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是小磨叽,这些事儿我不知道啊,我都多大了。”叶建军伸手就弹了一下赵思甜的额头,把着她的脑袋向后一转道:“回去吧。”
“唉呀,我的脖子。”真的是粗手粗脚的,要不是前世和他相处一段时间只怕都怕这个男人了。
还好,她不怕他。
愉快的和他摇手后回到了宿舍,然后发现被子都被铺的好好的,看起来真的非常的板正。想洗个脸,发现自己的盆里都给接了水了,不但能洗脸还能洗个手帕和衣服什么的。
同宿舍的三个同学进来,看到了赵思甜就知道是新来的。
其中一个还是与她同班的,就是上次吹食堂里东西好吃,用来馋她的。
“啊,你也来住校了,以后一起吃饭?你怎么铺床铺的这么快?”
“我哥铺好走的。”赵思甜表面虽然对着她笑,但是却不想和她深交。倒是自己下铺的那个小姑娘看起来不错。
虽然不太爱说话,看到她的铺位道:“你哥可真好,我哥把我的东西往这一扔就走了。”
“他怕我没有时间。”赵思甜把从洗脸盆里弄出一了牙具桶的水,然后放在一边的炉子上面,大家都是这么放的。
不过,别人用的都是搪瓷缸子。
“唉呀,你这是新买的牙具桶啊?我家里人去了供销社好多次了都抢不着,你这怎么抢着的?”那个和她同班的女生惊讶的道,眼里明明有些嫉妒。
赵思甜道:“我哥给我买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弄的。”
“那你哥有空吗,帮我弄一个呗,到时候我给你钱。”那女同学毫不客气的道,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其实赵思甜瞧的出来她就是逞强,家庭条件可能没有多好。
身上的衣服补的地方虽然少,但里面的背心儿却是补的一层又一层,而且还是那天她看到的时候穿的那件。
她笑着道:“我哥回屯子了,最近要抢收了只怕没时间。”
“哦,那算了。你家农村的啊,我还以为有啥关系呢。”说完,她好像对赵思甜失去了兴趣。
赵思甜洗了衣服和新手帕,然后晒在一边就上铺拿起书包学习了。
她的书都是借来的,所以十分的珍惜,翻的时候都不能把书给折叠了,都是用自制的书签放在里面。
书签也简单,就是在家里的大杨树下捡的红色叶子,或是红黄相间特别好看的大叶子本旧本子夹着放在外面晒,等干了就可以做书签用了。
她翻的时候外面吹来一阵风,书签飞下去一个。
那个夸奖她哥好的女生将东西捡起来送上来道:“你这个书签也挺好看的,我都没签到过这么好看的叶子。对了,我叫秦书书,你呢?”
“我叫……你说你叫什么?”赵思甜惊呆了,因为秦书书那不是自己的弟媳妇儿的名字吗?这个名字也不是什么人都叫,挺特别的。
当初自己为王大成做了很多事儿,性格因为懦弱不轻易反抗。所以等到弟弟长大的时候,她已经不在屯子里了。
而王大成也不让她和娘家多相处,整天要挣钱供他们一家吃喝,还要供那个领养来的孩子上学和补习用。
等到她后来有钱了,都是偷偷的往家里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