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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页(第1页)

最后,总算是熬到了麦子要去的目的地,麦子迫不及待的下车,然后让丁梅给她指地方看,说是自己三兄妹去就行了。

丁梅不肯,还要打算跟着他们,但麦子实在忍受不了了,还是好言拒绝了,说自己来这里就是随意弄些东西回去做买卖,今儿就在这找个地方住着,明儿一早就回去了。

也不知道丁梅是感觉到了,还是觉得自己已经带到路了,她将地儿指给麦子看,打了个招呼,就自己走了。

看着丁梅的背影,苏麦秋撇撇嘴,小声嘀咕道,“这女的哪里来的,一路上吧嗒吧嗒的,嘴巴就没停过。”

“这女的喜欢秋明的吧。”苏麦夏说完之后,连忙看了麦子一眼,怕麦子心里难受,又连忙道,“我乱猜的。”

麦子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她早就看出来,倒是苏麦秋一听,就差点跳起来喊道,“什么,严秋明这小子不是说要娶你的吗,还敢在外边乱来。”

“三哥,你别乱说,什么就娶我了,我和严秋明也没定下来怎么的,比乱嚷,让人说闲话。”麦子想了下,又道,“再说这女的,大抵是单方面喜欢严秋明。”

想也想得到,要是严秋明真喜欢这女的,肯定不会在麦子面前暴露。

再说,麦子相信严秋明,他不是玩弄感情的人,可能是太迟钝了,没发现丁梅对他的感情,也可能是丁梅在严秋明面前和麦子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是不一样。

苏麦秋听了麦子的话后,想了下刚才丁梅说的那些话,也琢磨着道,“应该是,很多时候好像在跟你示威一样,故意将自己说的和严秋明有多好。”

“嗯,这些事情我们先不管,先去批发市场看看,不然等下天黑了,人家会关门的。”麦子说完,就催着苏麦秋两人,一起往批发市场那边去。

“成。”

省城到底是省城,这卖东西的地儿不知道比县城大了多少倍。

再加之又是批发市场,所有的东西都琳琅满目的挂着,让他们三人看都看不过来,什么都觉得新鲜。

尤其是苏麦秋更是活跃,在市场里到处乱窜,好似觉得什么都能挣钱一样。

“麦子,我觉着我们随意弄些什么东西回去,都可以挣上一笔钱。”苏麦秋将麦子拉去一个专卖文具的店铺前,“你瞧,就这种橡皮,我们那卖二分,这里只要一分,我们弄上一批回去卖,随随便便就能挣个一分钱一块。”

保准挣钱

麦子拿起那些橡皮看了看,样式倒是新颖,要是弄回镇上,估计会好卖,但是这东西挣的太少了,她算账给苏麦秋听,“咱做买卖不能光是算挣的钱,还要算我们来回的路费,我们的人工钱,本钱这些,你算算真要弄上几盒子橡皮擦回去卖,扣除我们三人的路费,咱们还能挣下多少钱。”

要真是一分一分的挣,扣除他们的路费,不知道要买上多少盒橡皮才能挣到钱。

苏麦秋算了算,觉着不划算,立即点头称是,“倒也是。”

看着苏麦秋,苏麦夏笑着敲了敲他的头,“亏得你说自己做了这么久的买卖,说到算账还不如麦子呢。”

“嘿嘿。”

接下来,麦子三人快速在整个批发市场走了一圈,真要说起来也有不少挣钱的东西,可是有些东西麦子不是很熟,想来想去,她还是把主意放在了加工服装上。

她和苏麦秋两人商量,“这样,我们这回身上本钱也不太多,就还是和上回一样,我们弄些布匹回去,然后自己加工,弄成成衣,去咱们那镇上卖。”

想起上回两人从县城把那些布匹扛回去的那种辛苦,苏麦秋立即出声反对,“那还不如弄成衣回去,简单方便。”

苏麦子自是知道苏麦秋的心思,瞟了他一眼,同苏麦夏说,“二哥,信我,咱们就弄布匹回去,保准比卖成衣挣钱。”

苏麦夏对做买卖的事情不懂,也不是特别感兴趣,但却无条件的支持麦子,“我妹子说能挣钱就行。”

二比一,苏麦秋没的话说,只好答应。

想着这时间也不早了,麦子他们不想在省城耽误太久,因为在这里多住一天,这什么住宿费,吃饭都要钱的,最好是速战速决,尽量节省开支。

因此,麦子便和两个哥哥商量,他们三个人,兵分两路,麦子和苏麦夏一块,苏麦秋自己一路,分开去看,看他们上次买的那种做健美裤的布料,要是价格合适,就还是买上一些布料,自己回去加工成健美裤,去镇上卖。

虽说麦子说是弄些上次那样的布料回去加工成健美裤卖,但是真正去了专卖布匹的地方,麦子立即就改了主意。

因为她在专卖布布匹的地方发现了一种叫做金丝绒的布料。

她记得,上辈子的健美裤的确是流行了一段长时间,起初是流行黑色,用那种黑色,锦纶的面料做的,到了后来,就发展成多式多样,很多布料都可以用,颜色也发展到五颜六色。

比如用金丝绒的材质可以做,用莱卡棉的布料也可以做,甚至用毛线都可以编织成健美裤,反正只要是稍微有些弹性的就可以。

正好,现在他们镇上因为麦子上次卖了那种黑色的健美裤,已经有人开始跟风从城里弄健美裤去卖,他们要是都卖那样的,就像周玲说的,他们这次再弄上回那样的指定就不好卖了。

因此,麦子在看到金丝绒的布料后,她决定这次进金丝绒的布料回去加工成健美裤在镇上买。

商机

这金丝绒的布料,最大的好处就是颜色多,弹力够用,做出来的健美裤自然也有很多颜色可以供客人选择,不会只局限于黑色。

而且,这金丝绒的布料比那种锦纶的暖和,正好现在冬天了,这种布料若是做成裤子,比锦纶的好太多。

见麦子一眼就看中了金丝绒的布料,卖布匹的人当即冲麦子竖起了大拇指,还大方的拿出布料给麦子看,“这位女同志,真是好眼光,这可是好东西。”

“可不太好卖,对不对?”麦子记得这时候的金丝绒的布料还不是很流行,因为做衣服太过贴身,基本没人用来做衣裳,所以买的人不会太多。

买布的老板也实诚,没有反驳麦子的话,反倒是笑着说,“你买五匹以上,我给你算便宜些。”

麦子问了下价格,再算了下自己身上的钱,最后一咬牙,开了个大口,“我买十匹,你再给算便宜些。”

十匹布算是比大买卖了,而且这金丝绒的布料如麦子说的的确不是很好卖,难得有人看上,买布匹的老板立即答应,“成,我不挣钱了,按进价给你。”

老板报了个总数,麦子知道虽然不像是老板说的那样是进价买给他的,但也没太多钱挣,要是再压价,估计老板就不会愿意卖了,再说麦子粗粗算了下,觉着自己应该能挣上一些,就爽快的买下了那十匹布。

麦子才买下这些布,老板还在打包的时候,另外一边看布的苏麦秋急匆匆的跑来,有些着急的道,“麦子,我去那边看了,上回的那种布料这里有是有,可是太贵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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