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就是这么狗血,主角受通过那颗小红痣认出了主角攻!
那颗痣是自带防伪认证,还是主角攻专利?
言息表示槽多无口。
——不过他爱看。
总之,当时主角受害怕让主角攻见到现在的自己(指被包养、被“玩弄”),慌慌张张逃了。
主角攻第二天没见到人,也没能认出那是自己的童年白月光,然后前期就再没他老人家的戏份了。
不过这也是个转折点。
主角受调查出言息就是明照衣没有血缘的弟弟,后面便不再急于摆脱言息掌控。
通过言息这个工具人,主角受开始顺利和其他攻培养感情。当然,同时借言息的资源,走走他“黑红成神”的事业线。
这样啊——
看来一切的分叉点,皆源于昨晚他不幸走错房间。
不过也不能怪他,谁叫那个什么彬的小明星这么弱鸡,扶着他走了半天连房门口都没走到。
而且,狗血小说的世界也太小了吧?主角攻的房间居然就在反派隔壁?
还有,谁叫明照衣的生日=文中“言息”的生日=言息本人的生日。
连撞这么多个巧,只能说是命中注定。
是他,命中注定半“睡”了主角攻。
是主角攻,命中注定被他半“睡”了。
因而,言息看向主角攻的目光不由掺了点怜惜。
那道半真半假的怜惜目光,显然也被主角攻隔绝在“墙”外。
门外传来敲门声,明照衣起身去取了什么东西,言息隐约听到“明总”——他猜是明照衣的第一秘书小解,一个全文唯一兢兢业业不为主角受所动的职场打工人。
——然后明照衣拿着两个纸袋走了过来,将其中一个丢至床头。
“穿上衣服。”他很不客气地命令。
而后回到床头—床尾—小沙三点一线的安全距离上。
言息也很不客气地接了。
他这才注意到明照衣身上早已换上一件居家常服,棉质的,质地看上去柔软且舒适。很好地包裹住了所有不该有的痕迹。而昨晚崩坏的西装西裤,已不知被“处理”到了何处。
“谢谢哥哥。”他乖巧地说,也不问自己原来那身衣服去哪了。
他的感谢不是为了恶心明照衣。
只是看到他再度折起又复原的眉头,纯粹觉得好玩而已。
第3章写作反派读作红娘
纸袋里装着一件杏白色的长袖棉T与一件浅色初秋款的长裤,并没有标签,但看得出与明照衣身上的是同一家品牌。
大概秘书小解并不清楚是给谁买的,因此按明照衣常穿的牌子买了。
但还是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