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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好巧(第1页)

我把钟乐带去我住的客栈,刚好我住的那间屋子一共三个床位,其中两个今天走了,所以钟乐理所当然得和我住在一起。

放下行李,钟乐对我说:“张凡,林钰怎么来这儿了?”

林钰为什么来这儿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在脑袋里面捋了捋,打算把林钰在酒吧里面告诉我的事告诉钟乐,于是我对钟乐说:“你坐下,哥们给你说件事。”

钟乐见我一本正经,乖乖的坐了下来,于是我便从头到尾说了起来。

钟乐没说话,面无表情的坐在那儿,好像还在等我的下一句。

良久,他对我说:“没了?”

我点了点头。

钟乐点上一支烟,思考一会对我说:“肖艺我就不和你讨论了,咱们来说说林钰吧,我觉得林钰挺好的,你可以考虑考虑。”

我摆手,说:“可拉倒吧,那暴脾气,我可受不了,一点就着。”

“咱不和你讨论脾气,就说说她这次来拉萨吧,你以为人家真的会听肖艺的话,哦……肖艺让林钰来林钰就来,你当林钰是傻子吧。”

我皱眉,道:“不说了。”

钟乐从我的烟盒里面抽出一支,又给自己点上,说:“一会吃什么?”

我没理会。

钟乐貌似看出我的情绪不怎么高,来到我跟前对我说:“你犯病了?”

我低沉的回答道:“犯个鸡毛病。”

钟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哥们这次来一是来旅游,我早就想辞职了,本来去新疆的,听说你来了西藏就来了西藏,二就是好好陪你喝两杯,我知道你情绪不高,可是我真的体会不到,你想啊,这世界上有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顿了顿他继续说:“其实吧,咱们也看得出来你有多爱肖艺,爱得有多深伤得就有多痛,今天晚上不醉不归,行不?”

我把他嘴上叼着的半截烟取了下来,吸了两口后扔在了地上,说:“行,不醉不归。”

……

简单的填饱了肚子,我们简单的逛了逛街,等到肚子不那么撑,便打算找家酒吧喝酒。

我们去了昨天晚上那家酒吧,今天的人比昨天晚上多,歌手在舞台歌唱,可能是我昨天唱歌得缘故,他第一眼就认出我来,朝我递来一个眼神,我回了他一个,算是打了招呼。

今天喝的是乌苏,这个酒劲大,我比较喜欢。

自从钟乐出现,林钰奇迹般的话少,他们两个都有非常严重的社交牛逼症,也一起喝过几顿酒,所以,不存在不熟悉,对此,我就当林钰今天晚上收了性子,因为她明天就要走,回去实习。

钟乐倒上一杯酒,对我说:“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说到这,林钰也投来目光。

我不想直面这个问题,现在我只想好好的放松一段时间,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摇了摇头,说:“再看吧。”

钟乐骂了一句废物后就把眼睛看向舞台。

我不介意他这么说,于是便独自喝了一口酒。

歌手唱完歌,举着酒杯朝我们这桌走了过来,见面便开怀大笑,道:“兄弟,今天要不要整两,我是老板的弟弟,唱两给你送酒。”

我答应,干了一杯,又互相介绍了一番,歌手也是个爽快人,说送啤酒就送啤酒。

他似乎唱得有些有些口干舌燥,和我们三人连续干了三杯,这才作罢。

聊天得知,他叫王伟,让我们叫他老王,唐山人,他堂哥在这里开酒吧,他在这里帮忙。

他说和我同年,我们打死不信,他看起来比我大很多,当他把身份证亮出来的时候,我们这才没有争辩。

他解释道,是因为来这儿没做好防晒,整天晒太阳,老得快……一顿闲聊,我们之间的关系又拉近很多。

酒过三巡,老王说他该上去表演了,问我一不一起,我和钟乐都是玩过乐队的,现在又趁着酒劲便点头答应了。

临时组建了一个小乐队,老王负责打手鼓,钟乐负责弹主音,我负责弹唱,我们选了一许巍的“故事”这歌,和弦简单,节奏也简单,几乎没有排练,直接上场。

前奏一完,我进主歌……当我唱到“故事里始终都有爱”的时候,场下几乎人人都会唱,气氛一下子到达了高潮,我越唱越起劲,到结尾的时候,我又开始高八度唱了起来,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这时我不需要任何唱歌技巧,完全是凭借真实的感情在唱……

一曲完毕,下面噼里啪啦的响起了掌声。

又演唱了两歌,便把舞台交给了老王,正下来的时候,突然现角落里面坐着一个人,正是周忆萧,她在很不起眼的位置,如果不是我递拨片给老王,压根没有现她,没想到她居然也在这个酒吧喝酒。

我过去,她微笑。

我还没开口,她便说:“你唱得很棒,没想到你会弹吉他。”

我回应,说:“没什么兴趣爱好,初中的时候强迫自己学的。”

她优雅的点头道:“很棒。”

我说了句谢谢后,问:“你一个人吗?”

她说:“嗯,我一个人没事,走到外面看这里很热闹便进来了,进来就现你在唱歌。”

这次遇见,我一定得要到她得联系方式,因为我们不可能每次都能遇见,万一她要是离开了拉萨,那么我们就真得成为了萍水相逢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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