞄身旁的人,又继续道:「或许我们应当听听那几个酒鬼的证词,他们将曼莎送去医院,到她不治身亡的过程中,或许在这期间,曼莎说过什麽或者做了什麽。」
毕竟原着中,酒鬼的证词里有关於口红的细节,这麽说,或许才能成为推动他们今晚去往皇后大街的重要动力。
付凉摘了手套,没有反驳他,而是默许似的,去到洗手池旁打开水龙头洗手。
操,成了!
「那我把西里安叫进来了。」他也摘了手套,兴致冲冲想要去找人。
因为他相信,听完口供後,付凉绝对会意识到自己的方向极度正确,然後立即带他一起去皇后大街,顺便…顺便口头肯定他的帮助。
啧,谁不想被夸奖呢?
特别那个人还是付凉!
念此,唐烛完全不觉得自己使用上帝视角来卖弄玄虚有问题了。
咳,这只是——
人之常情。
在他的简短解释下,西里安被催促着拿了口供的文件,又被他拉着进了地下室。
而这时候,付凉正站在洗手池旁擦拭手上的水珠。
「付凉,让我们听一听吧。西里安,你介意帮我们读出来吗?就是我刚刚跟你说的那一段。」他觉得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起来。
「好的,那殿下丶唐先生,我就从他们看到曼莎後开始了。」
付凉沉默着,仍旧擦拭着手。
「嗯嗯嗯!」只有唐烛对此喜闻乐见。
於是可怜的西里安开始阅读那些纸张上的文字:「我们当时是在汉唐大道与皇后大街接壤的位置听见曼莎的声音的,当时她的声音好像在被人拖行,因为鞋跟踢踢踏踏踩在地面上。於是我们喊了一嗓子,用以震慑那人,所以当我们赶往暗巷内时,曼莎身边已经没有任何人了。我留下来帮忙,我的兄弟则追了出去,希望能抓住凶手。
可惜,您知道的,我们并没有成功。於是我的兄弟急忙去报了警,还叫了马车。我在曼莎旁边替她按压伤口,当时她几乎快要因为疼痛与流血而昏迷了。当我将她抱上马车时,她又转醒,我急忙问她凶手的情况,她则是只瞪大了眼,满头是汗地重复着胡话。她说:我找到了。
没错,就是这句话。然後,我们到达了医院,您应该知道,那里的医院不比富人区,只有圣玛丽一家。当晚,正巧遇上一群人斗殴,医院人手不够,还是临时找了已经下班回家的医生来帮忙。在这之间,我发誓自己一直在曼莎身边,我试着呼喊她,问她得罪了什麽人,要知道,我们这种人,是不会成为被抢劫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