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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第1页)

“……妈的,庄景玉你别太得瑟了!”不知何时唐汉已经关掉页面摘下耳机,!一脚踹在柜子上,声音沈得发闷。

“你别他妈以为是我们在求著想要关心你!搞清楚我们不是在讨好你!”

“喂……”魏嘉和周云飞都对唐汉这个暴躁别扭的性子很是无语,不是讨好是真的,但是不想关心……

唐汉,真没看出来你竟然是别扭一枚──两人心道。

然而庄景玉并不知道。

寝室里渐渐安静下来,只听得见从他的头发,衣服,还有鞋裤上,慢慢聚结流下的水滴声。庄景玉的脸已经红透了,像是被煮熟的龙虾,马上就要滴出血来。

忽然他们三个人都很有默契地不再做声,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庄景玉,在努力准备开口了。

果然,又过了很久很久,房间里才终於响起一个吞吐结巴,并且微弱难闻的声音:“对……对不……起……”

……哎。

魏嘉唐汉周云飞三人相视片刻,面面相觑,皆感无语。这个庄景玉,即便如此也只不过说了一句对不起。看来要他多说点儿话,当真是要比登天还难……上千百倍!

“我靠,庄景玉你就不能……”

眼看唐汉又要发飙,周云飞赶紧打圆场“好了好了,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你又不是今天才知道,生什麽气啊,”说完转头看向低眉垂眼,指节发白青筋突出,正使劲儿绞动著手中毛巾的庄景玉,深深叹口气,说:“你先去洗澡吧,这麽冷的天有淋了雨,小心感冒了。”

庄景玉半天没有动,直到魏嘉伸手在他肩上拍了一把,这才弱弱嚅了句:“谢……谢谢。”声音又细又小,脸色由红转白,湿漉漉的黑发顺从地贴在瓷玉般苍白的额头上,因为好长时间没有剪,所以有几缕发尖落入眼睛,和漆黑的瞳眸纠缠在一起,闪烁出同样湿润柔软的水光。

一瞬间谁都不愿再苛责他什麽,因为实在忍不下心。

唐汉用鼻孔恨恨哼了两声,烦躁地摆摆手,粗声粗气地说“算了算了,大周末的老子懒得和你吵,赶快洗你的澡去,”收声几秒瞧见庄景玉还傻乎乎呆在原地一动不动,他胸口里的怒火又嗖嗖嗖窜高了好几丈,怒道,“我说你怎麽还不去啊!非要当青蛙癞蛤蟆,让我戳你一下才肯动啊!我警告你,你这次要是又病了,那最好给我趁早搬出去,免得传染给我们这些无辜群众!”

一通怒火发泄完,魏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云飞叹气,庄景玉茫然。

等到庄景玉进了浴室,魏嘉一把勾过唐汉的肩膀,朝他挤眉弄眼地笑:“嘿嘿,说你别扭没想到你这小子还真是别扭!关心人家就直说嘛,拐弯儿抹角的,很值得玩味让人多想哦!嘿嘿老实交代,你不是真想和那傻小子搅基吧?“

唐汉窘得一口气儿差点儿没上来,大大白了魏嘉一眼,咬牙切齿地说:“你他妈当老子正在追的女人是空气啊!”

诶?啊……对了对了,差点儿忘了。魏嘉拍拍脑袋,猛然想起确实是有这麽一桩事儿。

那女生名叫韩莹月,和他们一级,在经济学院学国贸。唐汉和她是通过玩儿网游认识的,後来兴致来了也偶尔各自拉人,在网上一起玩玩儿麻将,三国杀,或者梭哈,德州扑克什麽的。总而言之是古今中外无所不包。用唐汉自己的话来说是:“爽!好久没遇到过这麽带劲儿的女人了!”当时周云飞很好奇地问了句:“听你的意思……难道你以前还遇到过更带劲儿的?”对此唐汉的回答是,在他读幼儿园的时候,一女娃娃想吃肉想疯了,非张牙舞爪地和他抢丸子吃。无独有偶,後来唐汉和韩莹月见了面,聊了天,熟起来……小说情节就在这时候奇迹般地发生了──这个名字听起来文静典雅,模样看起来娇柔脆弱的小淑女韩莹月,竟然赫然便是令唐汉至今念念不敢忘的抢肉女!

这果真是……艺术永远来源於生活,而生活实在远高於艺术。

於是,有了这等奇遇在手,就算韩莹月和唐汉再怎麽否认,各自的哥们儿和姐们儿也都默认他们是一对儿了──不然真是浪费天意!

唐汉想了想忽然说:“对了,韩莹月明儿要去图书馆,要不……干脆咱哥几个也一起去吧。”说著便伸出两根手指,从铺满灰尘的书架里拈出一本几近崭新的砖头书,神情异常痛苦,“靠……开学这麽久,这本书老子连半页都没有看完过。”

这一次魏嘉和周云飞同时很难得地没有吐槽,两人二话没说,也都各自拿出自己的书摆在一起摊开。三本血淋淋的空白汇成一片,那震撼感还真是不是盖的。……啥也别说了,自习才是王道。

於是等到庄景玉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一抬头便看见三位室友头缠白布上书奋斗,一脸坚决满腔热血,一副即将出征打鬼子的壮烈之态。

“明天早上叫我们起床。”

“……”嗯?

“我们也要去图书馆!”

“……”呃,那至於这麽苦大仇深麽……

不过室友们好歹知道上进了,庄景玉还是很开心的。他本来早就想要劝劝他们,只是自从那个人消失,说话对於他,好像已经是一种奢侈。

他变了,被迫地。黎唯哲给予他的污蔑和耻辱,让他看清世界;而楚回留给他的骗局和真相,则令他看透人心。

他忘不了从楚回的手机里,传来重复无数遍的“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那个温柔甜美的女音;忘不了程诺微微讶异的一句“诶?楚回没告诉你吗?他老早就退房了呀”;更忘不了,当他看见自己账户里多出来的,那一笔即便轮到下下选辈子他也绝对花不完的巨款时,瞬间将他吞没灭顶的绝望心情。

他根本不需要那麽多的钱,他甚至也不强求楚回留在自己身边。事实上对於感情,他最最膨胀的野心,也只不过是希望那个人,可以一直站在他能看得见的地方。

只要眼睛里有他的影子,就好像全身都是力量。

然而就这麽一点野心,但那毕竟还是野心;就这麽一点奢望,但那毕竟还是奢望。楚回是谁也留不住的,可是他选择将影子,永远刻在另一个人的眼底。

那不是他。

庄景玉强迫自己接受这个事实,日夜折磨,终於再也说不出话。

这世界谎言太多,而他只有一颗真心。

无论周末还是平时,庄景玉的闹锺始终都定在早上六点。这个时间起床对他来说非常容易,毕竟在高中以前,在他还没有去到s市而只是住在小县城里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要四五点爬起来烧菜做饭。日积月累,他习惯了。

他总是很容易就习惯;习惯一些事,也习惯一些人。

然後就很难改掉。

庄景玉连叫了那三人好几声,但他们一向懒散惯了,再加上现在天气又冷,尽管昨晚把话说得慷慨激昂信誓旦旦,然而临到最後关头,所有人唯一的反应也只不过是翻身蒙了蒙被子,嘴里口齿不清地嘟囔著:“再……再让我睡一会儿,两分锺,马上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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