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怕是没那么简单。盖伦听了这话,心底涌起一阵悲凉无力,总有种自己的宝物被人偷走了的感觉。
是啊,那个该死的窃贼。
“但你还没有成年,不需要承担那样的责任。”
拉克丝见他语气不再那么强硬,连忙乘热打铁:“我先是光照者,然后才是您的妹妹,我的职责是守护德玛西亚,给德玛西亚带来光明。”
“这次我是最合适的人选。金坡镇暗中有法师在挑唆,他们说哥哥你要放弃金坡镇,所以你不能走,但我可以!我可以承担这个责任,哥哥,我真的长大了,相信我好吗?”
她是最了解盖伦的人,要说服他很简单,但也很难。
只要是为了德玛西亚,只要是为了荣誉,只要是为了履行职责,那他就不会反对。
可要做到这几样,却不是一般人能达成的。
果然,拉克丝这几句话说出来,盖伦没办法反驳了,如果他反驳,那他就是在反对自己坚信守护的人生信条,是反对那对祖国的至高信仰。
如果他反驳,那他就不是盖伦冕卫了。
盖伦沉默许久,“至少让我送你一程。”他说着瞪了拉克丝一眼:“也让我跟那个该死的窃贼谈谈!”
第39节第三十章是笔友啦
盖伦沉默许久,“至少让我送你一程。”他说着瞪了拉克丝一眼:“也让我跟那个该死的窃贼谈谈!”
拉克丝怎么去这么久,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那样最好,盖伦最好能把上头的拉克丝拦住,那样也不用连累她。
李维司他现在与法兰在驻地门口等待,拉克丝已经离去不短的时间了——连马都无聊地开始啃地上的草。
他伸长脖子往某个方向张望,没能发现拉克丝的身影,正当心里期盼着盖伦最好把拉克丝软禁起来的时候,那道靓丽的身影便出现在了视野里。
金色的发丝反射着令人炫目的光泽,在一片由银色与白色的军营里显得格外扎眼。
她牵着一匹漂亮的白马,身旁跟着的是一位全副武装身材健硕的年轻人。
他是谁?
?不会是盖伦吧?
李维司看见那套盖伦在经典皮肤里传的那套铠甲,整个人都愣住了,总觉得这场景有种别样的既视感。
不是形似而是神似,神似自己小时候骗邻居家小女孩的糖后,她的家人带着她上门的场景。
等到拉克丝他们走近后,李维
司装作谁都不认识的样子,哪想到盖伦直接就冲脸了。
“你好,我是盖伦·冕卫”盖伦走到近前来先是对搜魔人法兰·肯恩点头致意,随后直接看向李维司。
那双有着剑一般锋锐气势的眼睛一转都不转地盯着他:“也是拉克珊娜·冕卫的兄长。很高兴见到你。”
你那是高兴的样子?脸拉得比马都长。
“你好,我是李维司,是拉克丝。。。。。。珊娜。”李维司说到后面觉得不对,这样的称呼是不是太亲密了——至少在大舅哥面前显得有些,嗯,自寻死路。
“嗯,是冕卫小姐的”
“朋友。”拉克丝插嘴了。
李维司出现在她视野中的一瞬间,拉克丝就发现哥哥一直在观察他,等到走近了之后更是直接走了上去。
那种剑拔弩张的气势就像是对决一样,于是连忙出声缓和气氛——不然哥哥恐怕会一拳抡上去。
他是做的出来的,之前自己在雄都军事学院里学习的时候,哥哥刚从北方战场回来,听说有玛维家族的人纠缠自己,直接找上门去把人打了个半死,听说现在都还下不了地。
那个人可比李维司强壮,就这都还被哥哥打成重伤。。。。。。如果李维司被揍的话。
“哥哥,这是我很久之前就认识的朋友。”拉克丝挤到盖伦和李维司之间,将两人的距离隔得远了些,生怕打起来。
“很久之前?可是我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
盖伦打量着李维司,往常的话他是不会做出这种无礼地举动——盖伦虽然是名战士,但也是大贵族冕卫家的嫡长子,他是即便面对邪恶的巫婆也会先守规矩礼节,然后再把人宰了的。
他打量过李维司后,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异国人,确实是自己见过长得最俊美的男人。
五官乃至于每一寸肌肤都像是自然的杰作,刚毅中又带着如水的柔和,目光坚定有力,眼神摄人,丝毫不像那些浪迹花丛贵族们的慵懒涣散。
如果去骗那些小姑娘,可以说是无往不利,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手。但拉克丝不同,她并不是那种特别看重外貌的人。
盖伦非常了解自己的妹妹,冕卫家族的教育将她的眼界提高,而她本人也并不看重外貌,所以,眼前这个男人,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是笔友!对,我们在信笺中交流,是很久之前认识的笔友,现在只是正式见面而已。”
拉克丝不敢和盖伦对视,视线左摇右晃,她知道,哥哥一眼就能看出自己在撒谎,但有些时候,有些谎言是能够阻止事态恶化的。
是善意的谎言,戳破没有什么好处。
“笔友啊。”盖伦冷笑两声,他甚至都不用去看拉克丝都直到她在撒谎,从小到大,她只要说了谎,说话就会带上细微的颤声,从而导致声音会突然变大,像是要掩盖什么。
“她说你们是很久以前认识的笔友,是吗?”他直接问李维司。
如果是男人的话,就不要遮遮掩掩,想拉我妹妹来作盾牌吗?那就太卑劣了!
盖伦的话语像是普通的确认,但又带上了严肃的考量,李维司非常清楚,何况他也不屑于说谎,便直言了。
“我与冕卫小姐刚认识不久,以往都是我单方面认识她。”这话倒也没错,召唤师是认识英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