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忽然注意到,刚刚告诉他马被偷了消息的那个男孩,也走出了酒馆,穿着破衣服的瘦弱身体,在寒风中有些瑟瑟抖。
老约克也注意到了他的目光,转头看了男孩一眼,哼了一声说道:
“那孩子叫做亚力克斯,两个月前唯一的亲人死了,现在成了一个乞丐,靠着修女的救济,才活了下来。”
“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但今天却做了件蠢事。”
韦恩神色一动,立刻明白了老约克话中的含义,问道:
“野狗帮的人会报复他吗?报复一个小孩子?”
老约克往地上吐了口口水,厌恶地说道:
“这些混蛋全都是下三滥,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不过他们很有眼色,不会去惹那些贵族和有钱人,所以城市卫队才没有去对付他们。”
“不过,我见的多了,这种帮派猖狂不了多久,要不了几年,他们就会被其他帮派取代,而野狗帮的混蛋也会烂在哪个不知名的臭水沟里。”
“只要还有人扎堆的地方,这种事情就不可能消失,在任何地方都一样。”
能够说出这些话,显然老约克也是相当有阅历的人。
韦恩也想了想,也不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问道:
“老约克,你还记得十年前,在你店里打过工的那个半精灵孩子吗?”
老约克闻言转过头,眯着眼睛认真打量着韦恩看了十几秒,才恍然的说道:
“我说你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原来是你小子,你叫韦恩对吧,我还记得你。”
“你现在也成为一个猎魔人了吗?怪不得你长着一对和猫一样的眼睛。”
韦恩倒是有些吃惊,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这个酒馆老板竟然还记得他,连名字都没有忘记。
于是有些吃惊的问道:
“你居然还记得我,老约克?”
酒馆老板哼了一声,不屑的说道:
“老子的记性好的很,当初要不是你的母亲玛莎求我好几次,我会收下你这种屁事都干不了的小毛孩子,在我的店里干活吗?”
听老约克提到玛莎,韦恩也不计较他粗鲁的语气,立刻问道:
“我母亲后来怎么样了?老约克,你知道吗?”
老约克闻言,不再看韦恩的表情,而是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淡淡的说:
“还能怎么样,她的病连梅利泰亚教会的修女都治不好,你被带走没两个月,她就病死了。”
“梅丽莎出钱安葬了她,她的坟墓就在现在的教会墓园里。”
听到这个消息,韦恩神色一动,感觉体内有一种无形的冲动,让他想要去坟墓那里祭拜玛莎,于是叹了口气,问道:
“梅丽莎?是梅丽莎阿姨吗?刚刚为我端上酒肉的那个,是她吗?”
在韦恩模糊的记忆里,这是个和他母亲感情很好的妓女,虽然谈不上情同姐妹,但是在那种艰难的日子里,应该说得上是相互扶持吧。
老约克又哼了一声,说:
“五六年前,她被一个嫖客给打伤了,打断了一条腿。”
“我看她可怜,就收留了她,要不是看到干活勤快,我可不会养一个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