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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同庭春色(第4页)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觉真是极好,就是一个词,爽快

有兔斯,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她喜欢吃兔肉配酒,就是从诗经上头学的,本来是想体会前人那种豪迈的感觉,却迷醉于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无法带来的滋味。

“怨不得那些男的一进到酒馆里头就出不来,换我,我也得醉倒在酒馆里。”

叶大娘打趣道,几人又一同笑起来。

“想喝酒就随时去买上一壶,回家慢慢品,我阿娘就说过,亏什么也别亏待嘴巴,不然睡下,想着白天没喝过的酒,夜里都睡不安稳。”

祝陈愿此话一出,大家又是一阵笑,清脆地跟琴弦调音似的。

几人也说不上来为何要笑,就是觉得赏着外头的街景,有微风从脸颊拂过,在青天白日喝着小酒,共吃一盘炙肉,就是无比畅快的事情。

自然要笑,还要笑得鲜活热烈。

几人吃完炙肉和酒下来不久,祝清和进门就闻着味了,他不喜欢同庭春色的那种果味,反而喜欢烈酒烧刀的口感。

儒雅的外表下藏得是一颗不安分的心。

他可惜地说道:“炙兔哪能配同庭春色,怎么说也要买点羊羔酒来。”

越吃越觉得嘴里少了点什么,“要不给我留着,等我去买瓶羊羔酒来,带回家喝去。”

祝清和说完就跑了出去,再晚酒家就得关门了,看得祝程勉目瞪口呆,又夹了一块的炙肉,明明很好吃啊,害有时候真不懂大人的想法。

乐山和乐水是闻着味来的,乐山刚坐下就说,声音粗犷,“刚来就闻到了,是炙肉的味道,小娘子,给我们来上一盘,有酒吗”

“食店里头是不能卖酒的。”

祝陈愿端上来的时候回她,乐水鼻子很灵,她笑着指祝陈愿的衣裳,“小娘子,你们刚是不是喝了酒,衣衫上都是酒味。”

“是啊,去外头买了点,你们要去也可以去买点来尝尝,只不过不能在食店里头喝酒,我们是偷偷摸摸躲在上头喝的,味道散得快。”

祝陈愿大方承认,又跟他们解释。

女真族豪迈自在惯了,哪怕官话学得好,也无法改掉骨子里头的东西,彻底融入到汴京城里头。

“无事,京城的酒都有些绵软,不适合我们这种常年在草原上奔波的汉子。我们都喝烧酒,那酒烈得,不喝酒的人刚闻到就难受,喝下去就感觉舌头跟生生裂开了一般,从喉头一直烧到肚里,可那才是真汉子喝的酒。”

乐山外表就显现出性格来,他狂野而奔放,说话间自带一股豪气,又听他说道:“我们女真族,就喜欢在下雪的日子里烤几头羊,配几壶刚滚好的烧酒,一口羊肉一口酒。”

他回味着那种裂心撕肺的感觉,话紧接着又出来,“我们那里的女人小孩都能喝上几口,可惜,出来得太久,这烧酒已经好久都没再喝过。京城里的又不合口味,不够烈的喝着像是白水。”

乐水也垂眸,谁不想念那怀乐草原上的晚风,鹰击长空的啼叫,雪满原野时围在火堆旁烤火,听族人用鼓弹唱鹧鸪。

喝一杯最烈的酒驱寒,吃一口烤得干透的羊肉饱腹,又或是饮上一大碗的糕糜,持马纵情在辽阔的草原上。

只是他们现在回不去,也不可能再回去,常年征战毁了他们的族部,族人四散,哪里还有可以回去的家。

有的人葬身马蹄,有的死于铁剑,有的人火海逃生,有的人居于京城而彻夜难眠。

乐山乐水,也是想念怀乐的山,想念怀乐的水,才得以取名。

乐水悠悠叹气,转头强打起笑脸来。

“小娘子,炙兔拿油纸包起来,我们带走吃,回去配碗我们女真族的鹌鹑撒孙,那玩意又呛又辣,我再给他买碗黄酒去,跟喝烈酒来也不差什么。”

乐水的声音仿佛潺潺的水声,轻柔又和缓,跟乐山那粗野的嗓音着实听着违和。

“行,我给你包点。到异族他乡来省会并不容易,烧酒京城少有卖的,青州有家铺子是有烧酒卖的,不过不是女真族的人在卖。”

祝陈愿乐意与他们攀谈,异族的风土人情听得格外有意思,宽慰了他们几句。

出来提了一包炙肉,“送给你们吃,不要银钱,好好吃上一顿,解解苦闷。”

“这不成的,得付银子。”乐山急得连忙从袖子里掏出钱袋,却被祝陈愿拦住了,她说话并不高声,平静的语气让人忍不住听她说下去。

“我懂背井离乡的苦闷,也明白四处漂泊的无奈。但,吃点好吃的东西,喝一碗酒,能解千愁,更何况这还是不要钱的,加在一起,能解世间万般惆怅。”

祝陈愿故意说起俏皮话,将这包沉甸甸的炙兔放在乐水手上,又轻轻推了她一下,“快点回去趁热吃,吃完明早起来就开心了。”

乐山和乐水被她这一番话给逗笑,又致谢,才提着那袋子炙兔出去。

等晚间还剩下一点炙兔时,祝陈愿几人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去,却进来一个穿着一袭黑衣的男子,看不清面目,身上还背一把剑。

进来后,铮地一声将配剑掷到桌上,剑声还在争鸣,就听得他那冷冽的语气,“来一壶酒。”

作者有话说

每个小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有些从名字上就决定了命运。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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