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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越想越觉得手脚冰凉,就像是把冰块握在手里。

楚云用手捂住,温热的体温确实很暖和,但穆鹤山看着这张脸,只觉得恶心不已,脊背发凉,脑海里的系统又在叫他克制了。

如果他的精神再崩溃一次,会怎么样呢?

谁都不知道。

"我不想看着你了,楚云。"想笑,却在眼睛微眯的瞬间落下眼泪,"那太疼太冷了。"

楚云神经质的帮他暖着手,跪着搂住穆鹤山的腰,双臂收的很紧,让穆鹤山动弹不得,那张照片被踩在脚下,眼泪滚进领口里,凉的很。

"不会再冷了,你相信我,鹤山,很快的,真的很快的。"

呼出一口气,抬头把眼泪逼回眼眶里。

"天快亮了。"外面已经看得见光亮了。

"你走吧,也……别再来了。"穆鹤山眨了眨眼睛。

"否则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撑过这个冬天。"

作者有话要说:

我爽了()让我想想要不要细写死法

、画家的悲剧

楚云知道,穆家的小少爷喜欢他,一直都知道。

第一次见面,就扯着自己格格不入的长辫子,把时兴的西洋玩意往身上套,楚云是被戏班子捡回来的乞儿,看过人情冷暖,小少爷那稚嫩而不加以掩饰的感情,他看的一清二楚。

他和野狗抢过食,也被顽童砸过石子,楚云一直都知道,怎样利用一切,这是残酷的人世告诉他的,高档玻璃镜里反射出他们的人影,帽檐遮住他眼底的算计,那时候,利用感情,还是一个男人的感情,对他而言稳赚不赔,而且随时可以舍弃。

小少爷用蹩脚的理由让他收下钱财,他就顺着意思走,没多久,白花花的银钱攒了一个小箱子,出于一些恶劣的想法,他每次都用长胡须盖住大半张脸,哪怕那扮相用不上,他喜欢看着小少爷满心期待的光按下去,把别人拉进泥潭,是他这幅皮相唯一能做到的乐子。

古怪的相机对着他拍照,楚云有些不适应,要是这个铁盒子真的拍的出魂,那他内心的腐朽就会一览无余,小少爷以为他和那些老人一样害怕,出声宽慰。

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有些兴奋,如果矜贵的少爷看见他的灵魂,还会不会这么心动,光是想想都让他心情激荡。

他坐在梳妆镜前讽刺的数着钱币的时候,从窗边看过去,小少爷正拿着洗出来的照片看来看去,珍惜的不得了,那样子,比池里的锦鲤还要雀跃。

"无聊至极。"

那时候他是这么想的。

楚云那颗心冷了太久太久,久到他自己也忘了,一颗炙热的心脏能做到怎样一个程度,直到那颗心脏不会跳动,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像是被扯开的伤口,出了血肉,才觉得疼。

他以为留洋的小少爷和那些纨绔子弟一样,那些人常在街头的馆子里吞云吐雾,楚云有意无意的带穆鹤山去过,但出乎意料的,小少爷只是看着,眉头紧锁,一身靛青色的袍子显得他庄重严肃,那次,小少爷告诉他:

"我们的国被大烟害了,你绝不能碰,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消失。"

那些纨绔眼神迷茫,身体早被大烟掏空,小少爷在烟雾里挺直着身子,目光锐利的扫过那些已虚无的人,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那时候小少爷已经买下了戏班子,当天晚上,小少爷还在那奋笔疾书,规整漂亮的正楷一字一句的写下星火,灯光下,那双眼灿若星辰。

小少爷在这个落后的城搞起了革命,楚云是知道的,这里落后的思想就像是被打湿的柴火,烧不起丝毫烟火,小少爷就把目光放向了他,那天晚上,小少爷放下笔,第一次这么严肃,问他愿不愿意带着戏班子去上海。

那或许是第一次被触动吧,有人在这样一个时代,相信一个大字不识的戏子。

楚云没上过学堂,小少爷是第一个教他识字写字的,曾经他以为只需要会唱戏就好,但小少爷说有时候文字比刀剑锐利,笔杆子也能成为枪杆子,一笔一划,一字一句,慢慢的,他自己也会练字到天明,小少爷眼泪的赞赏,也让他觉得高兴。

戏班子风风火火到了上海,小少爷做起了生意,一开始其实不太顺利,上海的地头蛇有意无意的针对,大家都相互扶持着过日子,转机或许是那天,小少爷拿着一段从庙里求来的红绸布,系在戏院里那颗古树的枝丫上,红布飘起,带来几分生机。

好像上天保佑,他们的日子真的好转了不少,小少爷的生意在上海立了足,戏楼的名声一天比一天响亮,慢慢的,他也成了数得上名号的角儿,平日出门都有戏迷追着送礼,剪了那头长辫子,就像抛开了曾经,戏班子里多了名贵的脂粉气,也不会为了吃住发愁,也再没窘迫的剪过戏服上的线头,戏班子已经成了达官贵人的专属。

小少爷总是坐在二楼的位置,一碟糕点一盏茶,就能看一天的戏,他每次上台,总是忍不住抬眼看去,比起他,小少爷更常穿着长袍的款式,换上便装时,小少爷看上去才像是一直留在旧时候的人。

在发现心随着穆鹤山的笑而颤动时,楚云面色惨白。

如果在别的地方,或者别的时代,或许更好。

可现在的世界太难了,楚云害怕世俗了,获得了太多太多,害怕摔在地上时,那些浮华离他而去,满堂喝彩与籍籍无名的差距实在太大太大。

只是一个男人的感情而已,放下对他而言,简直就是——

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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