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真的是村口那只黄狗,那么此刻他的双耳一定是耷拉下来的。
就这么过了一下午,直到温时端着药出现在门口。床头,原本等得快睡着的人立刻抬头,呆呆地看向他。
温时心里一软,独自批评自己今天下午不该跟他脾气的。
“快起来喝药。”
冷战开始得莫名其妙,和好也无需什么契机。萧珩爬起来,没有立刻接,而是问:“你不生气了?”
温时没回答他,反问道:“你真这么急着离开?我以为你是喜欢这里的。”
“喜欢啊。”萧珩重重一点头。
温时看向他,看到对方眼里的认真。
“我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空气,喜欢这里的花草,喜欢这里的人。”
温时语气低低的:“天天都在养病,哪来的机会见人。”
萧珩却看着他,同样低声道:“你不是么?”
温时低下头,没说话了。
“总之,我非常喜欢这里,若不是家里还有件我必须要立刻搞清楚的事,一辈子留在这里也是愿意的。”萧珩挠了挠头,罕见地露出一副憨态,希冀地问:“现在你可以帮我离开了吗?”
温时没有立刻答:“你先喝药,这事儿之后再说。”
以萧珩这些天对他的了解,这就是答应的意思了。萧珩笑了笑,从他手里接过药碗。
将勺子扔在一旁,大手直接将碗边拎着,动作利落地仰头将那碗药灌下去。
喉结上下滚动,头扬起,眼睛却一直盯着眼前的人。
喝完,温时将空碗收走,正要起身时萧珩突然出声:“有两件事想告诉你。”
温时看向他。
“第一件,我的名字。”萧珩笑了笑,道:“我等了这么久也没等到你问我,只好自己说了。我叫萧珩,有玱葱珩的珩。”
温时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第二件呢。
“第二件……”萧珩目光突然下移,落在他下颔之下、锁骨之上的地方。
那里雪白一片。
“第二件事是,你的脖子很漂亮。”他轻声道。
锁骨也是,小臂也是。
整个人都是。
作者有话说:
二哥人生的至理名言:你永远不会知道十六七岁的男生多具有吸引力。
实践出真知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