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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1页)

《难言》作者:年小初

关於《唯言》

【前言&文案】

《唯言》是黎唯哲和庄景玉的故事,现在想的设定是暴躁霸道别扭攻x沈默木讷死心眼受……呃……希望小初以後不会写崩……握拳!

因为古文写得心力交瘁,太想温馨一把了,所以这个故事不会大虐,而且虐点基本都是在小攻黎唯哲身上……嗯,估计连带著会狠狠虐下配角林烟……呃,貌似这孩子从流尽年光就开始一直被虐啊,虎摸一下,坚持啊小烟烟,写完唯言就来让你和夏昭时修成正果……!

取名《唯言》的原因,当然不是黎“唯”哲和顾谨“言”……汗……(俺死党以为的,差点儿没窘死我……)。而是因为小景玉沈默嘛,是个不大爱说话的主儿,所以我们的黎唯哲小攻就用自己别扭的,强烈的,却又不是温柔的,一点一点把他融化,最终让他愿意开口,让他言语了~~~~(好像……其实还是蛮勉强,亲们意会就好……擦汗)

小初自己在构思的时候就很萌这个设定和一些想到的情节。写文是分享,也是让自己开心,所以剧情可能会显得有些夸张啊,狗血啊,失真啊,梦幻啊……之类。哎,既然是写文嘛,只要不太离谱,小初还是愿意不那麽现实,活在幻想里一点的。而《唯言》里除了主cp外,其他众人既吵闹又可爱,有点真实,但又比真实美好的多的幸福生活,也是小初一直渴望的。(好吧,小初承认这段时间看少女漫看得太多……有点受影响……==)

於是,既然这篇文是想要大家看得开心,自己也写得开心,所以什麽深度,什麽揭露,什麽社会黑暗,就统统退散远点吧~~~!

最後,希望《唯言》会是一个温暖的──既能温暖大家,也能温暖小初自己的故事。

鞠躬,谢谢亲们~~

庄景玉刚一走出寝室,魏嘉就忍不住“靠”了声。

“天哪我真的受不了了!那家夥还算是个人吗?!他到底还要刻苦到什麽程度才肯罢休啊?”

唐汉一边目不转睛地盯著屏幕玩儿dota,一边悠悠闲劝:“看开点儿兄弟,你也是从高三读过来的,这种学习狂人早该习惯了不是。”

魏嘉沈默了一会儿。

“……我还真没读过几天高三,我是被保送来的。”

唐汉愣了一下,然後笑著骂了一句“操”。

魏嘉再看看电脑,发觉满屏幕的微薄消息除了明星花边,就是早不知道已经过时几百年的冷笑话,实在是无聊到令人发指,便干脆啪一声合上了他那颜色骚包的toshiba。

“真无聊啊……要不我也学庄景玉泡图书馆去?”

唐汉正砍怪砍得high没空理他,倒是周云飞很仗义地接过话来:“你要是敢学庄景玉那种变态,居然在充满情调的大周五晚上跑去图书馆上自习……魏嘉,我一定鄙视你一辈子。”

“……”魏嘉无语。一个打游戏,一个刷微薄,一个逛交友论坛……这莫非就是充满情调的星期五之夜?

“我靠!周云飞你这家夥,自己不做作业也看不得别人做作业……什麽是损友,说得就是你这种家夥吧!”

这时一直专心打游戏的唐汉突然冒了句:“不是损友。”

“哈?”

唐汉雷人一笑,媚眼飞来,轻吐下文:“你们是一对好基友。“

…………

“唐汉你醒悟得太晚了。”这是周云飞说的。

“如果你不介意,其实我们马上就可以3个p。”这是魏嘉说的。

唐汉一听,立刻摘掉耳机从椅子上跳起来拉开外套拉链儿,满脸的视死如归:“来吧!”

“那美人儿我可就不客气啦!”

“我要在上面。”

“放屁!老子的菊花岂是尔等鼠辈可以觊觎的!?”

“哈哈哈哈!”

──这是一个充满三俗但却异常和谐的,普通大学男生寝室。

在没有庄景玉的情况下。

d城是一个彻底商业化的城市,其繁华成都令人咋舌。与之相比,它在文化教育方面虽然稍显薄弱,不过有一个z大在这里,倒也足以撑起一方台面了。

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z大无穷人。这并不是说z大是什麽贵族学府,只收有钱人之类的,而是因为z大身处d市,过於昂贵的物价和奢华的生活方式,让很多父母在帮孩子参考志愿的时候,不得不因为沈重的经济负荷而忍痛舍弃它。

因此z大有将近百分之七十的学生都来自於本市,而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也都几乎全部来自於同样属於一线城市的s市和c市。

这是一个随便聚聚餐,最後就算aa也都要付个四位数上下的金钱之城,家境稍微次一点的孩子,真是连想都不敢想。

在这种情况下,最获益的当然是z大。因为本身水平高就足够高,所以收进来的学生成绩好那自是不必说了,又加上沾了d市的光,学生们的家庭条件也都颇为优越,实在是既得名又得利,里外便宜全都占尽了。

庄景玉他们寝室四人在z大主修水利工程──z大最牛逼的专业之一。只不过照刚才的情况看来,真正认真在学这个的,恐怕就只有庄景玉一人而已。

在他们四个人当中,魏嘉和周云飞是本市人,唐汉来自c市,庄景玉来自s市。按理说个个都是从大城市来的主儿,又都各凭本事考上了z大,家境相若智商相近,应该很快就能打成一片的。哪知道就是有人这麽不解风情,上课听讲下课做题,周末还要上自习……每天独来独往,背著书包过著图书馆教室寝室食堂四点一线的单调生活,整个儿一来读高四高五的。

那就是庄景玉迄今为止的全部大学生活,虽然只有短短两个月光景,他自己都还没有嫌腻呢,但是寝室另外三个已经俨然要被他给弄抓狂了。

其实他们对庄景玉这个人倒是没什麽意见,毕竟庄景玉在生活方面实在是一个令人无可挑剔的好室友。他爱干净,从来不像别的男生一样,把袜子堆到十几双没得换的时候再洗;他体贴人,尽管每个周末都要起大早去图书馆上自习,但是每次下床洗漱收拾,他却从来没有吵醒过刚刚结束通宵才入睡的他们;他还很热心,学校统一收被单机洗的时候,他们三个大老爷们儿懒得换,结果玩儿了一下午回来,竟发现庄景玉已经给他们仨全都打理好了。

当时三个人皆是一副错愕万分的表情。後来有次庄景玉不在,唐汉枕著新被单,忍不住冒了句:“老子活了十八年,第一次遇上活雷锋。”

魏嘉和周云飞对这句话深表赞同。

後来相处得越久,他们就越清楚,庄景玉实在是一个好人,只是他未免好得太,太,太古板,甚至是古板得迂腐了。比如无论他平时怎样任取任求,但是他绝对不会答应帮忙写作业,帮忙答到,帮忙作弊──这些在大学生眼中完全无伤大雅,根本普通至极的小事情。

似乎那些早已被人们忘却和抛弃的品质,在他心里,仍然有被坚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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