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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总是带着那个少年回家(第1页)

我叫严夏,今年二十出头,正在家附近的市中心读着大学,我有个不错的家庭,比我大上四岁的哥哥,一对恩爱的父母,噢,对了,家里面还有一狗一猫,典型的城市中产小资家庭。

这样的家庭养出来的我,自然是阳光开朗,顺带上还算不错的长相,让我自青春期有意识以来,就一直受到异性的喜欢,可我又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是的,我发现自己对异性并没有悸动——无论是生理性的还是心理性的。为此,我专门自己去看过心理医生,在适当的咨询后,我的秘密得到了一定的解决,这没什么,正如心理医生安慰的那样,就是会有人不喜欢异性,而我恰好就是那一小批人而已。

成年之后,我断断续续交往了几个男友,从青涩阶段过渡到熟练,上下的位子我都试过,最后我得出了一个悲哀的结果——我对男的也谈不上多喜欢。无论是前面还是后面的感觉,都达不到一个真正的性高潮,这让我很郁闷。

食色性也,这是我一直很喜欢的一句话,我总觉得上帝创造出了我们,并且让我们做爱,这种神赐的快乐当然是人生头等大事,悲乎哀哉,我居然享受不到极致!

“嗬额——”“够了,下去——”“他妈的!我说把你的鸡巴给老子抽出去!”

白嫩的脚腕还被身上的猛男夹在腰间,我一边被干的气喘吁吁,一边心里又止不住骂娘,玛德,都说了不做了,猛男还以为把我干的很欢,一个劲的往后穴里塞动,我尽可能秉持着良好的交往教养,想要这傻逼快点完事,谁能聊到这傻逼的鸡巴越发的硬了起来,后穴的不适感和双腿的麻意让我止不住有点头晕,嘴里断断续续被撞出来的呻吟像是一剂兴奋剂打在了猛男摆动的腰腹。

他一个挺身,直接把阴囊都快塞进来一半。痛。玛德真的是痛。我对下位的爽感比上位强上不少,所以近段时间以来交往的对象我都是做0那一个,清秀的长相在这个圈子很吃香,再加上我不算高的身高,更是让我成了一众双开门猛男心尖上的飞机套。

可老子做爱是为了爽!

趁着猛男毫无顾忌地猛冲了数百下后终于趴伏在我的胸间,娘的,还在那里啃红点。我一个蓄力直接踹向他的会阴,狗比的,不给你点教训你是不懂的尊重怎么写!

扶着腰走出酒店套房,我对着身后比了个手指,然后潇洒离去。

市中心的夜色很萎靡,跟我现在的状态很搭,不知道为什么,我人生中第一次有了些许孤独的感觉,太矫情了,做爱没做爽就孤独寂寞冷了,那也太他妈膈应人了。正当我准备拿出根烟叼着的时候,外套里手机震动了,我摸出来一看,大大的两个字——哥哥。

有点反胃,说实话我给我哥备注的原名就是一个哥字,但也不知道哪一天被我哥发现了,强行给抢了过去搞成了叠词。呕,我当时对他回了个恶心的表情,他却缅怀似的笑着说我从小就是这么叫他的,做人不能忘本。

忘个鬼的本。

划开了通话,那边男人的声音低沉的不像话,说实话,我一直觉得我这做金融的老哥实在混不下去了去配音界也能一本万利。

“大周末晚上在干吗?给你打了几个电话也不接。”

我把指间的烟叼在嘴边,混沌地回嘴,“在流浪,我准备去抢个银行然后一键开启退休模式。”

那边传来了很低的笑声,接着我哥一如既往的让我打个车回家,家里给买了夜宵。我本能想傲娇一下给拒了,但下意识的,我被冷风裹挟着,最终还是屈服了。太冷了。

到了家一脱鞋,我几乎是在玄关就问候夜宵,“买了啥?绝味鸭脖还是王婆卤味?张哥的烧烤我也觉得不错!”

绕过假山水,我一眼看到了我哥挺直的身影,接着,是一个熟悉了多年的人在他的侧边沙发上坐着,那是一个很美的男人,美在我这里一直是个中性词,但我决不会用来形容上我的肌肉猛男和有着挺阔身躯的哥,可这个人不同,他是我十年前见到第一面,就惊呼为天人的人。

于安。我哥的多年竹马兼如今的创业合伙人。

见到于安,我整个人有点说不上来的不自在,我哥转过身来看到我呆站在门口,一脸无奈地站起来把我拉过去,“人这么大了还跟小时候一样呆,叫人啊。”

我心想说我也不想不自在啊!可老哥你知道我都经历过啥!

事情说来有点曲折和离谱,甚至隐约带点无端的暧昧打住,可别以为我对眼前这个清冷外形的美人有什么绮念,美人美则美矣,但我硬不起。

于安一如既往对万事万物都温和有礼的模样,淡笑着递给我一串卤好的鸡翅,我颤颤巍巍接过,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我哥老神在在的在一旁剥着皮皮虾,一口喂给我,又一口送到于安嘴边。

皮皮虾的口感我是没尝出来,现在我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味同嚼蜡,我两眼止不住的往于安那边瞧,见他有点局促的样子,我哥的手触碰到他的唇间,整个人流露出不易察觉的隐忍和顺从。

“哥咱爸妈呢?”我心有不忍,像是竭力想阻止一些事情,于是尽可能想把话题扯出来。

“出差了。”男人手里还带点斑斓的酱料,本该邋遢的样子却在他熟练地替于安抹去嘴角的油渍后显得温柔又多情。

我的妈!我的爸!你们怎么总是不在家!

不同于我哥那边要溢出屏幕的粉色桃心画风,我的内心简直了,简直要崩溃了。

记忆的回笼总是让人控制不住,话说九年前的那个夏天,也正好是爸妈出差的日子

*九年前

那时候我家还没搬到市中心,住在二环外的老房子里。刚上高中的我是个中二到恨不得下一秒发生世界大战,然后去拯救全人类,从此美女环绕,功成名就的刺头少年。

是的,那时候我还没发现自己对女的硬不起来。

我发现自己可能是个‘弯的’这件事得从一个下午说起,正好是个周五,我翘课偷溜回了家,喝饱吃足后毅然决然地钻进了我的小世界——我哥书房的大书柜里。我家有一个空置的房间,后面在我哥的建议下改成了他的独属书房,那时候我才上小学,见到哥哥有的东西自己也想要,于是强拉硬拽地跟父母撒娇,说自己也要书房。可家里没那么多房间,最后是我哥同意让我和他共享那个书房。

共享好啊,我平衡了,小萝卜头一样大的家伙只要别人有的我也有就很容易被安抚。可我没我哥爱学习,很少去‘共享’,久而久之,其实说是我哥一个人的书房也未尝不可,直到后面我看起了漫画,会自己攒钱买一些漫画书了,才会去书房待上一待。

书房有一面墙的红木头书柜,说是姥爷留下的,我哥分了靠窗的半面墙给我,我开心坏了,一本一本漫画书往里面塞,后面——我甚至开始塞自己。

没错,我很喜欢那种封闭的小空间,带上小夜灯,留下一道缝,我能抱着我的漫画书在里面待到世界末日。

我哥也知道这件事。

翘课那个午后,待在木香围绕的小空间里,我困意席卷,手中的漫画书将落未落之际,我听到了一声很轻柔的声音。

“阿泾,不用这么麻烦,我待一会就走了。”

阿泾?我有点懵懵懂懂地清醒过来,我哥的名字就叫严泾。

揉了揉眼,我透过那道缝隙看到了我哥和一个少年。那个少年是我哥经常带回家的朋友,是一个五官干净、说话轻柔,总是会对人笑的人。

我看到我哥把于安强行按在了书房正中的布艺沙发上,像是很霸道地要留人休息。

“脚腕崴了不能动,等一下我去拿点红花油。”

脚崴了啊,我心想,那确实不能动,我现在如果忽然出现的话,会不会吓到人家?要不还是等他们走了再说。

我看到我哥下了楼,留下于安一个人靠在沙发上,他脱了一只鞋,露在外面的脚踝白的如同瓷器,沾上点红色,应该是挫伤留下的红痕,我盯着那点红,莫名感觉有点不自在。

我哥很快就上来了,同时,我看到他还在装药的托盘上带上了一杯水。

“先喝点水。”我哥有一双很不错的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带着无端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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