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們不會管合不合法理,也不管安向晨本人的意願如何,他嫁給了方臻,那就是方臻的所有物,是方家村的婆娘,是萬不能背棄方家村的,是要給方家村添丁的。
「那你……」
「你敢碰我,我閹了你。」安向晨一個狠厲的眼神拋過來,既是氣憤原主,也是在警告方臻。
方臻忍住了笑,「我是想問,方家村傳統老舊,我怎麼會娶你這麼個男人?」
死掉的原主竟然也叫方臻,雖說方便了現在的他,不用再換名字,但說話時提起,總是怪怪的,像在說自己一樣。
安向晨一時沒有接話,他意外來到這裡,自然也是有一番波折的,不然不會連自己身處何方都不知道。但眼前的人問起,他又不能不說,免得在外人面前漏了破綻。
「你們起初不知道我是男人,被人騙了,後來怕人笑話,只說買了個女子。」安向晨模模糊糊解釋兩句,「所以這裡人也不知道我是男人,我也不想別人知道,你記著就好。」
方臻點頭表示答應,他看得出安向晨身後有許多秘密,但兩人才剛剛認識,自然是沒有和盤托出的道理。關於他們都選擇隱藏安向晨性別的原因,方臻多少能猜得出。原先那個方臻,自然是怕被人發現壞了規矩,做了糊塗事;至於安向晨嘛,看他那一身傲骨,肯定是怕身為男子嫁人,被人唾棄。
兩人就這樣閒聊著,直到天蒙蒙亮。
天剛亮那陣,是人最困的時候。安向晨連日來折騰得夠嗆,早已撐不住,一句話能大舌頭三次,卻還硬撐著不肯給方臻可乘之機。
方臻實在看不過眼,便用了一點心理暗示,終於叫人安安心心闔上了眼,陷入睡眠。而他自己,在知道了關於現世的大體情況,卻睡不著了。
往大了說,如果他要在這個世界生活,自然是不能一輩子待在方家村的。一是他上輩子的經歷,早就註定了他不是能踏踏實實種地的人,二是安向晨必然是不會甘心留在方家村的。如果他不離開這裡,不管安向晨對他是否像原主一樣憎惡,始終會再想辦法逃跑。三是他也不忍心讓這樣一個玉人兒困在這座小村子裡,那樣做簡直是暴殄天物。
往小了說,現在入了秋,過不了幾個月就到冬天,這房子顯然是不適合冬天居住,是肯定要把人凍出個好歹來的。他皮糙肉厚的還能抗一抗,可別一場大雪,把安向晨給凍壞了。而且別說幾個月後的冬天,就是明天的伙食,都是個值得頭疼的大問題。他總不能跟著安向晨一起,厚著臉皮去隔壁家討飯。安向晨還能教人念書,他能幹嘛,教人打架嗎?
方臻越想越覺得前路艱難,不由得嘆口氣。
安向晨在睡夢中也不是很安穩,慢慢地蜷起身體,眉頭也緊緊皺著。
方臻把炕上唯一的破棉被替他蓋上,伸手撫平了那人皺著的眉頭。
安向晨的確是他的理想型,可以說讓他一見鍾情。但軍人出身的他,理智永遠是在第一位的。安向晨有秘密,他也有。這一輩子,沒有槍林彈雨,他想好好的過一過自己的日子,才不算辜負了老天給他重生的機會。所以在確定可以之前,他絕不會邁出那一步。
所以啊,還是趁著天沒大亮,人沒醒,想一想今天的伙食怎麼辦吧……
第5章你會打獵?
安向晨醒的時候,屋裡是暗的。窗戶上的布帘子放了下來,破棉被蓋在他身上。
他這一覺睡得舒服,算得上是被騙到方家村以來,最放鬆的一次。如果不是實在肚子餓,夢裡都在大吃大喝,他還想接著睡。
門外有人推門進來,他立馬從躺著變為坐著,蜷起雙腿朝床櫃那裡縮去。他腳上的水泡沒消,這一踩一蹭,痛得他下意識「嘶」出聲。
「別緊張,是我。」方臻停在炕前,空著的那隻手抬起,張開五指做了個安撫的動作。另一隻手裡,拿著一隻缺了口的破碗,「我猜你也該醒了,嘗嘗?」
安向晨沒有動,「我睡了多久?」
「多久……也就一天吧。」方臻轉著眼珠子想,從昨天凌晨,睡到今天白天,應該算一天吧。
安向晨皺眉,沒想到竟然睡了這麼久,按道理他不該如此沒有防備,難不成是這人給他下了藥?
「想什麼呢,趕緊趁熱吃,多的沒有,先湊合湊合。」方臻本想端著碗上炕,免得安向晨又蹭到腳上的水泡,但看對方明顯要躲的架勢,只好作罷。他看他始終沒有要接碗的意圖,乾脆自己喝了一口,「沒毒,趕緊的吧。」
說完,他將碗轉個圈,沒碰過的那邊遞向安向晨。
安向晨也是餓得狠了,對方做到這份兒上,他也沒再推辭,磨磨蹭蹭端起碗,小口喝起來。
雖然碗裡只有野菜,卻不難喝,甚至還帶著一點兒香甜,這讓安向晨暗暗吃驚。他以為對方真的給他找了草根來吃呢,那一定又苦又澀。
他一邊喝著,一邊偷眼觀察眼前的人。
昨晚……準確來說應該是前天晚上,那時候心力交瘁,加上夜色昏暗,被他三言兩語給唬住了,才會輕易聽信他的話。現在安向晨養回一些精神,便不能再犯糊塗。眼前這個男人,說自己跌了一跤便失憶了。失憶是什麼,他還從未聽過這等說法,推測起他忘了自己姓甚名誰的話來,倒是離魂症的症狀。可怎麼竟會說些未曾聽過的言語,不知是何道理。不過也不是一點兒違和都沒有,例如他的身板就比原先那個挺得直,舉手投足之間更帶著一股常人沒有幹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