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时和宋书雁面对面站着,一本本翻看箱子里的笔记本。
他们先根据老板提供的信息,把符合他们上学时间的本子找出来放在桌面上,剩下的全整整齐齐码回箱子里,盖好盖子,才坐下一本本翻阅。
每翻完一本就交换,两个人都翻完确定没有自己写的东西,再放回箱子里。
突然,周锦时注意到一个小细节,有些页面并不完整。
不懂就问,她直接起身找上老板,“老板,这里为什么会空着一块呀?”
老板微笑:“这里有段话,被它的主人带走了。”
“咦?还可以这样?”她目光灼灼地看向老板,“我们也可以吗?”
“当然,如果你们能找到,且说服我的话。”
“要怎么才能说服你?”
“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写那段话,亦或是当时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就可以了。”
周锦时把这句话转述给宋书雁,宋书雁略有些苦恼,“那背面的心意怎么办?”
周锦时语塞,“我再去问问老板?”
宋书雁小心翼翼地翻着书页,头也不抬地回,“先找到再说,万一我们的心事,写在了背面,被人带走了呢?”
周锦时心里咯噔一下,“不要瞎说。”
她仔细回忆自己第一次来这家奶茶店是什么时候,想了半天没有确切答案。
她早已忘了自己第一次来这家奶茶店是跟谁,又在本子上写了什么内容。
可以肯定的是,她没有跟宋书雁以外的任何一个男的表白过,谢天谢地,不存在修罗场。
她悄悄抬头看了眼宋书雁,想从他脸上看出点蛛丝马迹,想知道他在认识她以前,有没有白月光或朱砂痣,毕竟,她认识他的时候,他都快高三了。
那个年纪的男孩女孩,心里没个暗恋对象都说不过去。
殊不知,宋书雁也在庆幸。
庆幸,他对周锦时一见钟情。
遇到她的第二天,他找同班同学借化学笔记,俩人约定在这家奶茶店碰面,等同伴的时间,他随手拿过桌子上的本子写了一句话。
末了,没忘拉一条横线,写上英文名nrad。
他很快便翻到了这句话,抱着本子找到老板,目光灼灼地看向他,“我找到了,就是这句,请问我可以把它裁下来带走吗?”
老板微笑,“他有跟你说过我的规矩吗?”
不远处,周锦时心里翻江倒海,都快酸死了。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那本书的日期,在她认识宋书雁之前。
宋书雁竟然在认识她之前,就在店里给别的女孩子留言了。
留言就算了,过了这么多年他竟然还记得。
记得就算了,他竟然不给她看!
醋海滔滔,快要把她淹没了,酸死了。
可宋书雁毫无所觉,仍笑意盈盈地看向老板,小声问:“您可以移步到那边吗?”
老板看了周锦时一眼,“如果我说不,你打算怎么办?”
宋书雁蹙眉,“那我只能先告诉她,然后再跟您复述一遍。”
老板端起手边的咖啡,主动走出吧台,笑得意味深长,“你介意我成为你们py的一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