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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第2页)

凡是读书的人,多自命不凡,尤其是过了发解试,无不想着进京金榜题名,从此改变命运。等到真地进了京城,见了无数与自己一般的举子,再看过别人写的文章,才明白自己是井底之蛙。每榜进士都以开封府的举子登科的最多,除了天下人才荟萃之外,那里的读书人眼界开阔也是重要原因。像杜循这种小地方的举人,天然在见识上差了不只一筹,文章的立意就比不上别人。

经了这一次大难,杜循明白,自己再去考几次也是一样的结果。除非离开家乡,到两京那种人才集中的地方游学几年,长一长见识,弥补以前所学的不足。不然,科举这条路自己今生无望了。

游学,赶考,交游,那都需要钱的,总不能做个乞丐到处流浪。钱从哪里来?杜循转头看了看旁边堆的酒糟,又看了看正在棚子里准备的儿子,暗暗叹了口气。现在自己一身病,只能靠儿子了。

杜中宵到了棚子里,点了灶底的火,开始烧水。

白酒蒸馏最重要的是酒糟,一切风味、香气都是从酒糟里来,而不是来自酒里。把锅里的水换成普通的水酒,一样可以蒸出白酒来,这就是他前世低档酒所用的串香法。用便宜的酒,配上高档白酒淘汰下来的酒糟蒸制,便就是档次稍差一些的酒。真正好酒的酒糟,可以数次使用,酒的档次依次降低。

不过现在没有那么多讲究,只要酒够烈就好,什么风味、香气都是次要的。白酒是个新生事物,只要有人喜欢那种火辣的感觉,便就不愁卖。

水烧开了,父亲和母亲一起过来帮忙,把两三百斤酒糟堆在了甑上。

烧了一气,接酒口淅淅沥沥有酒滴出来。

杜循上前接了一口,尝了之后点点头,才算放下心来。酒味算不上好,但那种入口火辣辣的感觉却一点不错,正是昨天喝过的烈酒。

杜中宵也尝了一口,皱眉头道:“这酒太辛辣了一些,欠缺柔和。酒初蒸出来味道不好,等撇过了这一两斤,再尝一尝看。”

糟白酒带着些米酒的性格,口味相对柔和,不应该如此辛辣才是。杜中宵也是隐约有印象,蒸酒的时候最先出来的并不是好酒,难于下口。相对来说最先出的酒度数过高,应该陈上一段时间,再兑到其他的酒里才好。最后出来的酒度数又太低,一样质量不稳定,最好的是中间的那些酒。

等了一会,再去接酒,尝起来果然好了许多。

一直到午后,才把早上买的酒糟里的酒全部蒸出来,约莫有大半缸。杜中宵估莫了一下,大约有四五十斤的样子。两百多斤酒糟,便出了这么多酒,约五斤酒糟出一斤酒。

把酒缸封好,看看西天的太阳已经恹恹地趴到了山顶上。

此时的习惯是一天两顿饭,小户人家,还没有吃中午饭的习惯,杜中宵早已经适应了。

中午不吃,晚饭吃得便格外得早,那边母亲已经准备好晚饭了。

杜循还要将养身体,炖了一只鸡,杜中宵跟着喝了一碗鸡汤。

吃过了饭,杜中宵对父母道:“有了酒卖,这些日子便先不卤羊蹄了。明天一早,我把酒送到韩家脚店去,在店里看着,这酒卖得到底如何。看卖的情形,再定今后生计。”

杜循道:“你尽管去忙酒的事情,家里自有我们二人收拾。”

杜中宵点了点头。父亲虽然身体不好,家里的活也还是比自己强上不少。自己只要安心把白酒的生意经营好,便是对家里最大的帮助了。

第10章不卖给你

秋天的夜空,显得格外高远。一轮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月华如瀑,洒在天地间。

杜中宵一个人走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有一种落寞的感觉。两个世界的穿梭,让他对身边的一切总是有一种疏离感。身边的人看着很近,却又远在天边。

到了韩家脚店门前,杜中宵哈了哈手,挑起门帘走了进去。

新雇的小厮顺儿看见杜中宵进来,急忙行礼问好。

杜中宵答应一声,随口问道:“生意好么?”

顺儿开心地道:“好,好。小官人看店里如此多的客人,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杜中宵看店内的座头坐了十之八九,知道顺儿说的不虚。今天是卖烈酒的第三天,名声渐渐传播开来,客人越来越多,受欢迎程度超出了杜中宵意料之外。

糟白酒醇厚不足,又烈又呛,并不是上好的白酒。要酿好的白酒,还是要用高粱才行。高粱中含有鞣酸,对人有毒,但酿酒后不但毒性尽失,还会产生特别的香味。这种又烈又呛的酒,多是体力劳者喜欢喝。忙了一天的活计,腰酸腿痛,喝上一杯,解乏活血。却没想到自卖开始,远近的酒鬼听说之后,都纷纷寻了过来,都要试试这力气极大的新酒。

烈酒最终定价二十文一斤,比原先预想的价钱稍低了一些,主要是为了好卖。花上三五文钱喝上一碗,随便吃点零食,半醉半醒之间也是一种享受。

在柜台前站着与人闲聊的韩练看见杜中宵进来,忙招呼道:“贤侄来了,近前说话。”

到了柜台前,却见三个中年人站在那里,各自面前一碗酒,几个羊蹄一碗蚕豆,在那说话。

这是自卖烈酒之后新起的一种风俗,真正好酒的才会如此。也不要什么菜,就是为了喝酒,享受那种晕晕乎乎的感觉。若是水酒,却不能够如此喝,需要几个下酒菜,慢慢品才行。

与韩练行过了礼,杜中宵道:“阿爹,现在时候尚早,店里已快坐满,生意还好?”

“好,好!”韩练连连点头。“自卖了烈酒,生意便一天好似一天。以前店里我们一家三口尽可以招呼,现在就不行了,只好招个小厮来帮衬。”

杜中宵点了点头。新招的小厮就是顺儿,今年只有十一岁。城里面这种半大孩子所在多有,这个年代教育又没有普及,他们便到处受雇做工,这个年代反正也没有不许用童工一说。

说了两句话,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对杜中宵道:“你就是杜举人家的小官人?”

杜中宵忙叉手行礼:“在下正是。不知老丈如何称呼?”

中年人笑着道:“我是县衙前街上卖笔的何大郎。年前你阿爹过了发解试,用的正是我家的笔。”

杜中宵心中暗叹了口气,可惜父亲最终没过省试殿试,不然倒是给这家一个好广告。凡是参加科举的举子,卖纸笔的店家都会特意记着。一旦高中,便是他们的活广告。

寒暄几句,何大郎道:“你家里制的这酒真正是好,一碗下肚便就有些酒意。以往喝水酒,我却十碗八碗。这酒好,真不知你是如何想出来的。”

几天工夫,杜中宵早已想好了说词,道:“几个月前,我在城外一座破庙,遇到一个落魄的邋遢道人。见他可怜,买了几个饼给他,那道人便教了我这个制酒的法子,却没说来自哪里。”

何大郎连连点头:“贤侄,你遇到的说不定的是世外高人。佛道之流,多有些神奇妙法,是我们俗世之人不可想象的。他们出家人,却不可用世俗的眼光去看。”

杜中宵连连称是。这是他与家人一起商量出来的忽悠人的说辞,免得别人问东问西。这个年代只要是与佛道沾上关系的秘法,都会因为神秘性抬高身价。

站在这里的三个酒客,都与何大郎一般,是县城里的小业主。他们与韩练的身份差不多,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都对吴家仗势欺人不满。韩练借着杜中宵的烈酒一翻身,他们便赶过来支持。

正在这时,一个小厮提了一个酒坛进来,到了柜前道:“主人家,这是三斤的酒坛,装满了。”

韩练答应一声,急忙拿了酒提打酒,一边问道:“今日买这样多,你家主人宴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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