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疾风觉得林莺时最好像以前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样就不会被恭亲王钻空子了,更不会香消玉殒。
可人算不如天算,沈月殊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决定要开一家成衣铺子,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带着林莺时逛街买衣服,美其名曰是为了了解最近时兴什么。
“我不出去。”林莺时翻了个身。
“夏天你嫌酷暑难耐缩在家里,今日已经立秋了,外面天高云淡,你真的不想出去看看。”沈月殊笑着问。
“不想。”她的人生理想是做一条咸鱼,能躺着就不坐着。
“你不能再躺下去了,我本来不想说的,害怕伤害你的自尊心,你都。。。。。。”
就算她不说林莺时自己也能察觉出来,她今日晨起看到了之前来盛京穿的那件四合如意的云肩,心血来潮试了一下,很悲催的是镶珍珠的子母扣竟然扣不到一起了。
她紧接着又试了马面裙,卡住了。
还真是一览众“衫”小。
她觉得陆九昭连续数日的避而不见,肯定是跟她长胖了有关系。
减肥的秘诀不外乎管住嘴,迈开腿,她懒得迈开腿,索性就管住嘴,早膳喝了一碗海鲜粥,午膳用了一个去皮的鸡腿,现在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了。
尤其是沈月殊还在她耳边絮叨个没完,就像是一只苍蝇在耳边打转。
“姐姐,我都快饿晕了,实在没力气陪你试裙衫。”
“你是在减肥?你这种法子可不行,不吃饱怎么有力气减肥,你跟着我,我保准你一个月能清减十斤。”
“一言为定。”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两个人愉快地击掌,林莺时喝了几盏茶,给胃部营造一种满当当的假象,就出门了。
“林姑娘,久仰大名。”
林莺时虎躯一震,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美妙的嗓音,如听仙乐耳暂明。
当然她心智坚定,没有被美色诱惑,假装没听到背后的声音,继续往前走。
肩上披的丝帛被人扯住,她使劲拽了拽没拽开,丝帛紧紧缠在手臂上,搞得她还有点狼狈。
她调整了一下表情,对着身后之人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姑娘可是认错人了?我和姑娘素未谋面。”
太傅之女林莺时已经死了,就连原身的爹都接受从当朝太傅变成醉翁先生,她自然也不会执着于那些浮华。
她没有那么林爹旷达,只是跟荣华富贵相比,她更想好好地活下去,要不然也不会把钱庄拱手相让。
她这才好好打量眼前的女人,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就是贵气逼人,手上的金缠钏足足缠了二十几圈,一般人家的金缠钏都是用金条压扁,做成弹簧一样的形状,一圈圈缠在手腕上。
可这位小姐的金缠钏的横截面是规整的八边形,她严重怀疑这玩意弄成八边形,就是为了镶嵌足够多的宝石。
先不提头上的钗环,还有腰间的宝石璎珞,光是这个金缠钏都够整个州府的百姓吃三年五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