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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消防车是神器(第3页)

神色彻底放松的他看着天幕,全然不记得天幕之前说了什么,只看到天幕中的消防车,天幕说的应该是消防车吧?

如此庞大,如此坚硬,如此快速,竟然只是用来灭火的?!

若能用作军事,必死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再看看自己用来当防线的战车,同样是车,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若有消防车,自己北伐何至于如此艰难,什么五胡?

通通碾压!

……

大秦

咸阳,咸阳宫

最近一心寻仙问道的嬴政看向天幕,目录嫌弃,龙颜是大大的不悦,本就讨厌女人的他,更受不了这种愚蠢的女人,向李斯问道:“丞相,我大秦若有这种讹人之后还报错官的蠢事会如何处理,该施以何罪?”

李斯闻言沉思,来了,这是来考他了!

他微微欠身,不卑不亢答道:“陛下,昔日商鞅变法,立木为信,昭示秦法如山,不容侵犯。今此女子之行,实乃大不韪也。其以消防之名,行讹诈之实,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更肆意损耗国家资源,其心可诛,其罪当诛!”

“我大秦律其中‘诈伪’之罪,恰合此女罪状。依秦律,当对其施以劓鼻之刑,以正乾坤。

盗律亦有载:‘盗及诈伪、群盗皆为死;其发冢,若迁臧于公室,以是为盗;皆磔。’然陛下仁爱,或可免其死罪,但劓鼻之刑,足以使其知法度之严,不敢再犯。

李斯顿了顿,神色更为凝重,继续说道:“至于误报火警一事,亦需追责。大秦律法如山,各司其职,不容丝毫懈怠。

臣闻《秦律·内史杂》有载:‘都官岁上出器求,其非用者,缮之;缮之不备,令以其直偿之;其有亡者,若亡失铁兵,大啬夫、丞及官啬夫、吏主者坐之。’

误报火警,致国家资源无端虚耗,百姓心生惶恐,此等失职之罪,亦当依律惩处。”

“臣以为,还可施以黥面之刑,以示惩戒。此刑载于《秦律·具律》,曰:‘当黥城旦而以完城旦诣者,及黥女子为笞者,皆如之。’黥面之刑,既可使其铭记过错,又可警示他人,使百姓珍视国家资源,惜国如惜家,不敢有丝毫轻视。”

说到这里,李斯顿了顿,眼光闪着道道精光,那是对法治的狂热,对法律无条件的维护。

嬴政闻言点头,不错,不愧是朕大秦的丞相,法家出生,各种法条倒背如流,而且博闻强记,随机应变,有此良臣,大秦稳如泰山!

李斯看嬴政反应大喜,面色却故作淡然继续道:“陛下,法家之制,重法度,明赏罚,以求社会秩序之井然。韩非也曾著书立说,强调法治之重,我大秦因法而强,才能横扫六国一统天下。

秦律之严,非但在于刑罚之重,更在于其细密无遗,使百姓知法畏法,从而安分守己。

然而,法治之道,非但在于律文之完备,更在于执行之公正无私。臣以为,我大秦律法虽严,但若执行时,有徇私舞弊之事,则律法形同虚设。

故臣建议,陛下当选拔忠诚无私之士,充任各级官吏,使其严格执行律法,不偏不倚,以确保大秦法治之威。

然则,臣观天幕所说,后世此类事件似乎并不罕见,可见后世法律审查不严,官兵也出动太易,以至有漏洞可钻,致此类讹诈之事时有发生,实乃法律漏洞。

此乃后世法治之不足,亦为我大秦法治之遗憾。

臣以为,法律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的,春秋时讲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如今却要将法律广而告之,规范百姓。

后世法律必定也会越来越复杂,以至于时有漏洞,互相矛盾。

一则在于律文繁复,难以统一;二则在于执行不力,有律难依。

若我大秦之法能得以精简优化,去繁就简,使百姓易于理解,便于遵循;同时强化执行力度,使法度如山,不可动摇;再辅以教化之道,使百姓知法守法,敬畏法律。

如此,则我大秦之法,必将如秦川之水,源远流长;如秦剑之锋,永存于世。为后世子孙所铭记与敬仰,使法治之道,永载史册,光照千秋,使大秦江山,永存于世,万古长存!”

说道最后,李斯还不忘拍了嬴政一记马屁。

嬴政闻言,微微颔首,目光中透露出对李斯的赞许。

他也深知,法治乃国之基石,大秦之所以能一统六国,正是因为商鞅变法,使得大秦律法严明,百姓安居乐业。

嬴政沉道:“丞相所言有理,法治之道,在于律文之完备与执行之公正。寡人当选拔忠诚无私之士,充任各级官吏,使其严格执行律法,以确保大秦法治之威。”

“陛下圣明,若大日悬天,庇佑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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