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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小说>不当舔狗的我能有多受欢迎? > 第1章 该放手了(第1页)

第1章 该放手了(第1页)

重生了。

林秋看着镜子中那张干净而又清秀的脸庞,没有胡子拉碴,也没有疲倦冷漠,也没有时光荏苒后的成熟。

再次用冷水冲上去,同样的,没有任何虚幻麻痹的感觉。

有的是非常清晰的触感。

林秋终于确认了这一点,没错,自己重生了。

重生在那个令自己不愿回想的大学时代。

然而很快,林秋的嘴角却露出了几分自嘲,他看看手腕上的表,耳边那嘈杂而又此起彼伏的k歌声这才变得清晰。

前世深刻的回忆汹涌而来,将他淹没。

因为他重生的时刻是如此尴尬,就在等会儿他回到ktV房间里,他就会向那个女孩去表白。

李思思。

这个林秋在联谊会上认识的女孩,这个和他经常出去看电影四处游玩的女孩,这个喜欢半夜里找他倾诉心事的女孩……

他觉得自己和对方的感情已经到了过普通朋友的程度,他觉得,是该进一步的时候了。

所以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林秋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表白了。

但最终换来的是什么呢?

拒绝。

没有迟疑,理所当然,毫不留情的拒绝。

林秋到现在还能记得她拒绝自己时的样子,她坐在自己身边,一边玩着自己的手机,一边看向自己,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无辜和疑惑。

似乎在说,我是做了什么,让你产生了我想做你女朋友的错觉?

“对不起,林秋同学,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但我不能做你女朋友。”她说道,低头在手机上输入了什么,又抬起头来,眼神里似乎很无奈、

“林秋,我就是一个普通女孩,你值得更好的人。”

“而且,林秋,我一直就把你当我的哥哥一样看,你,你不要误会了。”

李思思看着林秋,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颗带利刃的子弹,射进了林秋的心脏里。

然后爆裂,搅动,直至碎成粉末。

林秋不知道当时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表情,但他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拿着一束花,里面还放着一封表白信的自己,一定像极了小丑。

后面的事情,林秋就不太记得了,只知道当时的自己完全尬在了原地,一直到李思思被人喊走,他才一干同学或诧异或讥诮或可怜的目光中,装作潇洒地告诉众人,思思不喜欢这种表白的话,他只能重新准备过了。

但感情中,哪有女孩会不喜欢花呢?

她只是不喜欢你这个人罢了。

林秋落荒而逃,从那之后,大学的最后一年里,他便一直躲着李思思,原本优异的学习也不上心了,以至于毕设都没去参加,直接延毕,最后勉强毕业混了份工作,成为打工人,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从毕业到三十五岁,林秋都没有再谈恋爱,也很少回家相亲,他就像一头受了伤的野兽孤零零地舔舐自己的伤口,等待它的愈合。

可就是在等待愈合的时光中,整整十年,他错过了太多太多。

他错过了最后一年里,身边仍陪伴着他的人。

他错过了父母时不时的关心。

他错过了这十年里,伴随着夏国的崛起而汹涌而来的国运。

他错过了,本可以更加精彩,更加绚烂,更加值得追求的人生。

“真不值得啊!”

林秋轻叹一声,揉揉自己的脸,看向手边不远处的九十九朵玫瑰,忽然一笑。

老天爷好不容易让自己重生一回,要是自己还为一段感情如此愚蠢,那才是真的可笑了。

这一世,该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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