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秋兰却表示反对:“殿下,奴婢倒觉得,大家能不畏艰险跟随殿下前往顺城,其行可嘉,适当满足他们一些需求天经地义。
“况且,奴婢乃是女儿家,哪能跟你们男儿比,有时多花钱,总是免不了的。”
“本宫也想,可惜钱真的不够啊。”
你倒会拉拢人心,请问银子从哪来?……楚嬴心里呵呵两声,想了想,又苦口婆心地劝道:
“秋兰姑娘,我们现在的情况你也看见了,你一个千金大小姐,接下来的辛苦远非你能承受。
“趁现在我们还没离开淮阴地界,听本宫一句劝,你不如还是回去吧。”
秋兰眼眶顿时红了:“殿下都说好了,为何又要赶奴婢走?”
“你别误会,本宫并非真心要赶你走。”
楚嬴长叹一声,解释道:“本宫也知道你是为大家着想,可我们就这点银子,真要按你说的那样做,根本就不现实。”
“是啊,秋兰姑娘,殿下也是为了全局考虑,我们分得清轻重,只是,就怕你吃不了这个苦头……”
郝富贵和崔肇他们也在一旁劝道。
“可,我又没说要花殿下的银子啊。”
秋兰擦了擦眼角,抬头倔强地看着众人。
“……”
众人皆是一惊,郝富贵对银子最为敏感,第一个反应过来,试探着问道:
“莫非秋兰姑娘身上也带了银子?是了,你是方大人的义女,出这么远的门,他怎么可能不给你准备一笔盘缠……有多少?一百两有吗?”
“我算算,义父在我出门时,把我小时候的嫁妆找人全换成了银票……嗯,七七八八加起来的话,大约有一万多两吧。”
秋兰掐着纤葱玉指,毫无心机地报了个数字。
“一万多两?!真,真的?”
郝富贵脸上肥肉抖动,忽然觉得脑袋阵阵晕眩,整个人都快站不稳了。
一万多两是什么概念?
即便在寸土寸金的大楚京城,也足够买下二三十套前后三进的临街豪宅了。
普通百姓家,只要拥有一百两银子,便可称作富人。
拥有一万两,放在楚嬴前世,绝对是千万级富豪。
“咕嘟……”
马车周围一片吞咽之声。
“是的呢。”秋兰似乎没有察觉到异样,再添一把火,“如果再卖掉奴家留下的饰,还能再多出两三千两。”
“嘶……”
郝富贵一个趔趄,伸手抓向旁边的空气,声音颤:“谁,谁来扶我一把,咱家……咱家喘不过气了!”
老天爷,他活了三十年,还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多钱。
崔肇等人赶紧过来,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好心扶他一把,纷纷围在马车边上,化身舔狗。
“呵呵,秋兰姑娘,你累不累,在下给你捶……锤捶脚背可好?”
“秋兰姑娘,你说了这么久的话,一定口渴了,我去给你倒杯热水。”
“秋兰姑娘,你别看在下一介武夫,其实对诗词歌赋颇有研究,不如我念诗给你听,车上一美女,马前有……有……”
“马前有傻比,就你还吟诗,闪开,让我来,秋兰妹子你听我的……”
“咯咯……”
众人的争相讨好,惹得秋兰咯咯娇笑,好容易停下来,一双杏眼注视着楚嬴,悠悠道:
“接下来这一路的花销,奴婢可以全包了,殿下还要赶奴婢走么?”
“殿下!”
众人再次看过来,眼中迸射出强烈的期待,仿佛在说:留下她!留下她!
“呃……既然你执意如此,那便留下好了,别误会,并非本宫看上你的钱财,只是觉得在这个冰冷的季节,相逢已是不易。
“若是再拒绝一位心怀真诚的姑娘,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本宫于心何忍?”
楚嬴一本正经地解释着,心里却是暗自窃喜。
年少不知软饭好,错把富婆当根草,他才不会犯这种幼稚小孩的错误。
这碗软饭,我吃定了,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