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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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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少女

花溪镇的前身是荒地镇。

从荒地到花溪的转变,源于在二十多年前,在离花溪镇不远的盐碱地里发现了大储量的油田。几乎是一瞬间,原本跟国内千千万万其他乡下小镇一样偏僻闭塞的荒地,涌进来大量的油田职工,公路铁路铺进了大山里,人口越来越多,荒地镇也越来越繁华,横穿镇里的水道溪流,被重新改造之后,种上了供观赏的树和花草,后来此地所在的地区建市,县镇重新划分,荒地镇就此改名花溪镇了。

几十年的开采,花溪镇赖以发展的地下资源将已殆尽,但油田几十年的建设,却给当地留下了发达的铁路和公路交通,还有规划整齐的城市自来水和地下水排水系统,相对临近农村的小镇来说,此地更适宜居住,有城市的现代化卫生设施,却没有城市的喧哗和浮躁;有农村的不受污染的空气和安静,却没有一般农村的落后和凌乱。

这个塞外桃源一般的乡下小镇,二十几年来变得日益富裕,唯一不变的是它的镇长姓了两代常了,从老革命常继坤手里传给亲侄子常晟尧,常家,可算是是花溪镇的土皇帝。

常晟尧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常欣,常欢,常怡。

三姐妹都很美,不过据镇子里的乡亲讲,最美的是那个怪兮兮的老二。

常欢在书摊门口足足呆了十多分钟,姿势也换了好几种了,仍然捧着一本漫画书聚精会神地看着。这书摊开在学校门口,里面都是一些漫画和少年少女读物,赚的是学生钱,可很多放学要租书的初中生看见一身黑衣的常欢站在门口,都有点打怵,尤其是几个女孩子,转身就进了另外一家书店,似乎怕极了常欢一般。

可把租书大哥愁坏了。

他正在着急,远远看见街上走过来一个白色的窈窕身影,这个救星真是意外之喜,卖书大哥脑子快,脚也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常欢旁边,没看常欢,只放开喉咙对着街上喊道:“白雪萍,你放学了?”

常欢果然应声抬起头来,黑魆魆的黑眼睛在街上扫了一下,看见经过的白雪萍,啪地把看得正入迷的书掷下,匆匆丢下一句:“这本书我租了,等会儿过来拿。”说完,长腿一溜快跑,追上没来得及逃开的白雪萍。

两个女孩面对面站着,形成的反差如同白天与黑夜。常欢高瘦,染得金黄的长发上戴满了五颜六色的发夹,像个孔雀尾巴,脸上掏了煤窑一般的浓妆,黑眼皮黑嘴唇,彻底遮盖了她原本的容貌,身上黑色的紧身衣裤,让发育良好的胸部臀部□,脚上更蹬了一双足有七寸高的厚底皮靴,十足不良少女打扮,看了就让人想躲得她远远地。对面的白雪萍身上则只穿了一件简单的白色连衣裙,漆黑过腰的长发随便披拂在肩后,清汤挂面的脸容貌并不出众,却有一股宁静温柔的气质,是那种看她一眼,就让人心生好感的女孩子。

“喂,姓白的,你的书包呢?”常欢的声音很好听,不过就是口气极差,满是挑衅。

白雪萍不敢招惹常欢,想绕过去,远远躲开她,听了常欢的问话,抬起一直低着的头,惊讶道:“你——你又把我书包偷了?”

“我姓常的从来不偷东西。老子要你的破书包有什么意思?”常欢比白雪萍足足高出一头多,加上厚底皮靴,让白雪萍只及她肩窝,此时居高临下地看着白雪萍,看其脸色越变越白,嘴角咧出一抹冷笑。

“那——那你为什么特意提我的书包……”白雪萍不敢看常欢,低着头,手却慢慢抚弄胸前佩戴的一串粉色水晶吊坠。

常欢顺着白雪萍的手看过去,漆黑的眼睛登时喷了火一样,一眼认出这粉色的水晶吊坠,是法国莱俪出品的一款蝴蝶坠饰,远望像个展翼的天使,精美极了。她父亲常晟尧从香港回来,所带回的东西里,就有这个吊饰,她不敢奢望父亲特意带给自己的,想不到也不是给大姐和小怡的,竟然特意给白雪萍了。

她伸出手去,几乎是无意识地想把那个吊饰从白雪萍脖子上摘下来。手还没碰到白雪萍,白雪萍却身子一拧,跌倒在街上,在地上停了有半分钟,她才站起来,白色裙子的后摆已沾满了灰尘。

旁边有看到这一幕的镇民唏嘘了几声。临街住着的陈家婆婆坐在大门洞里,看见了,伸出手对着常欢指指点点,自然是看不惯她“欺负”老实人。

常欢瞪着白雪萍,暗骂无耻,对白雪萍怒道:“你跟你妈一样,都喜欢演戏!小心哪天演过头了,害了你们自己!”

白雪萍只是定定地看着她,温柔的五官上摆满了无辜,似乎不懂常欢说什么,只有嘴角的一抹笑容,暗示她实在太了解常欢了,了解到不需要费心思,就能轻而易举玩弄她于掌上的地步。

毕竟,她白雪萍也是常晟尧的女儿!

而常家的子孙,怎会有好惹的?

常欢看了白雪萍的神色,本来不想恶作剧的,这会儿忍不住就想把姓白的装出来的这层骗人的温柔面皮扒下来。她伸手到背包里,掏出一个染发罐子,金黄色,就是她今天头发上喷的颜色,对着白雪萍乌黑如瀑的长发,呵呵笑道:“臭丫头,试试这染发剂吧?站稳了,不然喷到你眼睛里,我可不负责。”

白雪萍想不到常欢随身带着这样东西,吓得花容失色,满头黑发用手拢在胸前,边倒退着跑,边冷冷地对常欢道:“疯子!我懒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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