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他大着舌头,硬气地说。
经理拿着陈乐筝的卡刷了刷,出去又回来,附带着一张长长的白色纸条,他笑脸盈盈地递回给陈乐筝:“陈老板,请您在这里签个字。”
纸条上的数字很小,模模糊糊,陈乐筝自然没有仔细看,也不能仔细看,捏着笔就签下了歪七扭八的名字。
陈乐筝拿回自己的银行卡,耳边的起哄声变得无比嘈杂,让他更加头晕目眩。
管不了陆温乔现在在哪里,见过这一面后还能不能再见,真的连两句真心的问候都不能再有吗,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只是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呼吸新鲜的空气,于是不管不顾,拔腿就往外走,跌跌撞撞冲出去时仿佛还撞到了人。
这是一顿糟糕的晚饭。
人生中最失败的一场同学聚会。也会是陈乐筝这辈子唯一参加的一场同学聚会了。
陈乐筝觉得自己的神志其实挺清醒的,他走出酒店的时候还认得路,用最快的度找到了路边的报刊亭,买回一瓶水,然后直直奔向垃圾桶,脑袋里便是一阵天昏地暗。
他很想吐,撕心裂肺地干咳半天,最后只逼出了半拉眼泪。
吨吨灌了两口水之后,陈乐筝抹了抹眼睛和脸颊,扶着马路牙子边的石墩,一屁股坐在了灌木丛下的草地里。
旁边就是从酒店地下车库驶出来的出口,不停有车经过,灯光在眼前闪一圈,又很快消失。
陈乐筝被草尖刺和灌木枝条扎着皮肤,无声无息地坐在原处。
每闪过一道重影的光圈,他就数一个数,以确保自己还没糊涂。
“十三……四,十四——”
陈乐筝眯起眼。
这光怎么还不消失,反而越来越亮了。
——一辆轿车从地库驶了出来,轮胎滚啊滚,眼看就要左转进入路口开走了,最后竟然越开越慢,直接停了下来。
“哪个不长眼的!把车停在这里,晃我的眼睛……”陈乐筝口齿不清,嚷嚷了一声,迟钝地拿手挡住刺眼的车灯,然后侧过头,像鸵鸟一样埋了下去。
仿佛要安详地睡在花坛里,当一夜醉酒的流浪汉了。
但他确实还没那么神志不清。
车灯早已熄灭。有人朝这边走了过来,黢黑的影子笼罩下来。
可能是晚上散步的路人或环卫工,现了花坛草丛里的异样,好心地过来查看情况,可能下一秒就要报警了。
陈乐筝自己缓缓地坐了起来,先一步笑笑,摆手解释道:“我没事,我就是在这里休息一下,马上就走,马上就走……谢谢啊……”
他刚说完话,把头仰起来看人,仰得很高,红扑扑的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圆而黑的眼睛充满醉态,头丝上还挂着两片枯树叶。
他却没赶紧站起来,而是灵魂出离一般,彻底地呆住了。
黑西裤,灰衬衫,以及一张不敢想象的英俊的脸。
陆温乔手里拎着车钥匙,低头看着他,开口说道:“需要叫人先扶你回酒店休息一下吗?”
陈乐筝撑起手臂,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甚至没忘记拿上掉在旁边的矿泉水瓶,他什么也没回答,好像没有认出陆温乔。
“陈乐筝。”
陆温乔叫了他的名字,很平淡随和。
见陈乐筝停了下来,陆温乔礼貌伸手,轻轻地扶了他一把。
陈乐筝很清楚,自己现在这样的情况,连路过的路人和环卫工都会伸手帮忙,又何况陆温乔呢。
他低声说:“我真的没事,能自己回去。”
陆温乔不以为意,并不认真地说:“这么多年没见,连人都不会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