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太着急了,一下子没了理智……不知怎么的就抄起烟灰缸打了下去……”
说到这里,他又像智商忽然又上线了,以一个刑法律师的敏锐度突兀地强调道:“但我只打了一下而已!真的,就一下而已!”
反正不管如何,瞿从光死了。
死在了汤文耀的家里。
当时李琴本来是打算报警的,但汤文耀却严厉地制止了她。
他对女朋友说:我们必须将尸体处理掉。
但单单只是处理尸体还不够。
瞿从光的妹妹知道哥哥今晚要加班,瞿从光上楼时还和同一栋楼的大妈打过照面,一旦他宣告失踪,警察马上就会找上门来。
所以不仅要处理掉他的尸体,他们还要处理得足够完美,给瞿从光的“失踪”找一个再合理不过的理由。
汤文耀想到了伪造出一桩强奸案。
他是个律师,每日都在接触相关业务,熟知报警、侦查、取证、立案等流程。
最重要的是,汤文耀了解一些对当时的人们来说还普遍比较陌生的法医学知识——他知道什么证据会被采纳,怎么样在抓不到“疑犯”的情况下,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
而汤文耀的确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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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到这里,警官们其实已经猜到了后续。
月黑风高夜,杀人抛尸天。
二十五年前汤文耀住的是市区那种没有电梯的九层小楼的二楼,在当时来说算是居住条件很好的了。
而且身为一个开律所的“成功人士”,他已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汤文耀威胁恐吓李琴成为他的帮凶,让她将瞿从光的衣服全部扒掉,然后用沾了死者鲜血的地毯将光溜溜的遗体包起来;而自己则先下楼将车挪到小楼的楼梯间旁,好方便等会儿他把尸体塞进车里。
而他没料到的是,李琴虽然不敢反抗他,却趁他去挪车的时候偷偷拍下了瞿从光的尸体照片。
“我明明叫她把东西都处理掉的……”
汤文耀抱着脑袋,只觉得完全不能理解。
他不明白总是唯唯诺诺的李琴为何会那么大胆,竟然不止偷拍了瞿从光的死亡照,还擅自将他吩咐必须处理掉的衣服和凶器藏起,一直藏到现在。
是前妻迟到了二十五年的“背叛”,给了他致命一击。
负责审讯的警官问了最关键的问题:“你把瞿从光的尸体丢到哪里去了?”
“……在海里。”
汤文耀的脑袋已经低垂到几乎要磕到桌面了,“我把尸体……扔进了海里。”
虽然是在二十五年前,但作为一线城市的鑫海市,可比统共就百来户人家的孖海村热闹多了。
汤文耀想要抛尸,就要抛得足够远且足够隐蔽,还要保证至少尸体在烂成骨头前不会被人现。
更重要的是,他得尽快赶回家,伪装好现场,然后走他那一出报警流程。
所以汤文耀选择了一处荒滩作为抛尸地点。
得到了准确的地址后,警官们掏出旧地图仔细对比了一下,现当年那荒滩还没并入鑫海市的辖区,距离汤文耀的住处开车大约一个半小时左右。
这么算来,汤文耀差不多刚好可以在凌晨赶回,逼着李琴配合他布置出“强奸案”的现场,再在当年警方的实际接警时间的范围内报警。
时间线清清楚楚,再明白不过了。