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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不要命吗?”辛雪稚怒气高涨,“你都二十一了,还以为是十几岁的小孩子吗!”
说完,辛雪稚倒先愣住。
二十一岁。
怎么不是小孩?
普通人在这个年纪,大学都还没毕业,这是几乎变态的精英教育才能育出的杰出英才,就算外表已能独当一面,气势能压垮老谋深算的对手,但况戍本人,不过是个实实在在的年轻人。
辛雪稚再了解不过,这人在表面的成熟下,是一颗几近纯粹的年少之心,怀抱着异想天开的梦,那么幼稚,也那么美好。
再看他现在脱掉西服,放下头发,简单的卫衣罩在身上,和白天的况总判若两人,就觉得还是十七八岁的样子。
心瞬间变得绵软,带点微微的痛,辛雪稚再没法对他生气。
况戍愣了一会儿,看对方没打算接着驱赶,脸上出现喜色,殷勤地继续献礼:“楼下还有一包,我给你搬上来?”
辛雪稚没接:“为什么送我这些?”
况戍:“追人都这样啊。”
辛雪稚噎了一下,沉默抬头看他。
“那个。。。。。。”况戍这才意识到重点,叱咤商场的精英顿时像个口吃的孩子,“我、三年前那是意外,我知道你现在单身,所以我重新追你,好吗?”
意外。
三年前的分手那么决绝,连话都不肯多说,面也不愿相见,时间选得又那么残忍,偏偏是在他母亲去世的时候。。。。。。
现在一句轻飘飘的意外就想揭过?
意外什么?
意外自己竟然三年后才看清这份感情吗?
太可笑了。
辛雪稚白着脸偏开头,痛得胸口起伏。
“雪稚。”况戍紧张起来,一把丢开麻袋,想去拉对方。
辛雪稚躲开他的手,自己平复了一阵,冷静地说:“我不喜欢这些,你拿走吧。”
接着,不等况戍回答,径直走到门边拉开:“自己出去,连带着花园里的东西离开,别让我喊管家送你。”
况戍看着他,欲言又止好几次,最终没敢再说什么,拖着大麻袋,垂头丧气地走了。
况家和辛家当了十几年的邻居,他和辛雪稚七岁就认识了,小时候在辛家待的时间比自己家还多,熟门熟路地就出了大门,甚至完美避开了管家,没惊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