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线似乎是道分水岭,元之荞能明显察觉到这与旧城区的不同。租界守卫森严,一两百米就看到几个站岗或巡逻的大兵。男人们穿着整齐的西装,很少有人穿长袍。即使有,他们也会戴上一副眼镜,留上胡子,让自己显得模样斯文、身负文采。
女人们多穿洋装,虽然也有穿旗袍,但她们的旗袍明显剪裁更短,长度多在膝盖附近,颜色与款式也更加鲜艳新颖。
除此之外,这里还有许多洋人,并且没有多少摆地摊的,就算有,他们很快也会被大兵驱走。
元之荞在原世界是信息检验官,她发现这个书中世界虽然架空,但也参考了几百年前的历史,而这些历史出现在她的中学课本,就算元之荞记忆不错,如今也忘得不剩多少了。
她看着那些大兵与来来往往车辆,心想若不能从书中世界离开,回到原世界去,那她注定要被这段历史洪流卷走,在战火与天灾中挣扎沉浮。
“到了,”元知茂高兴地指着一座三层高的洋房公馆,打断了元之荞的思绪,“荞荞你看,这就是钟大善人的家宅。”
元之荞顺着元知茂的手指看去,一眼就看见了楼顶上那个巨大无比的信号接收器,绿白色,几条长长的天线,斜斜指向天空。
元之荞抬脚就要往里走,在推门前被元知茂一把拽住。
元知茂:“荞荞你要干什么?”
“进去啊。”元之荞语气自然。
“不行不行,”元知茂忙摆手,“我们不认识钟大善人,这样进去会被人赶出来的。”
元之荞皱眉,原来之前说了那么多,只是带她来看看外面的房子,并不是要带她进去看电视机:“那有能看的电视机吗?”
原身这个角色无法接触本世界的前端科技,元之荞无法利用技术将她的意识传回原世界,只能试着利用长波信号发射信息,看看是否能联系到原世界,让原世界的人来接自己,故而才找电视机。
元知茂挠挠头:“荞荞,陵城只有钟庆国先生有电视机,我听邻街的李婶子说,电视机这样贵重的物件,洋人都没几个见过呢。”
元之荞倏然看向元知茂:“钟庆国是钟大善人?”
“是呀,”元知茂点点头,不知妹妹为何会这样问,还以为她好奇,便多说了一些,“钟庆国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叫钟墨,上周到我们学堂上学,与我一个班。本来以他年纪本应分到小班,但听说他在海外上学,小班的知识早就学会了,便分到了我们班上。”
元之荞眼神微动。钟墨,正是这本虐文的男二。
钟墨出生巨富商贾,身世却十分坎坷。他幼时被军阀盯上导致家破人亡,少时被人收养导致情路坎坷,成年因批斗导致身体残缺、抑郁而终。可以说这本《绯恋》,除了男女主,全员be。
“走吧荞荞,我带你去别的地方玩,你想去我们的学堂看看吗?”元知茂拉上元之荞的手欲走,元之荞却回头看向公馆。
这时,公馆内传出了动静。
“少爷,慢点儿。”妇人的吆喝声响起,随即,白色的木门打开,一个小男孩从里面蹦了出来。
男孩面庞白净,穿着一整套棕色的西装,格子马甲压着白衬衫,宛若小绅士。钟墨有着一头短短的卷发,跑起来时像极了一颗蓬松有型乌色沐浴球。
他跑过门前的喷泉水池,恰好与缠花铁栅栏外的元之荞对上了视线。
元之荞齐耳短发,眉上是道整齐的刘海,她穿着素色的盘扣长袖衫,下身是一条印有白鹤纹样的深色长裤,身侧背着一个靛色的斜挎包,包上绣着大朵白色小花,十分可爱。
这是“荞荞”的习惯,她有贴身不离的物件,也有长时间盯着物件的习惯,所以这些东西必须时时带着,以防“荞荞”看不见时突然“发病”。
“你是谁?”钟墨偏头,绕过阻碍他视线的栏杆,将元之荞的身影完整映入眼中。
元之荞并未回答,钟墨又向前走了两步,眸带好奇。
就在钟墨打量她的时候,元之荞也在打量对方。
钟庆国海外留学,回国时一并带了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妻子,钟墨就是他们的儿子。书中的钟墨有一副极好的相貌,作者也花了大量笔墨去描写他的高鼻骏目、松柔卷发,以及颀长身材,但在如今的元之荞眼中,他不过只是一个头发和睫毛都十分卷翘的小男孩罢了。
钟墨趴到栅栏上,栏杆将他圆圆的脸蛋压出两道痕,一双深褐色的眼睛望向元之荞:“你来我家,是有事找我爸爸吗?”
妇人终于赶了过来,她是照顾钟墨的女佣:“小少爷小心,您又忘了,老太爷曾告诫过您的,不要随便与陌生人搭话。”她手忙脚乱地将钟墨抱离大门,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元之荞兄妹。
元知茂本能地抵触女佣鄙夷的目光:“荞荞,我们走吧。”
元之荞不慌不忙,从包中拿出了安德莉亚医生送给她的小狮子。书中曾描写钟墨喜爱针织物件,且这个喜好从幼时开始,只因他的母亲科莱丽十分擅长毛线针织,在家中不仅织毛衣,还织了许多毛毯与玩偶,钟墨时常爱不释手。
钟家落魄后,也靠着科莱丽的手艺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
元之荞想试一下,看能否靠这只小狮子,骗到一个看电视的机会。
“等等,”钟墨眼前一亮,果然再次挤到了栅栏前,大声叫住元之荞,“那是……狮子吗?”
元之荞点头。
钟墨有些高兴地握住铁门,望向女佣:“赵姨,快把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