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十岁左右,染了一头黄发,身穿露脐t恤和超短热裤,耳朵上有黑色耳钉,手脚上都有小块花纹图案纹身的女孩背着一个小皮包推门而入。
“妈!我饿了!今天吃什么?”女孩一进屋就把身上的小皮包一摔,寻着餐桌的方向去了。
林淑芬皱着眉头看着那女孩,说道:“就知道花钱和吃饭,学个服装设计学成了个鬼样,跟酒吧里那些坐台小姐似的。你说你跟你姐比,有哪点比得过她啊!我真后悔生你出来!”
林淑芬嘴上这么说,但是表情并不凶狠,只是抱怨几句罢了。
那女孩名叫夏小婉,是夏初晴的妹妹,在金州艺术学院学服装设计,生性活泼刁蛮。
她的容貌跟姐姐比起来要差一点,但有一股爽朗的气质,也是很容易让人一见倾心的那种。
夏小婉手里抓着一支卤鸡腿,大大方方地啃着,边啃边说道:“老妈,你应该庆幸生了我这个女儿,我至少有个健康的身体,不然等你和爸老了以后,谁养你们?”
林淑芬叹了一口气道:“你要是不把我和老头子的养老金败光就算不错了”
夏小婉注意到了直愣愣站在客厅的陈宇,好奇地问道:“你是哪位?推销保险的?”
陈宇回道:“不是,我是夏初晴的未婚夫。”
夏小婉惊得眼睛都瞪大了,差点把嘴里嚼的鸡腿肉也喷了出来。
“你是我姐的未婚夫?开玩笑吧!我怎么没听说我姐谈了你这号男朋友?”夏小婉一脸不相信。
林淑芬没好气道:“还不是你奶奶自作主张,说是要给你姐冲喜,给她随便找了个老公。不过这事的主谋还是夏阳龙,没有夏阳龙扇耳边风,你奶奶也不会在这事情上那么积极。”
夏小婉嘴巴一歪,说道:“夏阳龙那家伙一直都在打压我姐,怕我姐夺了他的权。没想到我姐都残废了,他还不放过我姐。”
她推了一把陈宇,瓮声瓮气问道:“小子,你是干什么工作的?我姐是名牌大学的硕士,你至少也得是个本科毕业,月薪能过万吧。”
明明夏小婉的年龄比陈宇小,但她还是把陈宇轻蔑地称为小子,她从第一眼看到陈宇,就对陈宇没什么好感。
她喜欢那种日韩风打扮,像明星一样的男人。
那种男人用比较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奶油小生,比女生还爱打扮,出门必然要挑衣服,整理发型,还要化妆。
而陈宇跟奶油小生完全搭不上边,因为长时间在烈日下工作,他的肤色偏黑,身体块头虽不大,但是肌肉结实,没有一块多余的肥肉,一看就是经常干体力活的人。
陈宇没有生气,他也犯不着跟一个读大学的女生生气。
“我是工地搬砖的,学历的话,应该算初中毕业吧,让你失望了。”陈宇淡定地回道。
夏小婉后退了一步,有点难以置信地对林淑芬说道:“妈!就这种人,你也同意他当姐姐的老公?我可不想喊这人叫姐夫,太丢脸了!”
林淑芬无奈道:“我能同意吗?!他还要入赘到我们家来,我都烦死了。但是你奶奶已经拍板决定了这件事,一星期后就要举行婚礼了,我反对有什么用,我在夏家一向没什么分量。”
夏小婉嚷道:“我去跟奶奶说,必须取消这婚事!我们一家在金州也算是中上收入家庭,怎么能让一个民工入赘到我们家呢!这事要是传出去了,我在同学面前,面子要往哪里搁!”
夏小婉还是更关心自己的面子问题。
“不必了!既然婚期已经订下了,那就按照计划走吧。我不在乎老公身份卑微,只要能互相扶持,共度余生就够了。而且就我这残废的身体,能够结婚就不错了”夏初晴的声音从她们身后传来,语气有些低沉。
夏初晴摇着轮椅到了陈宇面前,她显得很楚楚可怜,像是落难的仙女一样。
“陈宇,委屈你了”夏初晴轻轻地说道。
听到夏初晴这话,陈宇心里微微一疼。
他看不得夏初晴可怜又善良的样子,连忙强撑起笑脸说道:“委屈啥,能娶到你这么漂亮的老婆是我三生有幸,哈哈哈。”
夏小婉酸溜溜地说道:“可不是,要不是我姐的腿残疾了,你这种人连我姐的边都挨不到!”
夏大刚大声嚷道:“快吃饭吧,等会儿菜都要凉了。吃饭前就不要吵架了,容易消化不良。”
作为一家之主,他必须起到一种平衡的作用。
家里女人多,阴气太重,需要一点阳刚之气冲淡一下。
林淑芬瞪了陈宇一眼,说道:“你不准上桌,让雪姨另外给你准备一副碗筷,要是有什么传染病幽门杆菌什么的,传染给我们了怎么办!”
开饭后,陈宇端着一个大海碗独自蹲在厨房吃饭,连作为保姆的雪姨都能上桌,他却不能上桌。
真的是入赘的男人不如狗!
林淑芬一边吃饭,一边继续唠叨:“等过一阵子不忙了,我要带初晴去天海的瑞京医院看看,他们那里有全国最好的神经内科医师,应该能想办法治好初晴的瘫痪。我就不信了,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还能治不好这问题,顶多就是多花点钱”
夏大刚和夏小婉都默不作声,这三年他们不是没努力过给夏初晴找医院找医生,但结果都是白费力气。
协和医院的医学教授都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夏初晴的瘫痪要想好,除非碰到了古代传说中的那种神医,用轩辕奇术才能治好。
要等到现代医疗科技发展到能治好这种瘫痪的话,恐怕要等上个几十年。
夏初晴叹了口气道:“妈,还是别白费力气了,连医学院的教授都判定我不太可能重新站起来,除非能找到真正神医可这世界上自称神医的人很多,真正配得上神医称号的又有几个?”
陈宇端着饭碗,从厨房走了出来,说道:“我认识一个神医,他最擅长治重症疾病,患癌症白血病,甚至全身瘫痪的人都被他救活过。不过他现在已经隐居深山,不问世事了,一般人都找不到他,只有我有办法能找到他。”
林淑芬不屑一顾道:“你一个搬砖的民工能认识什么神医?怕是把你们乡下的赤脚医生当成了神医吧!”
夏大刚没有林淑芬脾气那么大,他比较有耐心地问道:“你说的神医叫什么名字?我在卫生系统有不少熟人,只要是医术高超的,应该都认识。”
“孙德胜,不知道你听过没,药王孙思邈的第六十代传人,尽得祖传医术,被称为仅次于孙思邈的一代神医!”陈宇说道。
听到孙德胜的名字,夏大刚表情一惊,显然是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