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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阮念出门的时候看到桌面上用开瓶器压着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三千元。是她和阮晴下个月的生活费。

她又返回房间,把那装有三千元的信封放在自己抽屉里,这才出门。临走她又顿住,在桌面上留了一张纸条。写着:“爸,电压力锅里有米汤,你起来喝一点。我跟同学去图书馆。”

因为最近刷题的时候发现好几年的压轴题没出电磁感应综合题了,所以阮念和晋博宇决定趁周末去市图书馆找找资料。

下了楼,阮念惊讶地发现一个男生竟然坐在她家楼门口的小花园里。

男孩子穿着一件格子衬衫,敞着扣子,里面是一条白色t恤,下身一条浅驼色的休闲裤,一见到她出楼道,就站了起来。迈开大长腿朝她走过来。

那一刻,初升的朝阳就在少年的身后,晋博宇微笑的酒窝里都充斥着阳光的清雅气息。

阮念一下没反应过来,愣愣望着他,直到他走近了,伸出右手在她眼前晃了两下,“被帅哥迷住了?”

阮念这才醒过来,讷讷地问,“你怎么来了?不是说在市图门口见面么?”

“嗯,”晋博宇想了想,“可能是想早点见到你吧。”

阮念脚步一顿,一脸尴尬又惊恐地望着他,男孩子又笑了,“就吓成这样?”

阮念知他开玩笑,不免瞪了他一眼。两个人朝公交车站走。

他清了清喉咙,低低声说道:“我怕市图门口人多,你不知道我穿什么衣服认不出我。”

阮念心下‘嘣’的一声,仿似一根连接着主干线的弦断掉了。

她不知自己花了多大的毅力才能装作没听见,若无其事地等车、上车、坐在座位上。

晋博宇跟在她身后上车,默默坐在了她身旁。在这过程中两个人谁都没说话。

最后,还是阮念忍不住了。“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从我意识到每天你第一眼看我,总是先看我眼镜右上角一眼。”晋博宇抬手指了指。

起初他挺难相信的,这个女孩子学习那么好,像几何那种要求超高图形阅读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的学科她都很擅长的,那么聪明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是脸盲症?

他观察了她很久,一直在暗自验证。

每次在校园里相遇、在操场上路过,她总是先看身材、再往他眼镜的右上角看一眼。然后才叫他名字,跟他说话。

他眼镜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一片金色边框上,右上角和左上角对称着有两段黑框。挺独特的。

后来他又注意观察她认别的同学。

比如说,学习委员陈社稷的右眉上方有一颗痣。很偶然地一次,陈社稷被东西砸到,上学来的时候右边额头贴了片纱布,那一天早上,他跟阮念打招呼,阮念看他半天也没认出来。

但是这个异常很快又被她掩饰过去了。就在陈社稷猜疑地问她“今天怎么了?”的时候,她通过他的熟稔程度和声音把他认出来了。聪明的女孩子很快反应过来,撇了撇嘴,“被你吓到了。”

很合理、很自然,没有人怀疑。

诸如此类的事情,又发生了几次之后,晋博宇才真正确认,她是脸盲。

这个聪明到无以复加的女孩子,一直掩饰得很完美。

不熟的人,她一般不主动搭讪,看起来很高冷。熟悉的人,她用每个人身上的一些独一无二的特点记人。而且,极少出错。

除非你特别细心地观察她,否则根本发现不了她的这个秘密。

阮念心下乱得像是无数条藤蔓瞬时捆上来。既羞耻又难堪。一切健全的人可能很难体会这种心理,就像越是贫穷的人越怕别人说他穷一样。

晋博宇忽然侧过脸来凑向她,说了一句,“我觉得你好神奇啊!这么多年,居然做到没人发现你,真是……”他故意拉长音调,勾着嘴唇很夸张地玩了一个梗,“泰酷辣!”

因为他说得太夸张,阮念在窘困中也不由被逗笑。

晋博宇摘下自己的眼镜,又对着阮念凑得近了些,他用修长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左眼下方,“我这里有一颗痣,看到了么?”

阮念依着他指的看了过去,果真有一颗小小的、很浅的痣,在他眼睛的正下方。像是一滴悲伤的泪。

“以后用这颗痣认我啊,万一我哪天换眼镜了呢。”晋博宇很认真地教她。

阮念抗议,“我是变态么?见着个人就扒人家脸上找痣!你这出的什么主意。人家会喊非礼的。”

男孩子复又戴好眼镜,透过那薄薄的镜片,悠悠望着她,温柔地说,“我不喊,你怎么扒着找都没意见。”

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了。回到屋里把笔记摊开复习之前,阮念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拉开了第二个抽屉。一下,就懵住了。今早爸才留下的三千块钱,她明明放在第二个抽屉里的。

她以为自己记错地方,紧接着又打开第一个、第三个抽屉,每个抽屉都找了一遍,结果连那个信封的影子都没看见。她急得冒汗,那是她跟阮晴下个月的生活费。包括充餐卡的钱。

忽然外面传来开门声。阮晴进门的时候,手上提着几个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子。看到这些袋子,阮念瞬间铁青了脸。“我抽屉里的钱你拿走了?”

阮晴扬着手里的袋子很兴奋地说:“姐,straa在打折啊,超划算!平时几千的,折后还不到一千。”

阮念看都没看一眼,冷冷问:“钱呢?”

“我今早跟爸要了五千块买衣服,后来想想这点钱恐怕根本买不了几件,所以把你抽屉里的钱也带上了。你再朝爸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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