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开案发现场以后做了什么?”
“案发现场?”
“君家。”
“什么都没有做。我没有回江州,留在希森市当了便利店员。”
“你没有尝试回去杀害君闻笛吗?”
“没有。”
“2023年3月17日发生在长宁路康合小区的案子是不是你做的?”
“是我和凌荇一起。”
“凌荇是谁?”
“我的女朋友。”
“在康合小区的案子以后,发生在光明小区、西风小区、康庄小区和金色阳光小区的案子是否都是你和凌荇做的?”
“是的。”
“讲一下作案经过。”
“凌荇会选择她想要杀的人。她会装作迷路的女孩,骗她选中的人打开房门以后我就和她一起强闯进去。我负责把人绑起来,凌荇会用这个家里能用的东西打他割他……我没有具体看过凌荇都会做些什么。等到凌荇结束,她就会喊我,我负责射杀。”
“你们在这几个小区作案以后,都给警方留下‘到此一游’的纸条,是不是?”
“是的。”
“这是谁的主意?纸条是谁写的?”
“是凌荇的主意。纸条是凌荇写的。”
“你写一下‘到此一游’四个字。”(警方提供纸和笔。)
(犯人写下‘到此一游’四个字。字迹与警方证物中‘到此一游’四个字的笔迹不同。)
“你和凌荇杀人的过程中,你有没有劝说过凌荇停止这个行为?”
“没有。”
“为什么?”
“我没有想过。”
“那你享受你杀人的过程吗?”
“我不享受。”
“那你为什么没有离开凌荇,并带着凌荇一起离开希森市?”
“因为我当时爱凌荇,所以我没有离开她。离开希森市是凌荇的主意,她说我是叛徒,她要带我回元荣集团。”
“回元荣集团干什么?”
“我没有问,她没有说,但应该是要受罚。”
“为什么受罚?”
“我没有杀了君闻笛,还逃跑了,没有回去。”
“那你们后来为什么又回来了?”
“你们警察抓错了人,凌荇很生气,决定回来好好教训你。”(指向审讯民警江寄林。)
“2023年12月28日,你们为什么又一起从海纳医院逃跑?”
“凌荇说要带我回江州。”
“你是主动愿意回去的吗?”
“是的。”
“为什么?”
“因为我要先回去认错,再回希森市认错,这样才可以不用死,才可以有以后。”
“谁告诉你认错就可以不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