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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旖时常觉得,她和沈翌的人生就像是一张破洞百出的网,在外界的风雨中飘摇欲坠,却又始终靠着一根残破的丝线紧紧相连。
“沈翌,对自己好一点。”
沈翌绷着嘴角,没有看她,自言自语一般地问了一句:“什么是好一点?”
“你一个人在英国,照顾好自己。”徐清旖说:“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总是加班,累了就休息,难过了就找人说说话。”
“找人说说话。”沈翌声音很轻地重复。
“可以找我。”她说:“如果你愿意的话。”
“清旖。”沈翌叫她的名字,“其实……”
他的声音忽然被截断,一辆大货车歪着车身向他们冲过来,杂乱的喇叭声尖锐又慌张地划破了雨幕下的伦敦郊区。沈翌几乎是下意识地将方向盘向一侧打死,在最紧急的时候,调转方向避免了大面积的冲撞。
一瞬间发生了太多事,雨声和刺耳的喇叭声交织在一起,徐清旖甚至还来不及作出反应,意识就已经陷入模糊。
南柯梦
徐清旖醒过来时,沈翌仍处于昏迷中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没多久有一个男人来探望,他自我介绍说叫作“孟晨”,是沈翌的同事。等到下午,李安也从中国赶了回来,他看着徐清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敞开怀抱任由她哭泣。
孟晨去年和旧金山分部新调来的负责人产生了意见分歧,两人相看生厌,干脆开始申请调来伦敦。
昨天听说沈翌出了车祸,急急忙忙就直接赶了过来。他们是多年的好友,彼此扶持着,一步步在陌生的国度、陌生的行业逐渐成长为年轻人中最顶尖的那一批工程师。
从培训时期他就知道,沈翌在中国有一个喜欢的人,但每一次问起来时他都只说是朋友。所以后来孟晨会有意撮合刘语潇和他,一方面是因为那女孩喜欢沈翌,大家都看得明明白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太苦了,爱得太卑微是不公平的。
更何况这个人是沈翌,他认真当作是弟弟去关心的人。
当年有一次和沈翌吃饭,那晚他喝醉了,和孟晨说了很多话,那是他第一次正面提起徐清旖。
从年少的初相识,到黎江市的再见面,从拉萨的念青山,到南城的青龙寺,讲到最后,连沈翌自己都忍不住感叹:“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她我喜欢她呢?”
孟晨给他递烟,顺着他的话问:“对啊,为什么呢?”
沈翌摇摇手拒绝,“因为我自卑。”
孟晨气得要死,将烟收回来,恨铁不成钢一般地说:“你自卑?斯坦福大学让你自卑?跟着诺贝尔奖的教授做研究让你自卑?还是年仅25岁的电子工程师这个身份让你自卑?”
“你到底哪里配不上她?不就是当年觉得自己眼界窄吗?”孟晨将手里的烟狠狠吸了一口,扔在地上用脚踩灭,“没有去成清华又不是你的错,如果你是在我年轻的时候遇见我,那我非揍你一顿不可。”
沈翌闻言也没有生气,只是笑了笑,然后举起手中的酒瓶朝他扬了扬,“你不知道,这些虚名,还不如陪在她身边亲口说一句生日快乐。”
“再等等吧,等我回国,能够给她完整的承诺的时候,我就告诉她。”
所以孟晨对徐清旖和李安有莫名的敌意,在重症监护室的玻璃窗前,他冷笑了一声出言讽刺,“如果你们是在表现大难不死之后重逢的喜悦的话,大可以出门右转,我来的时候看见那里有一家酒店。”
徐清旖拦住了李安向前的动作,摇了摇头说“抱歉”,然后询问他是否是沈翌在美国的朋友。
孟晨靠在墙边,“对,从旧金山千里迢迢赶过来的。短时间内不会走。如果你想要和你的男朋友离开的话,可以随意。”
徐清旖装作没听见他话中的讽刺,只当是因为自己才导致了这场意外,所以对方心里有气,她可以理解。况且沈翌虽然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但仍旧昏迷不醒,她不愿意和他争吵。
沈翌是在转入普通病房之后两天醒来的,孟晨去外面买饭,徐清旖在病房里守着。李安私下里和她提过几次回国,他说反正孟晨在这里,他能够照顾好一切,想让徐清旖和他一起离开。
她拒绝了李安。
李安对沈翌一直有敌意,但现在在她看来,自己和沈翌只是最普通的朋友,所以也不愿意和他解释过多。
孟晨买完饭回来时,沈翌的意识已经清醒了不少,状态也不算差,只是脑内的血块和做手术时的麻药导致了昏迷。他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见孟晨,想了好一会儿才笑着问对方是不是长胖了。
孟晨埋怨他,“明明答应了要注意安全的,结果再见面你竟然是这副不人不鬼的样子。”
沈翌让他好好讲话,自己现在是病人,这句话说的不吉利。
孟晨赶紧“呸呸呸”了好几声。
徐清旖在旁边插不上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沈翌转过头来看向她,“别担心,我没什么事。”
“她怎么会担心?人家和男朋友在你的病床面前你侬我侬的……”孟晨撇着嘴。
沈翌怔了怔,下意识问:“李安来了?”
“嗯。”徐清旖点了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公司晚上还要开一个会,徐清旖一定要先在这边待到十一点左右,等孟晨回来了再去酒店好好休息。本来她想直接在医院将就一晚,但是沈翌说她眼里红血丝太多,必须要回去。
“心疼她不心疼我呗。”孟晨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