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再做这种事了,我不想读了,没意思。”
她闷声冒出一句,声音沙哑,锅里的水面炸出两朵水花,她赶紧抬手,用手背抹抹眼睛,转身去倒掉淘米水。
女人递钱的手一下子顿在半空中,半晌,脸色憋得通红,咳了一声,赶紧用手捂住嘴,背过身去,没再说话。
三天后是周末,每周末都是女人生意最忙碌的时候,乔初夏一般都是背着书包,到附近的少儿图书馆写作业。
带上几个包子和一瓶水,写完作业还能看书,最重要的是,不用在家。
这是乔初夏童年里少有的欢乐时光,她想如果自己有钱了,一定要有一间自己的书房,摆满喜欢的书,还要有窗帘和花。那时候,她自然还不懂“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道理。
“我带你去个地方。”
吃完早饭,女人一反常态,叫住要出门的乔初夏,平静地开口。
她今天似乎特意打扮过,头发整齐地盘起来,露出过于白皙的脸来,身上的衣服也是簇新的。
乔初夏回头,发现自己好像没见过这样的母亲,印象里,她都是穿着暴|露而廉价的衣服,整日睡眠不足的疲惫样子。
她沉默地跟着乔瑰菡,坐上出租车,眼看着离家越来越远,车子驶向城市的另一端。
这是个两极分化的世界,这是个贫富分明的城市。
直到站在一栋别墅的面前,乔初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女人熟练地按下了大门口的对讲机,低低地说了几句,没一会儿,大门开了。
她一把拉起傻愣愣的乔初夏,疾步往里走,母女俩双手交握,她握得乔初夏有点儿疼。
“嗷呜!”
忽然,一道白影从别墅后的园子里冒出来,速度极快,向两个人的方向奔来。
女人下意识地想要挡在乔初夏前面,谁知这跑过来的畜生极聪明,看出来她的心思似的,身子一侧,拐了一下,像是罚点球时的假动作一样,晃过了女人,直奔乔初夏!
“啊!”
看不出这是狗还是熊,体格壮实,个头极大,乔初夏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尖叫出声!
如此健壮,如此剽悍的犬,是雪獒!
这大狗猛地将乔初夏扑倒在地,锋利的爪子按着她的肩膀,两只眼珠儿亮得诡异,一道涎水滴出来,滴在乔初夏脸上。
乔瑰菡吓坏了,想上前,又怕惊扰了这畜生乱咬人,在原地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手脚发麻。
“程哥,你说,这是哪来的小野|种啊?”
清脆傲慢的声音响起来,两个人慢慢走出来,一高一矮,大的是十二三岁的样子,小的也有十岁左右。
其中稍小的那个男孩儿故意大声问出来,说完,抓起胸前的金口哨,吹了一声。
只见那凶悍的雪獒“嗷”一声,立即从乔初夏身上下来,摇头晃脑地奔回去,趴在小男孩儿脚边,一副俯首帖耳的样子。
“呵,你可别胡说,搞不好人家以后可是你们乐家女主人的孩子,咱们得罪不起。”
年纪稍大的那个,脸色一直很阴沉,双手抱在胸前,冷冷地看着。
乔瑰菡松了一口气,腿发软,强忍着急急跑过去,一把抱住吓呆了的乔初夏,眼泪成串滚落下来。
獒犬的爪子极为锋利,就刚才那么一会儿,乔初夏露在外面的手臂就有好几处擦伤,刚好又是夏天,衣服很薄,她雪白的肌肤上若干道红彤彤的刮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初夏,别怕,坚强点,不管妈妈在不在,都要好好活着。”
当时的乔初夏,很久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有多么沉重,然而当时,她只是撑起虚软的身体,蹒跚着跟着母亲走进这栋陌生的别墅。
两道不屑和厌恶的目光,一直纠缠在这对母女身后。
一个是这栋别墅主人乐辉的独生子乐文昱,一个则是前来做客的程斐,两人都是张狂跋扈的性子,年岁又相仿,很快臭味相投,狼狈为奸,整日里形影不离。
乐辉早些年是城里有名的“流氓”,要说起流氓,别的地方不说,就先说说说这四九城里的,解放之后的“流氓”——
流氓是分片儿的,也就是分区域,复兴门以西,那是高干子弟,中直和大院,特指机关单位和部队;西城的就都是些剪了辫子的遗老遗少,过去遛鸟斗蛐蛐儿,如今是人民政府了,不偷鸡摸狗没乐子;剩下的就是南城一带,臭水沟填平了,分房改造妓|女也从良了,可就是耐不住心里毛糙,过不起这安生日子。
乐辉就是最底层的小混混,当年提起他的名儿,没人不跟着再骂上一句“他大爷的”。
老北京以前有句话,叫流氓有流氓的规矩。虽然底层,但乐辉却在九十年代跟对了大哥,从此不仅扶摇直上,而且擦干净了屁股,把案底都洗白了。
“你女儿。”
乔瑰菡淡淡开口,把身后的乔初夏扯过来,猛地推到面前的男人眼前。
“我、我的种?!”
乐辉如今早已不是当年穿着喇叭裤烫着爆炸头戴着蛤蟆镜的流氓,黑色的真丝对襟褂子,老北京布鞋,看着普通,从头到脚都是纯手工制作,要的就是这种老爷范儿。
乔瑰菡冷笑,抿着嘴道:“你操|我时哪次不是全射在里面?!”
尽管当了多年混混,乍一听见她如此直白,乐辉还是微怔了一下,仔细打量了几眼乔初夏,似乎还有些不确定。
“小乔,我知道这些年你恨我,你说说看,我乐辉哪里对不起你,你要把我当猴儿耍?结婚当天一声不吭跟人跑了,我他妈就是个活王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