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霍小棠雄赳赳气昂昂。
她在云家掏了老半天,最终发现,云家最大的家伙事儿居然是灶台上的那口大锅。
也行好她只抓了那么几只兔子。
为了方便摆摊,霍小棠干脆背着玉君琰,将那口大锅拆下来,丢在了家里唯一的板车上,由家里的三个豆丁扶着锅盖,直接连锅带兔肉一起运去镇上来卖。
麻辣兔肉的香气飘香十里。
霍小棠去的途中就已经遭人频频侧目,加上她一个小姑娘长的眉清目秀,却偏偏扛着一口大锅满处跑,引得周围的人很是好奇。
“你这锅里的是啥啊,怎么那么香?”
“是兔子。”
“兔子?”
“你骗人的吧,兔子肉怎么可能那么香,我们又不是没吃过!”兔子是后山典型的小型生物,古代的劳苦群众靠山吃山,会猎了兔子来吃到也不奇怪。
霍小棠却不着急。
“那不一样!”
“我和你们的炖法不一样!”
霍小棠说完,直接让一旁的玉景天、玉景明两兄弟掀开锅盖。
没有了锅盖的阻拦,锅里的兔肉瞬间香飘十里,加上诱人的大红色,离得近的人已经忍不住开始流口水。
“我去还真挺香的……”
“这做法,之前倒是闻所未闻……”
“等等,这不是霍小棠吗,和玉君琰一起从京城被贬过来的那个?”
“这么说,这难道是京城那边的吃法?”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提起京城,周围的人越发好奇。
古代人心中皇权至上,京城那种地方恍若圣地,能和京城吃一样的东西,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难言的荣耀。听到大家对京城感兴趣,霍小棠赶紧趁热打铁,吆喝道:“您说得可太对了!”
“这就是京城的吃法!”
“只要吃了京城的兔子肉,那掐头去尾不就等于去过了京城?既然去过了京城,那想要考上京城的科举,做个武状元文探花的,那不是手到擒来?吃了我的兔子肉,包您逢考必过!”
“据说,京城里的大官大小姐可都好这口!”
“除此之外还有我朝最受宠的长公主,能吃到长公主同款兔肉的机会,那可真的不多啦!”霍小棠口若悬河,给这一锅兔肉直接镀了层金身。
原本就香的兔子肉加上了那么一层金身,直接变成了香饽饽。
一群人乌泱泱朝霍小棠的方向涌。
“给我来一份!”
“我也要我也要!”
有人心里面着急,才买到就迫不及待往嘴巴里送。
卤过的兔肉很是软烂,加上在锅里浸泡了一天,完全的真材实料,吃一口香辣四溢,口水什么的分泌个不停,根本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