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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3页)

“所以阿桑,只需要你每天都喜欢我,一直喜欢我,就够了。”

谢逐刻意用喜欢来模糊了感情的浓度。

喜欢,可以是主人对宠物的喜欢,也可以是其他的喜欢。

“这样啊——”

祈桑故意拖长语气。

“可是我感觉……我还是很亏诶。”

这副骄矜的姿态,让谢逐觉得祈桑比自己还要像狐狸。

谢逐领着祈桑去桌前坐下,翻起茶杯为他倒了一杯茶。

“每天你去练剑,我就下山赚钱,给你买你喜欢吃的糕点,等你练完剑回来,就可以吃了。”

明知这只是谢逐和自己开的玩笑,祈桑仍然忍不住真情实感地心动了。

于是祈桑顺着玩笑道:“好啊,那以后我养你。”

这只是一句玩笑话,谢逐听后却忍不住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伸出手,给了祈桑一个拥抱,祈桑不明所以地回抱住他。

从有意识起,谢逐就生活在毒沼遍地的魔界深渊。

他的魔态皮毛雪白,眼瞳如金琥珀,比这世间绝大多数的狐狸都要好看。

那时候,谢逐觉得讨厌他的魔族眼睛都瞎了。

如今只是得到祈桑一句玩笑的“喜欢”,就已心满意足。

在深渊里,近百年的时间,他只靠吃腐肉为生,后来才学会了厮杀。

雪白的皮毛被毒沼腐蚀了无数次,重新长出的皮毛不如从前那般好看。

当时的他,以为世界就是这样混沌冥蒙的。

直到某日,一个人类误入此地,被毒沼腐蚀得只余白骨。

这是个逃跑的人奴。

从人类的深渊跑到了魔族的深渊。

谢逐借用人奴的身份和记忆,用自己的容貌回了黑市。

人牙子早就记不清逃跑人奴的长相。

见到灰头土脸的谢逐,只当这人是在外界活不下去了。

一个人奴,跑出去了又怎么样?

没有钱,没有正式的身份,权贵养的鸟掉一片羽毛都比他金贵。

后来,谢逐的天赋被金家看中,随着金家来了云渺山。

魔族若要用恶咒害人却不遭反噬,需要有“因”。

那些人对谢逐的欺凌就是“因”,谢逐用恶咒杀死他们就是“果”。

谢逐本对一切都无所谓,手上的血腥聊以慰藉无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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