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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第2页)

  我说了我家的地址,他对司机说:“先去那里吧。”

  气氛又安静了,我忘记自己刚才想说什么。

  “你刚才叫我,是想和我说什么?”孟韶洸记起这件事来,问我。

  我想了又想,酝酿了又酝酿,怎么都不知道该如何把那个问题用最好是方法问出口。

  “你以前和我说,你家很穷。那你是怎么年纪轻轻,就能成为我们母公司的大老板?”我问了个实在问题。我特别想知道,他如何在这样内卷成潮的社会下,打破阶级囚笼,成功成为王者。

  还能剩这么多头?

  孟韶洸说:“公司是我大学毕业前,我父亲资助我开的。能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也离不开我父亲的帮助。不过我没骗你。在我小时候念书的地方,我们家确实算穷人。”

  我捕捉到了这句话的关键信息,深吸了一口气:“你小时候除了洛杉矶,还在哪儿念书了?”

  他说:“迪拜。”

  我:“……”

  当年,我替他出头时,原来大佬就在我眼前。

  当年,公鸭嗓得罪了更有权有钱的人被迫退学,原来是孟韶洸自己给自己报了仇。

  原来,我早已有过当小丑的经验。

  不是孟韶洸突破重围奔到罗马,而是,他本来就生在罗马。

  我还真以为他学成了魔法!

  我……我简直无言对苍天。

  o2

  路过一所中学,孟韶洸望着窗外笑道:“有时候还挺怀念我们上学的时光的。那时候我总是不说话,而你又话很多。”

  我话很多这个特点,其实不尽全面。

  真实情况是,我太不爱讲话,对什么人都不爱说话。而人又不可能一辈子不和人说话。所以当不爱说话的人,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就会把什么话都跟那个人说。

  当年孟韶洸是我同桌,我唯一愿意去和他说话的人,所以在他眼里看来,我好像话很多。

  他的话也不少,只是他自己不记得了。

  现在想想,可能我的性取向就是在那时觉醒的。

  当初追我的女生能排一条长龙,我也不清楚她们是真的喜欢我,还是单纯想追追看。

  要是我真的喜欢女人,那么青春期时,面对那么多辣妹的追求,我不可能不动心。

  可我对辣妹们无动于衷,天天拿一个男人当我的树洞解语花,旁人看来多少有些不同寻常。

  “你看这所学校,是不是有点像当初我们读的那所?”

  他说的是本市的十七中。我不用看都知道长什么样子。

  我们的学校名是大写的洋文,这所学校名是大写的中文。我愚钝,到底看不出哪里像。

  人一旦要回忆,看到一杯水都能想起老家池塘。孟韶洸非要看此校似彼校,我是拦不住的。

  我跟孟韶洸的回忆,说少,那还有六年的记忆呢,能装几箩筐来。说多,我和他之间,也不过是同桌之前在操场一个弹吉他,一个看魔法书。同桌之后在教室里一个趴着睡觉,一个看魔法书。再说不出什么鲜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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