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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获得天生药体领悟剑之法则(第1页)

【十八岁,你来到了人生的关键节点,一个鹤童颜的老翁看到你说你根骨绝佳,要带你修行两年。还有一个长相绝美的女子要你与她共度良宵,请宿主做出选择。】

慕凡看着面前的两个透明框框,一个是【1。老翁】另一个是【2。绝美少女】。

慕凡:“啧,真难抉择啊,我选……绝美少女!”。

但凡犹豫多一秒都是对绝美少女这四个字的不尊重!

【你选择了绝美少女,你现她竟然是皇室的公主,你不明白堂堂公主为何要屈尊与你共度良宵,你陷入了抉择,请宿主做出选择。】

【1。与公主共度良宵。】【2。愤然离去。】

慕凡咽了咽口水“选1”。

【你选择与公主共度良宵,在嗯啊之时,你现公主身上中了淫虫蛊毒才会如此放浪形骸,请宿主做出选择。】

【1。帮公主把蛊毒逼出。】【2。放任不管。】

慕凡这次想都没想“我选1”。

【你选择帮公主把蛊毒逼出,你获得了淫虫蛊毒,公主苏醒过来认为你强占了她的身体,她爆金丹四层的修为,一巴掌把你打飞,你死了。】

【恭喜宿主获得淫虫蛊毒。淫虫蛊毒:被他人食用之后会欲念不受自己的控制,毒与不只在宿主的一念之间。】

慕凡:“靠!老子好心帮你解毒,你居然恩将仇报!”。

慕凡愤愤不平的骂了句,不过得到的这个蛊毒还不错,可以以后用来控制手下,嗯,还剩下一次机会了,慕凡决定继续使用。

慕凡:“系统,继续使用”。

【十八岁,你来到了人生的关键节点,一个沉睡的襁褓婴儿和一个六岁小女孩同时出现在你房门前,请宿主做出选择。】

【1。置之不理。】【2。决定收养一个。】【3。决定收养两个。】

阿这…………

他喵的,孩子什么的最烦了,更何况是襁褓婴儿,他怎么养啊?难道让自己给他喂奶?不行不行,两个肯定遭不住!

不过……要是选一的话可能什么都得不到吧,慕凡本着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原则直接说道:“我选3!”。

【你非常善良,决定两个孩子都收养,沉睡婴儿突然生病,有一位道士说需要那个六岁孩童的血作为药引,请宿主做出选择。】

【1。让六岁孩童放血。】【2。把道士赶走。】

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选让六岁孩子放血,但是…慕凡挠了挠头:“我选……1”。

【你选择让六岁孩童放血作为药引,给襁褓婴儿喝,襁褓婴儿的病直接好了,你现六岁孩童竟然是天生药体,百毒不侵。过了不久,你得到密法《换血术》,可以将六岁孩童身上的血都换成你自己的,但换血之后,六岁孩童必死。请宿主做出选择。】

【1。换血。】【2。不换血。】

换血可以直接得到药体,但小女孩就得死了,而且,慕凡估计有可能在换血的时候出现意外,自己就莫名其妙的嗝屁了,可不换血又太亏了。

慕凡的脑海里天使和魔鬼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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