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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他们做着自我介绍。

钟乐隔壁床的男生是北方的,叫潘兴昌,个子一米八几,人微胖,显得很壮,说话声音有些粗,但就是大众眼里典型的北方人,性格十分豪爽。

另外两个,一个是西南方人,一个跟钟乐离得不算很远的南方人。

前者叫方成郡,后者叫卢启源,都戴着眼镜,说话也斯文有礼,没有任何架子。

能在这所学校碰面的,都不普通。

潘兴昌提议晚上一起吃个饭,但钟乐回绝了,他要回去喂猫。

梁小奇帮他找了借口,说他们已经约好几个老乡一起吃饭。

离开学校时,钟乐还有些不适应,他惴惴不安道:“大家都很厉害,我有点担心”

梁小奇跟钟乐差不多高,哥俩好般揽着他的肩膀,“乐乐,你自信些好不好!你可是咱们附中之光!咱们省的高考状元!”

他夸张道:“你知不知道老秦现在逢人就说,你怎么知道高考状元就是我的爱徒?”

钟乐没忍住“扑哧”一笑。

他期盼已久,迟到很久的大学生涯,正式开始了。

钟乐想过会再遇见傅延朝,可他没想到居然这么快。

军训都还没开始,钟乐真正搬进宿舍的第一天,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学校的图书馆门口,遇见了傅延朝。

他们之间隔着好几米远,“钟乐。”

钟乐正跟室友们一起去图书馆,他们问:“你朋友吗?”

钟乐心脏猛地收紧,原本挂在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有几天没出现过的蓝色小人“嗖”的一下出现,他捂着眼睛,极其不耐烦:下次出门一定要翻一翻黄历!天杀的傅延朝,居然真追到首都来了!讨厌讨厌讨厌——粉色小人脸红害羞,开心到转圈圈,他尖叫着:啊啊啊是傅延朝!傅延朝终于来找我了!好想傅延朝!走近一点!再走近一点!我好喜欢傅延朝!傅延朝怎么瘦了这么多,他脸色好差,呜呜呜呜呜呜——钟乐顿住脚,对着室友说:“你们先去吧,我有点事”

傅延朝却先一步上前来,微笑着与他们道:“你们是乐乐的室友吧,我叫傅延朝,是钟乐的”

他看了眼钟乐苍白的脸色,“高中同学,是理工大的。”

并不知道傅延朝与钟乐真正关系的三人纷纷与傅延朝握手,并说出自己的名字。

傅延朝又道:“晚点有空吗?我请你们吃饭。”

钟乐不知道傅延朝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自然,更没想到室友们居然答应了。

【作者有话说】

粉衣小人:老公~蓝衣小人:老贼!

老婆们大家早上好呀!阴间作息的我来更新啦,谢谢老婆们的打赏,海星,评论,爱你们~

追妻火葬场

吃晚饭的餐厅环境古朴,从踏入餐厅门,便有穿着旗袍,化着精致妆容的服务员引着他们进入包房。

钟乐合理怀疑傅延朝早就规划好了一切,钟乐其实不想来,但在傅延朝提出一起吃饭时,室友们没有察觉到他们之间怪异的气氛。

他们都是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听傅延朝说是钟乐的高中同学,潘兴昌自来熟一口应承,其他人也紧随其后点头。

傅延朝大抵是料定钟乐不好拒绝,硬着头皮也会来的性子。

吃饭期间,他顺势坐在钟乐身边,与钟乐室友侃侃而谈之际,还会顺手给钟乐夹菜,靠近他,让他多吃点东西。

傅延朝压低声,找准机会与钟乐说话,可惜钟乐都不理,实在被其他人注视着,才会浅浅回应几个音节。

傅延朝所在的理工大,也是国内名校,傅延朝家世又好,说话间的从容与自信,就没几个人能比得上。

前世他在商场上都能运筹帷幄,更别提区区几个学生之间的饭局了。

潘兴昌性格大大咧咧,跟谁都很熟络,卢启源是南方的小康家庭,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他在宿舍话不多,但跟傅延朝却很合得来。

就连性格沉稳的方成郡,难得说一些话题,傅延朝也会及时回答上来。

这家餐厅的味道很好,又是极有特色的本土菜,钟乐却没心思尝鲜,他吃得不多,一副心不在焉的样。

这顿饭是傅延朝做东,付钱时的账单比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还要高,傅延朝淡定刷卡,又对他们说:“乐乐性格比较腼腆,平日里要麻烦你们照应一下。”

钟乐听后很想让他闭嘴。

蓝衣小人对他之举嗤之以鼻:已经分手了!怎么还纠缠不休?傅延朝是不是不懂“分手”“别见面”“滚”这几个字怎么写?他高考到底怎么考这么高分数的?天杀的傅延朝,老子要举报你作弊!

粉衣小人捧着脸颊,一脸害羞:傅延朝好可靠呀!傅延朝怎么做什么都这么厉害?傅延朝好关心我,傅延朝最放心不下我了!傅延朝他超爱的!好喜欢跟傅延朝待在一起!

傅延朝偏过头便看见钟乐皱着眉揉耳朵,他视线落在钟乐白如藕节的胳膊上。

“我的手腕好疼”

傅延朝突然想起他那晚的话,盯着钟乐那纤细白皙的手腕看,他皮肤很薄,一捏就会红,一眼便能看见青紫色的血管。

他收回目光,定了定心神,与钟乐那三位室友互相加了联系方式。

五个人没办法打一辆出租车,傅延朝很自然道:“那我跟钟乐一辆车吧。”

他又说:“正好我跟他再叙叙旧。”

但凡有点眼力见的人,都知道留空间给他俩独处。

傅延朝本以为钟乐会拒绝的,但他沉默不语,像是也有话要对傅延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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