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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朱锦纹亲见太子受伤,整个人几乎抓狂,声嘶力竭地喝令手下停手,生怕刀剑无眼误伤了太子,那朱蔺见有机可乘,更是奋力突围,勇士们不敢迎战,以多击寡竟然被打得节节败退。

明昕帝怎么会派这家伙来捉拿叛党?炽月摇摇头,果断一抖缰绳纵马冲上前去,张弓搭箭,身如蛟龙,箭似流星,一箭擦着朱婴耳侧飞过,射入朱蔺腹部。

他中了一箭,砍杀的动作有所停滞,此时马蹄声已迫至耳边,朱婴只觉得眼前一花,整个人被拎了起来,同时一股温热的血液喷射到他脸上。

朱蔺搭在朱婴肩上的刀连同他的手臂一起飞了出去,炽月把那孩子揽在身前,回手一剑掷出,朱蔺还没体会到失去一臂的剧痛,便被一剑穿胸,整个人朝后飞去,直直地钉在一棵树上。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朱锦纹气急败坏的声音还回荡在谷中,炽月已经带着朱婴回来了。

众人先是愣了,随即反应过来,一拥而上,将朱蔺残余的心腹拿下,又去探探朱蔺的尸体,朗声报道:“玳王殿下,怀宁王殿下,贼首已伏诛!”

“死了?”朱锦纹目瞪口呆,赶忙抱过太子,检查了一下只有肩上受了点皮肉伤,不禁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招手让随从给他包扎,“炽月,你也太鲁莽了,万一那一箭射偏了……”

炽月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道:“朱锦恆有好几个儿子,却只有一个江山。”

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儿子能救则救,叛徒非抓不可,否则让人以为造反失败只要挟持他儿子就能逃出生天,朱锦恆的江山哪能坐得稳?

“你……胡说什么!”朱锦纹眉毛拧成一团,往朱婴那边看了一眼,“别让孩子听见这个!”

你以为都像你?炽月轻哼一声,此时朱婴已包扎好伤口,没要人搀扶,摇摇晃晃地走到炽月面前,拱手为礼,童声清脆:“朱婴谢过怀宁王救命之恩。”

虽然年幼,却有几分大家气度,让人不想把他当成孩子对待,炽月还了一礼,道:“太子不必多礼,叛徒逃到敝国,便是本王分内之事。”

“好了好了。”朱锦纹叫人送太子去帐中吃饭休息,被挟持流亡的生活艰苦之极,朱婴原本粉嘟嘟的小脸尽是菜色,瘦得双颊都凹下去了,让他这个当叔叔的心疼不已。

几名手下搬了朱蔺的尸体过来,朱锦纹不忍细看,转过脸去,低声道:“你也是……何必下这样的狠手?没把人犯活着带回去,皇兄怕是要怪我办事不力了。”

炽月拔下剑来,慢条斯理地擦拭剑身的鲜血,道:“你要把他活着带回去,才是真的办事不力。”

朱锦纹似懂非懂,皱着眉头看他,炽月把剑擦干净,扭过脸来与他四目相对,被他伤脑筋的样子逗笑了,一拍他的肩膀,安抚道:“你且安心,我不是没分寸的人。”

玳王殿下不仅单纯,还是个死心眼,认准了就一条路走到黑的那种,所以当年才会上了岳承凛一个大当,如今停战休兵数年,自己多少也要卖他个人情。

朱蔺谋反,罪当处死,但是让朱锦纹这个温吞水来办,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把朱蔺带回去,到时候头痛的,只怕就是朱锦恆了。

朱蔺是他们的叔叔,在京中党羽甚多,让他活着回去,必然有人会蠢蠢欲动,而对于一国之君来讲,难免要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口水战,特别是朱锦恆绝对不想因叔侄相残而被扣上一顶暴君的大帽子。

所以朱蔺死了最好,一具尸体除了会腐烂发臭之外,对任何人都没有威胁力,而敢杀他又能一力承担责任的人,非炽月莫属。

朱锦纹看着他俊美得让人窒息的面容,心中五味杂陈,感叹道:“你是真的长大了。”语气中有几分惆怅,那个娇滴滴的、被宠坏的美丽少年已经随流逝的时光一同远去了。

炽月不悦地瞪了他一眼,嘲讽道:“你还是一样不中用。”

朱锦纹脸皮一红,倒也没反驳,索性装佯到底,厚着脸皮要求炽月随他一起回京,免得皇兄怪罪下来没人顶缸。

看来老实人也有机灵的时候,炽月扛不住他软磨硬泡,点头答应了。

于是四年之后,他再一次见到朱锦恆。

朱蔺的尸体比他早一天觐见,据说明昕帝当着满朝文武嗟叹了一番,若不是尸体已经发臭了,他说不定还会抚尸痛哭以示宽慈仁厚,不过虽然唏嘘不已,对朱锦纹的追缉之功还是大大地褒奖,所带兵士也皆有赏赐,让玳王提到嗓子眼的心放了下来,趁机禀报了炽月入京的事,并把他单骑救太子的英勇行为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遍,让明昕帝在惊喜之余,又生出浓浓的疑惑。

那个爱哭的、骄纵的小鬼?他可不信!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何况七年。”朱锦纹有些感慨,他不承认炽月那句“你还是一样不中用”刺伤了他的尊严,但是他不得不承认,炽月已经长成个英武挺拔的男子汉了。

朱锦恆对成年后的炽月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又忧心他不复少年时的美貌、令自己空欢喜一场,思来想去,决定于次日退朝之后,回他起居的晨晞宫召见炽月。

这真是个英明的决定,连明昕帝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那样失态,只好庆幸不是在朝堂上被众臣围观,否则谏书会直接把他埋掉。

这天阳光明媚,炽月被主管太监引入晨晞宫的时候,朱锦恆像被人迎面推了一把似的,端着茶杯的手抖了一抖,险些把一杯清茶洒在龙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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