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温格尔再怎么宠爱他,都无法阻止孩子长大、结婚、生子、组建新的家庭。
“你是个聪明人。禅元。”温格尔垂下眼眸,“你在理智放纵自己的欲望,在没有把握地前提下,你不会擅自对猎物出手。”
禅元无法反驳。
他甚至无法从温格尔阁下的这段话中,找出不符合自己的点。
“您想要我做什么?”禅元问道:“温格尔阁下,正如您所说,我是个有自知之明的雌虫。”
“爱他。”
禅元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道:“什么?”
“爱他。”温格尔阁下捧着花茶,淡粉色的茶水中,一朵逐渐褪色的玫瑰正缓缓释放所有的香味,“小兰花是很敏感的孩子。我希望你不要太理智,可以稍微疯狂地去爱他。”
“他能感觉到,别人对他所有的欲望。”
“抱歉。这是我身为雄父的自私请求。”温格尔轻声说道:“我希望我的孩子永远被人爱着。”
作者有话说:
虽晚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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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禅元完全能够理解温格尔的担忧。只是他无法现在给出答复,他沉思片刻后,回答道:“我可以下次通讯再给您回复吗?”
“谢谢。”
他们很快互相道别,没有再进一步寒暄和问候,简单地结束一场对话。禅元心不在焉地打饭,朝里面娴熟地加糖,其次再加一些糖霜。恭俭良的口味他铭记于心,但温格尔阁下的话逐渐化为一根针扎在他的心上。
爱他。
疯狂地爱他。
就像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课题,摆在禅元面前,令他有一种写毕业论文的茫然感。他要去书海中翻阅大量前人著作,阅读无数经典案例,最后付出实战,拿出数据,写成论文,最后得到一个不错的分数。
禅元敲敲门,房间里没有声音,他直接输入密码进去。时到今日,恭俭良不改密码,却依旧没有把雌君的指纹瞳纹输进去。在某些方面,他对雌雄关系极为疏忽,显得过分随意、过分任性又有点过分天真。
禅元将饭盒放在桌子上,走进卧室。雄虫整个人窝在被窝里,枕头和被子堡垒一般围起来。十岁之后,禅元便再也没有玩过这种枕头被子游戏,他叹息一声,爬上去,握住雄虫露在外面的脚踝,“雄主。”
恭俭良踹他一脚,整个人缩在被子里,露出一撮头,“走开。”
“吃饭吧。”禅元将枕头拿开,坐到床上。他有些好奇恭俭良的表情,如果按照写毕业论文的流程来说,他现在正处于采集数据的环节。
爱一个人,就应该了解一个人。
这是禅元的拙见。
“饿肚子对崽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